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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gk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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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士林
文章: 450
akulasapas兄,對不起了,你的灌漿法讓我印象深刻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黑夜裡展翅飛翔的恐怖!!我是你牙縫裡弄不出來的波菜渣!!我是你一個月不洗頭後產生的寄生蟲!!!我是飛..天..德德德
舊 2006-07-12, 07:54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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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gk214離線中  
翻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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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感覺好像已經離題很遠了............灌漿區的討論居然跑到這裡@@
 
舊 2006-07-12, 09:34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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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離線中  
zax_xia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42
1940年代在美國的研究顯示 約有百分之十的嬰兒 是婚外情的結晶.....(至少)

差不多在90年代 英美的研究結果發現5%∼30%的新生嬰兒 是婚外情的產品....

這大概又跟生物性分不開來

基本上女性因為胎生 幾乎100%確定嬰兒必然含有她50%的基因

男性呢 就比較吃虧了.... 誰知道呢

很可怕吧
舊 2006-07-12, 10:07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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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x_xiao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升龍霸
就我的了解,台灣的子女關係是採取血親制,而不是婚生制,這也是為什麼一堆私生
子想透過DNA來認袓歸宗,所謂子女就是血親和養子女,如果女朋友帶種嫁人,這時
小孩不是自己的,雖然之前結𡝗錯報為血親子女,但事後如果提出DNA的報告,是可
以脫離關係的,畢竟血親就是血親,不是血親就不是血親,而不是血親的話,是要透
過領養手續才能成立的,而不像血親關係是天生的。


所以要提婚生否認之訴呀!

如果不提,那麼那個小孩子會受推定為婚生子女,還是你的小孩,當然要負擔撫育的責任囉。
舊 2006-07-12, 10:11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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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hu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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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fu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61
先不動聲色把所有財產想法子轉回來
接著遞離婚證書
小弟受不了這種事情
我有感情潔辟
舊 2006-07-12, 10:38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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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fun離線中  
升龍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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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龍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惡蟲
所以要提婚生否認之訴呀!

如果不提,那麼那個小孩子會受推定為婚生子女,還是你的小孩,當然要負擔撫育的責任囉。


我想你可能弄錯了,所謂婚生子女,是用以界定婚生子女和私生子之別,而這兩者
其前提必需要是有血親關係的,而沒有血親關係的,如果你錯報了,實際上法律是
不承認的,申請訂定,只是把法律關係給弄正,而不提,不代表這符合法律的要求,
因為一來沒有血親關係,二來沒有法律領養手續,實際上這在法律上是有問題的,
台灣的法律是明文法律,法律怎麼說,就怎麼做,這是不能在法律之外加以解釋的。
舊 2006-07-12, 10:49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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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龍霸離線中  
誰找我
Major Member
 
誰找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歡迎加入THK
文章: 161
人生失意須盡翻~~
我會離緣,讓小孩跟媽媽走,雖然小孩是無辜的啦~~
主要是大人都在亂搞。
---
話說王建民也是過繼子,以前叫的叔叔還是伯伯,其實是他的老爸...
__________________
罰金100萬元。 科技不敵人性。
舊 2006-07-12, 10:53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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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找我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升龍霸
我想你可能弄錯了,所謂婚生子女,是用以界定婚生子女和私生子之別,而這兩者
其前提必需要是有血親關係的,而沒有血親關係的,如果你錯報了,實際上法律是
不承認的,申請訂定,只是把法律關係給弄正,而不提,不代表這符合法律的要求,
因為一來沒有血親關係,二來沒有法律領養手續,實際上這在法律上是有問題的,
台灣的法律是明文法律,法律怎麼說,就怎麼做,這是不能在法律之外加以解釋的。


不對,你自己去翻翻民法1063條規定。
舊 2006-07-12, 10:58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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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翻桌啦
Regular Member
 
翻桌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總之是我的話..........小孩跟媽媽走吧,good bye
舊 2006-07-13, 01:11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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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離線中  
空條承太郎
Master Member
 
空條承太郎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508
引用:
作者翻桌啦
若你腦袋裝的是這個,我也尊重你的意見

你不是想要答案嗎? 給你了啊~
怎麼好像變成我在問??

真不曉得你要問這幹什麼, 自己都有答案,
卻又一直要別人意見, 還要自己喜歡的??

你先自首好了, 你是爸爸還是小孩??
舊 2006-07-13, 01:44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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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條承太郎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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