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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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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主一個建議,20k 或 40K 我都願意和解,因為上法院,你是一定輸!
前車被你撞有何責任? 1.變換車道乎? 機車再同一車道行駛,沒有誇線行駛,哪來變換車道。 2.您因欲超車而撞到前車乎? 你是不是有超速?台灣市區限速40ˋ市郊50,你沒超速才怪? 3.超車您有鳴喇叭ˋ閃燈知會前車嗎?您有保持距離寬度超車嗎? 去找顧x雄律師來打這場官司,您還是輸 最重要一點: 肇事致人受傷,是要吊銷駕照的!! 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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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新手村
文章: 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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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變動向可以吧?
2.快速道路限速有70和90之分吧? 3.沒警示告知就是我的過失的部份了 這點我承認 我有保持絕對夠的寬度超車 小弟生性不喜鑽車 就是因為有絕對夠的寬度 所以我才會大意無警示 沒料到 對方突然"快速"改變動向 以致我從右後方傳動蓋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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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入PCDVD 2018年了,過了1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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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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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不能上快速道路,250CC 以上重車也不能上快速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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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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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你的質疑我相當的贊同,實務上後車不太可能完全做到 提醒前車我將超車的資訊的. 所以這就是你超車應負擔的風險. 人的眼睛長在前面,所以你可以隨時看見前方車輛而前方車輛不能隨時看見你.這是後車先天所佔的優勢. 所以對於前方車輛有較多的保障也無可厚非. (這道理跟禮讓左方車先行是一樣的,因為他視線上可能會被A柱檔到). 你覺得是她偏過來才害你撞到她,但如果車道就只有一條,你不是應該保持一個安全車距嗎? 怎麼會因為她偏過來讓你撞到? 我還是覺得,對方要求的金額,如果都是確實且有單據的,就賠給人家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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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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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開版指的應該是類似像北市民權大橋、重陽橋上之類的機車專用道.......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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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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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員不肯多出錢,叫你上法院
真的很沒良心 也對啦,如果輸的話挺多保險公司賠多少算多少 意味保險公司要替你打這場官司嗎? 保險公司沒有什麼損失 你卻可能會有過失傷害的前科 這樣會不會賭太大 如果在沒有把握贏的機會下 其實援引過多廣義解釋條文也不一定有用 誰知道天才的法官會怎麼判 那才是重點 時間拖一久,事情會變的更複雜 沒相關的人會跳出來管 說真的 如果不是被對方恐嚇 其實不用叫什麼黑道或民代出來僑 對方叫出來的人搞不好比你大尾也不一定 只會讓事情更複雜 此文章於 2006-07-08 07:17 AM 被 xxx999xx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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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新手村
文章: 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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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是不願賠償 是對方要人家賠償連收據都沒有 這樣保險公司根本不願意陪到那個數字 在來保險公司 友人 家人暫時離開調解室的時候 對方就跟我講 你們幹麻一直幫保險員說話呢 又不是你要出錢 很明顯就是衝著小弟有任意險而來的 我很認同前面所說的 保險是給你保障 不是給對方"卡油"用的 引用:
快官交流道是不可以騎機車上去沒錯 不過還有一段彰化通花壇的快速道路 是有劃分機車道與快車道的 引用:
保險員方面我不方便表示什麼.... 時間一久 大家都累了 我也會累 希望下次就能和解 不過我要堅定立場 不要再讓對方還有調解委員牽著走了 請問懷疑調解員不公不專業可以指責他嗎 ![]() 調解員因該保持中立 不因該自己亂判斷導致事情更複雜化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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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入PCDVD 2018年了,過了15年 ![]() ![]() 此文章於 2006-07-08 02:07 PM 被 99y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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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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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站在保險員立場講話, 難怪不會成
通常都是肇事者要求保險員提高金額 一切盡在不言中.... 不信任委員的話,可以自己找一個認識的委員僑 但重點不在誰僑,而在錢的多少僑不定 委員不能仲裁真正需要多少錢,對錯 只能就專業及經驗調解,需要雙方同意簽字 真正能仲裁的是法院,很明顯有輸贏 金錢多少 輸的話,可能被判6個月以下的易科罰金 一天900元吧 此文章於 2006-07-08 03:37 PM 被 xxx999xx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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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新手村
文章: 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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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懂...? 何以見得? 我是不是要把賠償的問題丟給保險員 叫他自己跟對方"僑"這樣對嗎? 的確 保險員好像都沒說啥話 肥到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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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入PCDVD 2018年了,過了1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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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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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遇過的狀況是
快慢車道有分隔島 小弟騎機車與相撞的腳踏車皆在同一車道 腳踏車在小弟右前方,對方直接在路口左轉,他就移動到我的正前方 我直接撞上他 但是小弟未超速,所以雙方無重大傷亡 對方的媽媽一度還堅持小孩子這樣騎車沒有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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