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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鬃烈馬
訪客
 
文章: n/a
這傢伙之前還跟小弟的朋友.....
只能說藝人很多都有碰
只是有沒有浮上檯面罷了
     
      
舊 2006-01-17, 10:47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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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PW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1
新聞說方某坦承打人四人之一是他的歌迷

嗑太多藥 神志已經不清了

不過最厲害是他媽媽 拜拜還沒說完就神明就上身 利害 利害
 
舊 2006-01-17, 10:55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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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PW離線中  
why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Delta Belun
文章: 155
引用:
作者hjfrank
本來就是「無罪推定」.
看到樓上某位網友提到「台灣是屬於有罪推定」就覺得匪夷所思,
也沒有拿出明確證據就發言,
真是..... >___<
謝謝聖行者提供相關法律條文,
辛苦.


那時是以蘇建和案舉例,
照法條來說是無罪推定 <-- 但是無法落實
庭訊時直接當你是犯人問你有沒有做什麼

補充:
節錄「蘇建和案與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
(http://www.jrf.org.tw/mag/mag_02s.asp?SN=926)
引用:
作者顧立雄律師
......
舊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揭櫫:「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雖已蘊含無罪推定原則,惟此宣告並沒有為我國過往刑事審判帶來太多的積極意義。過去以來由於檢察官不全程蒞庭實質論告,法官被迫身兼調查及審判兩種角色,以致法庭之中充斥「有罪推定」的審判心態,迫使每個人必須戰戰兢兢的為自己所言所行留下日後免受冤獄的準備,否則一旦成為刑事被告,縱便是清白的,也不一定能逃脫牢獄之災。因此,在此次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中特依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之無罪推定原則,明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此即在警惕法院不能有預斷有罪之心態,也企圖匡正社會上普遍預斷刑事被告並非無辜之觀念,並就刑事訴訟法保障被告人權之個別具體條文提供其基礎。
......

以前上課聽的案例讓人很難過,
「台灣是有罪推定」算是我的不爽發言,請不要當真,
有人誤解的話真不好意思。

此文章於 2006-01-17 11:17 AM 被 why 編輯.
舊 2006-01-17, 11:05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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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mler_10
Senior Member
 
daimler_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瑞芳鎮
文章: 1,100
引用:
作者RogerShih
方順吉跟很多小童星的問題一樣, 不健忘的人應該還記得顏正國吧.

太早成名享受到虛榮的光環, 回不到現實, 眼高手低, 不順利之後, 比較不會想的就自暴自棄了.

好的例子, 就像小彬彬, 他的名氣可比方順吉大多了, 可是他就可以回歸平凡.


左孝虎與陳崇榮(小胖)
現在也都作的不錯啦!!

左孝虎目前擔任幕後工作
陳崇榮據稱目前從事資訊業

PS.顏正國已經開始服刑了(有期徒刑15年)

此文章於 2006-01-17 11:10 AM 被 daimler_10 編輯.
舊 2006-01-17, 11:09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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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mler_10離線中  
kkkkm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白色墨水
幹麻? 口德不佳的人你就可以揍他?你水準還不是普通的高啊.你快去混黑社會一定大有可為.





http://www.ettoday.com/2006/01/14/340-1894070.htm

方順吉說他不認識黑衣人,但卻有人目睹他跟黑衣人在華視附近一起吃飯。方順吉的說詞反覆,加上交友關係複雜,現在警方不排除將他列為關係人,近日要他到案說明,以協助釐清案情。


口德不佳被人揍,就有人大肆反對
那口德不佳去罵人怎麼沒有人大肆反對
這判斷簡直就停留在9歲而已
被揍比起被罵傷害一定比較小就對了是吧?

再者,怎麼又有一堆科南捕風捉影,看到新聞就一口咬定是人家做的
這跟動物看到食物就流口水有啥兩樣?

我有個好朋友也是因販毒罪名被抓進去關
是不是他就是毒品商
也沒有阿~事實上他是幫朋友頂罪的阿!

此文章於 2006-01-17 11:18 AM 被 kkkkmm 編輯.
舊 2006-01-17, 11:16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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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kmm離線中  
summer71415
New Member
 
summer714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引用:
作者kkkkmm
口德不佳被人揍,就有人大肆反對
那口德不佳去罵人怎麼沒有人大肆反對
這判斷簡直就停留在9歲而已
被揍比起被罵傷害一定比較小就對了是吧?

再者,怎麼又有一堆科南捕風捉影,看到新聞就一口咬定是人家做的
這跟動物看到食物就流口水有啥兩樣?

我有個好朋友也是因販毒罪名被抓進去關
是不是他就是毒品商
也沒有阿~事實上他是幫朋友頂罪的阿!

要舉例也舉個像樣的

頂罪?..很光榮是吧?

明諷暗諭很厲害..你有種就把你那強者我朋友po上來啊 ..

你可以在小白一點.
__________________
HAPPY VAPOR !!!
舊 2006-01-17, 11:44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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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71415離線中  
mids-hes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2
Unhappy

流氓終究是流氓...一付大哥樣也許讓人感覺很屌..但..在背後害死了多少人卻沒有人知道...現在黑道都可也光明正大的走在台面上了...台灣到底怎麼了...!?希望法律更嚴厲...關死那些所謂的大哥及小弟....他們不需要同情...因為他打人時..殺人時...砍人時...就不曾同情過他人.....
舊 2006-01-17, 11:59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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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s-hess離線中  
kkkkm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summer71415
要舉例也舉個像樣的

頂罪?..很光榮是吧?

明諷暗諭很厲害..你有種就把你那強者我朋友po上來啊 ..

你可以在小白一點.


我小白你就是大白吧
要反駁也多打一點事証出來
這幾行是幹麻???
純粹是為反而反嘛?

對了~我好像沒有提到光榮兩字
你是哪一隻眼看到?坐著那隻嘛?

還有,你這麼有種的話
先把你的住址、姓名、電話PO出來
我一定跟進~
因為你很有種嘛

此文章於 2006-01-17 12:02 PM 被 kkkkmm 編輯.
舊 2006-01-17, 12:01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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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kmm離線中  
哈士奇胖呆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summer71415
要舉例也舉個像樣的

頂罪?..很光榮是吧?

明諷暗諭很厲害..你有種就把你那強者我朋友po上來啊 ..

你可以在小白一點.

同意∼

真是小白一隻

不知道強者你朋友吃免錢飯時......












室友有沒有請他吃玉米啊
舊 2006-01-17, 12:02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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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士奇胖呆離線中  
cpjparker
Regular Member
 
cpjpark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6
噓!!大家小聲一點........
方媽媽要開壇做法了,
不要再講她的寶貝兒子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01-17, 12:06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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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jpark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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