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BRUFOLD
Basic Member
 
BRUFOL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27
引用:
作者hoba
唉...樓主似乎沒搞清楚為什麼被批...

有句話說"理直氣和"
如果樓主能夠以較客觀的言論來講述這件事情,相信今天被批的就是店家
沒人說店家的態度是對的,但樓主的處理方式似乎蠻有爭議的
加上後續的發言又有些尖銳,自然會引來躂伐之聲
先想想到底是什麼地方出錯了,不然本來是受害的一方卻被批到無一是處


基本上 我不是當事人
當事人這麼寫 我也只能這麼貼
發起這討論串的主要目的只是讓大家知道這件事而已
條杯杯也說無法提告訴 當事人能怎樣...
總之 知道此事的人越多 下次去那家店消費的人越少∼
     
      
舊 2005-12-19, 11:52 AM #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RUFOLD離線中  
Es424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pili910324
有容乃大吧!
穿好衣服不是錯,不過穿的起好衣服通常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又何必去計較那些小錢呢?
之前我也曾經意外不小心撞到賓士500( 是我的錯!),還整條保險桿被我撞到差點掉下來,側面的漆和大燈也壞的差不多,對方是戴全家出來玩的,只告誡我幾句話,然後問我是不是學生,我回答是以後,他就走人了!

你祖先應該是造橋修路的大善人,這期大樂透別忘了去買
 
舊 2005-12-19, 11:53 A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s4241離線中  
lucses
*停權中*
 
lucse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A 請先跟店主討論哪邊送洗 由洗衣店出價
B 如果對方態度不好 請先報警
C 講話請不要扯到階級感
D 冷不冷的問題 送洗後請再注意 這個問題可以請該店老闆意思一下
E 這邊討論問題的時候 請先注意是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您的階級意識
F 如果說十五萬日圓左右的外套算貴 那平常我們在銀座買的DUNHILL手工 GIEVENCY手工系列也不算太貴 我還是會穿去吃青蛙下蛋的
舊 2005-12-19, 11:53 A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ucses離線中  
summer71415
New Member
 
summer714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引用:
作者BRUFOLD
所以說
穿好衣服去夜市吃 犯法囉???
將近五十篇 一面倒批評我朋友的錯
反倒是沒幾位仁兄提到惡劣的店家???

50篇 代表50個人以上看過∼
相信店老闆應該會有不少支持他的人去他那消費吧!!!

店家之所以態度惡劣,我想是因為他們認為遇上了詐騙集團or找碴的..
一件光是洗衣費就要5000元的衣服 ....
況且沒有任何單據可以證明是否真要5000元(如洗衣單)..
又不肯留下衣物讓店家送洗..
看樓主所述,似乎當下樓主朋友要當場收到現金..
一切的一切完完全全建立在"你說了算"的氣氛之中
如果我是老闆,我也會有這種反應..
__________________
HAPPY VAPOR !!!

此文章於 2005-12-19 01:38 PM 被 summer71415 編輯.
舊 2005-12-19, 11:57 AM #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mmer71415離線中  
R423
Junior Member
 
R4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966
鐵板燒是多低賤阿...士林夜市多少小吃攤

年收入要用百萬來算..
舊 2005-12-19, 11:58 A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423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實在無法幫樓主講話,弄髒是店家的錯,但要拿5000元,先拿出收據之類的證明洗一次要5000元,不然誰能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5-12-19, 12:01 PM #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ingua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嗯嗯,我也覺得網友們嘻鬧的雖然居多,但多數應為「不同情」的立場,也不見得就是支持店家啦。至於不同情的原因何在,已經很多人提到了,不贅述。

另外,我個人也覺得穿好的衣服,或許選擇其他的消費場所可能較適合。夜市裡份子複雜,不可測的因素太多,也許有醉漢?也許有連環踫撞導致湯湯水水飛濺?也許有仁兄隨地吐檳榔渣,沒看到你經過?沒踫上只能算你運氣好,踫上了不過換個對象爭執,何苦來哉。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05-12-19, 12:05 P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現在在線上  
R423
Junior Member
 
R4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966
一件衣服既然要人家賠5000

先拿出證明來...

PS既然是裝闊的...就學起教訓吧!!

鐵板燒是多低賤...你研究所出來 找不到的到工作..我看你也不知道
舊 2005-12-19, 12:06 P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423離線中  
TW_Mike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5
引用:
作者BRUFOLD
所以說
穿好衣服去夜市吃 犯法囉???
將近五十篇 一面倒批評我朋友的錯
反倒是沒幾位仁兄提到惡劣的店家???

50篇 代表50個人以上看過∼
相信店老闆應該會有不少支持他的人去他那消費吧!!!


店家的惡劣就已經被你講完了
繼續幹譙一樣的事只是浪費網路資源和時間
當然是要討論這事件其他方面的問題
舊 2005-12-19, 12:09 P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W_Mike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Crazynut
嗯嗯,我也覺得網友們嘻鬧的雖然居多,但多數應為「不同情」的立場,也不見得就是支持店家啦。至於不同情的原因何在,已經很多人提到了,不贅述。

另外,我個人也覺得穿好的衣服,或許選擇其他的消費場所可能較適合。夜市裡份子複雜,不可測的因素太多,也許有醉漢?也許有連環踫撞導致湯湯水水飛濺?也許有仁兄隨地吐檳榔渣,沒看到你經過?沒踫上只能算你運氣好,踫上了不過換個對象爭執,何苦來哉。

是的!
瞎搞雖然機車, 不過我們完全不同情這兩位小女生, 而不是站在店家立場.

這不是選邊站的問題, 而是態度跟觀念的問題!

今天有人擺明了要勒索我, 回應當然是"謀嘎林北企跨買!!! "
更不要說草根性重的生意人!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5-12-19, 12:12 PM #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D3STYPER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37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