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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飛馬星
文章: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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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空
因為他要忙著參加台北國際馬拉松 所以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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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呆子國
文章: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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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醫院服務的時候
曾經送來一個老伯伯 是哪種在家中昏迷 家人完全不理他的失智伯伯 送到醫院時 是社工送來的 當時小弟來幫忙跑文 希望能爭取社會救助跟醫療補助 (就是住院醫療全由醫院跟國家負擔那種) 結果到院後 就送進去照胃鏡 一照之下不得了 發現腸胃幾乎都已經大量出血 馬上送開刀房 但是結果仍然是不治 之後醫院用盡千辛萬苦終於找到他的家人 結果是家屬獅子大開口 要300萬的醫療賠償費用.如果不給.就告醫生.告醫院.抬棺.灑冥紙. 當時他的主治醫生 (就是力排眾議跟醫院申請醫療救助 跟社會補助那位) 歷經了大半年的醫療糾紛爭議 上法院 被人指指點點 而且最後被醫院記警告 (一般而言 如果醫生被記過這種 之後無論升遷或怎樣都會變成超大的阻礙) 事後 有跟那醫生聊了一下 我永遠記的她跟我說的 年輕人 以後千萬不要在當好人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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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屋卡號:36317727,有需要者請自取 --------------------------------------------- 兩聲道: 喇叭:Jmlab 906(原廠腳架) 訊源:CD PRO2+dac3.0 前級:DIY彷馬諦斯真空管前級 後級:Proton aa-2120(大改) 劇院: 顯示器:Mitsubishi HC3(投影), Proton HT-29A(1080i CRT). 喇吧:JM lab 906,Jmlab CC900,wharfedale EM-93 MK1,Buck-P620 訊源:PIONEER 270S + XBOX(改) +cec 626 前級:Usher 2010(解碼前級) 後級:Proton aa-2120 *2 電腦: 一號機 CPU : E7300 oc 3G MB : Abit IP35 RAM : A-data DDR2 800 4G H.D.D : 總計2TB DVD-RW : NEC 3500AG,3550.BENQ 1640.200S.Sony830a LCD : ACER AL2032W 顯卡 : ATI 3850 POWER : 保銳480w with APFC Mac Mini (Merom T5600+ 2G R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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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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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亂源就是媒體和法院
台灣的亂源就是媒體和法院 台灣的亂源就是媒體和法院 台灣的亂源就是媒體和法院 台灣的亂源就是媒體和法院 全部都是一些自認為上帝的神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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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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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一個人倒在地上
第一件事...絕對不是打電話吧 應該是先去問看看對方....你怎麼了(可能會動一下他...) 叫不醒後才會考慮...要打電話叫救護車了 至於.. 家屬會不會告你 在看倒地者時,是否做了讓病情加重的動作 在這就不討論了.. 萬一那天我騎車犁田,中風,心肌梗塞....昏倒在路邊.... 大慨也別指望會有人來救了.... 衣服上印個標語"你救我,我不告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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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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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題根本是牽拖,看到有人躺在地上疑似掛點怕死不會遠遠打通電話叫救護車就好了嗎?
早在玻璃娃娃事件之前早就有發生過類似事件~ 記得看新聞說某日早上四點多一男子被插了幾刀倒在地面哀號了兩個多小時後來掛掉的,那次事件還不是好多住戶有探頭出來看卻沒人幫他報警或叫救護車說. 在玻璃娃娃事件中我們要學習到的是"量力而為"和"正確的處理方式", 如果因為一個悲劇就會影響大家變成完全不想幫人的話.我只能說那就是大家智力普遍不足了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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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囉
文章: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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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玻璃娃娃的事件如何。
如果我想做好人,我就去做。看到有人需要幫忙,我就去幫。 這不是積陰德,也不是做善事,而是身為一個「人」,應該做的事。 想那麼多後果,而造成他人的死傷,我沒辦法眼睜睜的看下去。 看了這麼多人的回應,我只能說…我想做的事,我還是會去做。也希望有一天,當世上的好心人救了你,救了你的家人時,記得你們現在的回應,然後對他們說…謝謝你,你辛苦了。 而不是如你們在版上所po的…抬棺、要錢… 我知道做好人很難,但我依舊認為…身為一個人,有些事該做,有些事一定要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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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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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錯錯錯,時局再變社會事件看多了就應該知道. 謹慎一點要先確認的話,也要先找個證人來證明人不是你殺的才能靠近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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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MIT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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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蠻多人的想法就是不想惹禍上身
就算可以證明事件跟你無關,可是可能還是會被警察叫去問東問西,增添不便 不如不管,明哲保身 除了玻璃娃娃,我想冷漠自私是尤來已久的 玻璃娃娃事件不過是給自私合理化和更加壯大 判決玻璃娃娃的法官,也是脫離不了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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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此文章於 2005-09-07 09:27 AM 被 superh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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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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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大家要學習「量力而為」...
法官真的教的好,因為他讓大家驚醒,其實大家的力量都不夠.. 不管如何,如果你認為你的能力夠,請發揮您的愛心幫人.. 如果你認為你的能力不足,請不要幫助他人,屆時徒增困擾與麻煩.. 最重要的還有一點,就是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不要把自己的價值觀,硬是套用在別人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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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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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可以被冷卻, 熱情可以被澆熄, 不要以為人的愛心是無限的, 這不是什麼藉口, 而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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