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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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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明天可不可以啊?因為我有事情! 明天再上傳到我相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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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阿里山捷運站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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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溜鳥是不危害他人的行為..除非長得太雄偉把其他人嚇昏或者太小(小到看不見)把他人笑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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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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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華播的新聞有PCDVD此78區討論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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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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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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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大串討論後,
覺 得某些人的觀念, 真是糟糕。 這些人到底有沒有讀過書, 是非對錯都不知道。 學校的處罰會太重嗎? 還好吧! 為什麼還好, 如果他不是學生, 而是一般21歲的成人, 他會有什麼後果, 各位知道嗎? 他犯法(一生的污點就洗不掉了), 現在應該是在交保後傳中。 這個罪重,還是校規重呢? 這樣子學校的校規還會太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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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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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會影響高中生進長庚的意願
不知學校高層有沒有想過 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公然裸體有罪 好像各國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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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其心,待天下人。 寬其心,容天下物。 虛其心,受天下善。 平其心,論天下事。 潛其心,觀天下理。 定其心,應天下變。 全其心,徹天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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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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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水電工 + 萱萱 那個萱萱竟然問警察, 為什麼日本可以拍***, 台灣為什麼是犯法。 真是近似無知的人, 才會問出這種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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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吸血鬼的家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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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承諾我想應該是校方對於該學生寬容以對的唯一理由,現在有多少人能信守承諾?小弟不認為說校園裸奔有何了不起的,又不是市區裸奔,不過是件道德與信用相抵觸的事情,相信現今很多人兩者都守不住,至少這位小弟弟守住了他的承諾,小弟為這位同學信守承諾的勇氣喝采,同時也不會過度苛責道德方面的事情,假使各位這樣有空苛責在道德略為違規的小孩,那些搞婚外情或是劈腿的不就該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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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先學習記憶,又努力學習忘記,然後又想記起,卻又不自主的遺忘所有,忘了究竟是為何而想記憶,又是為何想忘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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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黑洞
文章: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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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不過現在考生正在忙 所以可能不會看新聞 不過說到考試 聯考好像沒幾天了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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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 ThinkPad W540 + DS413 + U2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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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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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記得有一條就是妨害風化,其他的應該要視情況吧,不過警察怎麼沒對這件事做處理,好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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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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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呃.... 如果他是成人不是學生的話 後果是..... 會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處6千元以下罰款..... 不過,拍攝其照片並公然散佈者(如上網張貼)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3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旁邊照相的人可能會被抓去關....) 如果將退學比喻為死刑 那形同無期徒刑的留校察看會不會對此同學是太過嚴厲的處罰勒? ![]() 此文章於 2004-06-27 11:20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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