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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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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申請重大傷病證明,醫院都不會趕人
證明出來就除了患者和家人個人負擔外,其他差額就政府買單 基本上有錢,沒有醫院會趕人.... 醫院看重病或是老人進來住院,都有相關sop 找不到家人,社會局就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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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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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費好像也是可以, 就勞健保恢復及復健期所認識的親友 都是透過轉院方式再住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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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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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住健保病房的情況下 家人癌症在A醫院做完處置後 醫生有表示希望辦理出院不給住 回到家附近的B醫院則說你想住多久就給你住 負面想: 健保房住一天醫院就賺那樣而已 與其讓你佔著床位不如多接幾個能做更高額健保或自費治療的病患 正面想: 不讓你佔著別人的醫療資源 至於A醫院轉自費是不是就可以一直住 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此文章於 2022-08-24 09:22 A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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