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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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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覺得作都市計畫的人不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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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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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交通事故要死亡三千人,除了加強執法取締(意思是駕駛人的問題),道路規劃管理(政府的問題)難道沒事嗎?別以為多劃設禁行機車,於是在快車道的車禍都算機車騎士的責任;連續彎道而未拉直,設計上是否有瑕疪?撇開無機車行駛,正視純車流的高速公路,在平均時速較高下,事故率也小於一般道路,可見機車太多、車速太快並非禍首。不然高速公路的死亡率應該高於一般道路,但是並沒有。政府只想廣設區間測速拍照賺錢,一昧降低時速,殊不知,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之下,居然死傷還比較小。這難道不是道路品質作出關鍵決定嗎?當然厚鋪道路、加強護欄、甚至截彎取直,在在都涉及大規模土木施工,這只有政府作的到,也只有公權力有能力規劃,但別指望人民出錢、出力,甚至規劃道路。棋盤式縱橫直路,遠比左彎右拐要好,原理大家本來都知道。
連個雨遮都不肯撥錢輔助,還都市計劃、道安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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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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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清楚您黃標字的內容是怎麼搞出來的 ?? 不如來做個因素交叉實驗 ...... 1. 高速公路 = 降低允許時速與尋常街道一致 . 把機車與行人丟上去溜 . 看人死人傷有多少 2. 尋常街道 = 就便宜您用那巴塞隆納棋盤式謹慎規劃的街道 . 高升允許時速與高速公路齊平 試問 ~ 哪類打人肉肉醬的機率比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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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塊的操級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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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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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關連來自德國交通報告,因為歐盟很多國家認為限縮時速為降低交通傷亡的重要因素,只要出車禍,往往指責開太快,因此務必降低時速限制。以台灣來說,如果車禍太多,那就從60公里降成50公里,如果還是車禍太多,那就從50公里降成40公里。但德國人以實驗及數字,證明了放寬時限,未必造成車禍增加。當然這是外國,台灣不一定適用。但是若再車禍,時速降成20公里都有可能。
![]() 再來機車問題,這是偉大的交通部及交通局所發明的,全世界都沒有,就獨此一家。因為機車事故死傷較多,所以降低交通傷亡應減少機車的人數,只要多限制機車通行、禁行機車、只剩大小客車,交通傷亡就會大幅減少。 因此,前文才會提到「機車太多、車速太快並非禍首」。如果開得快必死,那德國早該死傷慘重,因為歐盟各國平均速度更慢,卻反而死得多,不就是反證。回頭來看,如果真把「機車與行人丟上去高速公路」溜,會不會死傷更多?在堅持汽機車分流的經驗可能猜會,但是外國多的是機車可上高速公路,也是亂鑽一堆,但是為何沒有禁止,就只有台灣的高速公路禁行機車,可能外國太亂嗎?存在即合理,如果高速公路本可行機車,有什麼理由禁止呢?因為機車是交通亂源,死傷很多? 高雄的交通比台北好走,正是因為棋盤式設計,台南、台中那種因歷史古城式既有道路,彎曲寬窄不一,當然不一樣。高速公路可以雙向六線道,有沒有比單行道一線道好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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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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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軌道建築來說,地面是一倍的話,高架是三倍,地下是十倍。 所以不會無緣無故去挖地下街,通常是因為蓋地下鐵順便蓋的。 而人行道如果用屋簷,不鋪設人行道磚的話,成本應該是可以持平。 人行道其實可以共用柏油,只要跟車道間用金屬護欄隔離即可,這樣安全性更高,輪椅跟娃娃車也不會遇到段差。 護欄的柱子做高,上面就可以做遮陽遮雨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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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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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交通問題在於太過複雜,只要能大幅簡化,就能大幅減少車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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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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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除非戰爭把城市毀了 不然台灣多數都市 舊區道路都設計不良 加上台灣機車特別多 交通問題 放眼望去各縣市都有問題一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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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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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其實可以學日本
蓋大量的地下街與地下停車場 夏天太陽大.濕又度高.冬天又冷 台灣戰後的都市計畫 可以說爛到有剩 跟當時的執政團隊有很大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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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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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首先地上標線不要亂畫,內側都允許直行跟左轉,外側都允許直行跟右轉。 然後雙向綠燈改為單向綠燈,這樣綠燈亮起後要右轉/直行/左轉/迴轉,都不會跟對向車輛起衝突。(行人獨立全面綠燈,人車不衝突) 這樣的道路規劃,機車當然也只能在內側左轉,這樣就可以達到簡單安全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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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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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 平均一個路口2分鐘起跳 上班大家加15~20分鐘上班 OK啊 我贊成 但其他人呢 怎麼只剩你跟我兩人贊成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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