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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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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男未婚,女未嫁。雙方合意交流.......這有什好批的..... K大放照片,記得都有詢問過對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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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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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習慣幾點發文啊?
沒有一次跟到圖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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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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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我跟女朋友分手之前我也是這樣認為,這樣玩不會出事嗎? 直到我傷心到底之後,回想之前的相處過程,或許有些人天****冒險,想試試看不一樣的! 真的,守信用跟誠實其實對於人肉市場來說 太健康 大家不愛這一味,真正的狀態其實是私底下都在探索跟冒險新鮮的事物! 雖然很無言,但是現實卻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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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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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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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下我感激不盡…謝謝,謝謝 竟然有人叫我高中生,我真的很感謝你 (實體認證可請教幾位資深看過我的網友) 引用:
月底了,我這個月扣打扣一扣還有4-5萬餘額,至少不是負的 為什麼我會是老貧族 引用:
我沒有亂花阿,而是這兩三萬本來就應該要支出的 假設對方真的提告傷害的話,我想數字可能更高於這個數值 所以我乾脆一不做二不休,花點錢送支手機當消災解厄 (且對方要是敢仙人跳或者告傷害我不是賠更大?) 不過我也可以做個大壞蛋,不買也不理就好了 更何況我根本沒對她出手… ![]() 引用:
你拿我的例子去比你的例子實在不對。 我出擊派的,你守成派的,攻方跟守方的差別…大大不同 引用:
玩女人?我花了萬把錢買手機送一個小妹妹,而且還沒有全壘打 炫耀?哪裡炫耀了?我甚至認為這篇是個育教文, 這篇文章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玩人家跟炫耀的意思 人家照片是公開的,我還問過了說OK .. 至於站長、站娘認為不妥就會把我停權了 花花公子這個名稱我收下了,因為我沒辦法否決 ![]() 此文章於 2019-11-22 09:04 PM 被 knoeatw199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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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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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看你的收入/餘額比吧....XD 引用:
當然, 以這個角度來看是沒錯啦 以我來看, 大概買個萬元出頭的手機就很好了 但蘋果有它的信仰值存在, 沒這麼低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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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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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水果牌的頂級竟然要四萬塊,我可沒那麼油滋滋 所以我說不行,買個今年出的新基本款的她就高興得要命了, 我也就單純相信她能就此立地成佛…痾,不是,應該說發奮圖強 不要給那種8+9把到那她就再踏上高一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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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中和區
文章: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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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爸媽跟我...都是用5000元左右的手機... 可以接電話...用line(省電話費)...就非常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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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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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專業的來了~~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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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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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Q.Q 進站時間都遇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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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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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開飛機的..月薪應該>20
2萬對他就像比較貴的把妹神器 現在能吃就吃,不然婚後即使工作多年薪水多好幾倍...也沒機會吃了...只能養小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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