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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03
					
				 | 辦低收社會局會派人去家裡訪視 以為文件繳一繳就等著過 再來政府補助有很多種 單親可以辦,身障也可以辦 這兩種難度較低也很好通過 但不是拿到補助就叫「低收」 低收是你父母兄弟姐妹全部的財產都調出來查 你窮到快死掉但家人有房有產那就不可能過 政府會叫你去求家人而不是找國家養 你說和家人眾叛親離才窮 那也是你的事國家不管 想騙國家的錢還要一堆公務員配合你走後門 然後一個月只多1萬或幾千的補助 首先你要花錢來疏通那麼多人 要把這些錢賺回來又不知道要花多長時間 為了幾千元每個月提心吊膽哪天東窗事發 一般人沒能力疏通的就算了 有權有錢的人會為了幾千元動用關係幹這種鳥事? 強調,低收跟補助不一樣 單親拿到補助又有房子可以出租是有可能的 身障拿補助又開好車同樣是可能的 但那不叫低收入戶 不要再胡說八道了 
				__________________ 如夢似幻 | |||||||
|  2018-08-03, 01:03 AM
			
			
	#6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 台灣就是一堆什麼都不知道喜歡胡說八道信口雌黃的人,只會相信謠言以訛傳訛,真不知道從小老師父母是怎麼教的,可能也都類似吧。搞不好十天半個月後就忘了,又開始罵 看來還是重劃,蓋社會宅什麼的和土地建設相關的官商勾結或國防國營採購才賺比較多,有利可圖,賄款動不動千萬起跳,還可以圖利到百億,真正的有錢人都賺這種大條的 像殘障車牌可以補助是因為合法,有錢人才用的理所當然。所以根本解決這種亂象之道還是要盡量選出正派的官員和立委,不要像以前愛選黑金,亂七八糟不符合公平正義的法律就會更少一些 引用: 
  此文章於 2018-08-03 05:59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 |||
|  2018-08-03, 05:51 AM
			
			
	#62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 ... 親戚是(情感上)綁架了老爸, 看到我能為了父母回來且忍耐的待在台灣工作. 不過, 到了最近老爸也醒悟了這沒完沒了, 他放下枷鎖, 我才能伸展手腳去處理~ 如果有人能在世上一個牽絆都沒有, 我佩服你. PS. 曾經試過我來綁架他去北美, 失敗收場, 不論從前或現在, 他都表達不想去. | 
|  2018-08-03, 06:09 AM
			
			
	#6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36
					
				 | 今天去辦好同址分戶了 不過我還是搞不太懂原理 原本是我媽、我姊、我在同一個戶口名簿,這樣算同戶籍? (我爸媽很早就離婚了,所以不在裡面) 現在變成我媽、我姊在同一個戶口名簿,我自己獨立一個戶口名簿 戶號、地址都一樣,這樣就不同戶籍了嗎? 但這樣又沒有改變我媽有房的事實,不知道申請過不過的了...   話說今天順便打去問中低收入戶的"家庭收入"認定範圍 好像也是直系親屬才算,所以我姊就不算(旁系親屬) 但父母輩的不動產(包含土地、房子)、退休金收入都算 更重要的是,我本人只要年滿25歲,沒有特殊理由(身障之類) 就算十年失業在家沒有任何收入,也還是算就業人口,無法申請任何補助 此文章於 2018-08-03 06:12 PM 被 aya0091 編輯. | 
|  2018-08-03, 06:07 PM
			
			
	#64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3
					
				 | 中低收入戶 社會救助法有詳細的規定...  話說之前強者我親友提到補助部份 我就跟化說還有能力工作就去找一個 光靠補助只會餓死  此文章於 2018-08-03 09:15 PM 被 dragoncat 編輯. | 
|  2018-08-03, 09:11 PM
			
			
	#6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 引用: 
 不過補助本來就是要讓人吃不飽也餓不死,才不會多一堆人想領補助 | |
|  2018-08-03, 10:16 PM
			
			
	#66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8
					
				 | 不是未成年或是超過65歲沒錢沒謀生能力老人 你好手好腳都是有工作能力(斷一隻手指,瞎一隻眼也算) 要申請中低收入戶不會過 此文章於 2018-08-03 10:43 PM 被 cys070 編輯. | 
|  2018-08-03, 10:37 PM
			
			
	#6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36
					
				 | 引用: 
 問題條件不是這樣寫的啊 https://dosw.gov.taipei/News_Conten...7B86C71B221C44D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3,082元以下(107年度)。 2.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876萬元。 註: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 如果一個25~65歲流浪漢沒有親人,沒有動產、不動產 打工收入低於2萬,但因為好手好腳所以不可能成為中低收入戶? 那條件就應該直接寫有工作能力者皆不符合申請資格就好啦 當然我今天不是真的要去申請,只是好奇條件定義所以打去問 (主要是對於家庭成員的定義是依據哪方面,因為離婚、嫁出去等等很複雜) 沒想到跟寫的內容完全不一樣,就業人口皆不在申請範圍內 而就業人口泛指25~65歲的成年人,除非你有身心障礙之類 什麼"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根本不是重點 此文章於 2018-08-03 11:21 PM 被 aya0091 編輯. | |
|  2018-08-03, 11:15 PM
			
			
	#68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8
					
				 | 你要申請容易過,基本上不是老就是殘...... 不然就是家裡有一堆無謀生能力要靠你養(老殘幼) 然後家庭收入低到符合標準。最好還沒有不動產 這樣要過機率就很高 單身沒有殘障,好手好腳就不要想太多....... 這個補助不是給你申請,去了只會被打槍 還可能碰到有菁英哥心態的公務員酸言酸語 隨便找個工作餬口,都好過去給人白眼當廢人看 此文章於 2018-08-03 11:29 PM 被 cys070 編輯. | 
|  2018-08-03, 11:23 PM
			
			
	#6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 因為國家財源有限,沒法照顧太周到,可能要學歐美所得稅動不動二三十趴起跳才有辦法,不然就軍公教年金拉更低一些,或減少政府各式開銷 政府應該是假設有手有腳的青壯年人口一定能找得到可以糊口的工作,不至於餓死。真的有人不行嗎 此文章於 2018-08-03 11:25 PM 被 Melia1830 編輯. | 
|  2018-08-03, 11:24 PM
			
			
	#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