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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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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表示,現在已講不清楚當年建照如何發放,他認為公務員不會明顯違法,「一定是遊走法律邊緣」。 ================== 結論: 1.KMD不倒,台灣真的不會好. 2.就算KMD倒,其餘孽仍然潛伏繼續吞食既得利益,不知到何時方能罷休? 可憐啊台灣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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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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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侯自信滿滿的態度,
似乎認為獲得這些利益是理所當然, 而到這個時候, 還在強辯護航侯的人, 我懷疑不是自我欺騙, 就是長期既得利益者的1員. 此文章於 2018-07-03 04:43 PM 被 ssy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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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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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不是廢話嗎? 侯看到柯P端出來的解法(又昱直接租學生即可),當然很高興吞下去, 且柯P也不敢講違法,而是說"以前合法(或灰色地帶),怎麼一到選舉就有問題了", 並且還給出了僵局的解法, 不給你民進黨牽著走, 分明是打臉民進黨 又, 按照柯P的說法,又昱租給文化是合法的, 文化再租給學生才"不合法"(問題:不合什麼法? 是不是又是那個牴觸上階法律/命令的"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所以"不合法(?)"的是文大再租給學生, 又昱租給文化是合法的, 民進黨搞半天要打侯,結果打到的是文大, 而且依據的還是牴觸上階法律/命令的"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民進黨這小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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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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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進黨執政才兩年,就搞得天怒人怨/把連國民黨都不敢幹的壞事都幹了的這個時候,
還在強辯護航民進黨的人, 不是自我欺騙,就是民進黨執政下既得利益者的一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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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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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阮大哥就是憨直 幾十年譙老賊那套還在舞,不知變通 頭殼僵掉了、固執 請出他那時代的偶像,看能不能把他罵醒 [YOUTUBE]G0SXLpKaBjw[/YOUTUBE] 此文章於 2018-07-03 08:25 PM 被 chumow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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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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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天怒人怨呢,
不就那一小齪人, 只不過配合中資媒體大肆喧鬧而已, 反而許多人暗地裡叫好吧, 尤其是年金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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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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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雅琴:
以前可以,現在為什麼不行--- 以前的人有沒有怠忽職守? 以前的人有沒有給你放水? 狐假虎威: 2012時,你是新北副市長, 若是一般老百姓的公司,有那麼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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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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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洲民強調:
都發局從未在都市計畫上認定大群館可作寄宿舍, 因此不認為有「過去可以,現在選舉就不行」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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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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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小齪人不就是你和那個不知是狐還是虎.講話顛三倒四/沒有信用的那個, 你們還有一個更有名的豬隊友,"台法雞乖/台法機乖",Google一下就知道, 還"許多人"暗地叫好咧!!! 哪許多? 你呦? 你在演哪齣? 7.77知不知道什麼意思? 2018/04的新帳號,本尊哪隻? 農民有叫好? 勞工有叫好? 全台用電者有叫好? oo有叫好? xx有叫好? ...族繁不及備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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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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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就先反駁你講的五四三/顛三倒四的東西, 然後再認真的問問你那個"牴觸更上位階法律/命令/規定的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而且這問題我已經問你很多次了,你自始至終都在迴避不敢回答,反而扯更多五四三的, 且你所扯出的林洲民所說的五四三的東西,我前文就已經質疑過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25&postcount=55 引用:
這可是北市都發局/林洲民下轄的建管處自己所做的自我矛盾/前後不一/標準不一的認定的喔,是林洲民在自己打臉自己喔!!! 如果還不夠,我就再陪你五四三的再打臉你一次,見下文 --------------------------------------------- 文大宿舍爭議 侯辦回擊北市府說法提三點質疑 https://tw.news.yahoo.com/%E6%96%87...-162139417.html 新頭殼newtalk |林昀真 新北市報導 2018年7月4日 上午12:21 [新頭殼newtalk] 台北市都發局3日認定文大宿舍大群館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並限期2個月改善;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晚間也發佈新聞稿指出,既然都發局局長林洲民都承認該局內部都計與建管兩個系統對文大宿舍的認定並不相同,質疑「林局長不需要因為內部管理混亂而向社會道歉嗎?」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稍晚針對北市都發局認定文大大群館違規使用的結論,提出三點質疑: 1.林洲民局長公開強調該局內部有都計與建管兩個系統,同時承認兩個系統對文大宿舍的認定並不相同。侯辦質疑,為何林局長可以放任同一局內有兩套不同認定,難道不需要出面統合?局發公函究竟代表哪個系統意見?尤其官方認定事涉人民財產相關權益,林局長不需要因為內部管理混亂而向社會道歉嗎? 2.林局長表示大群館確實專供文大學生使用的宿舍,態樣歸屬「土管條例」規定的「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但是主管機關教育部又認定大群館確屬教育設施,中央與地方兩機關認定不同,導致民眾無所適從,究竟該聽哪一邊? 3.林局長聲稱「『住二特』不能有教育設施」,大群館所在位置屬土地使用分區中的「住二特」,係依據台北市政府97年12月11日公告的「變更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區為特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然而該計畫書中第18頁一般性規定中指出,「有關『特定住宅區(二)』於本要點未規定部分,比照第二種住宅區相關規定辦理。」此外該計畫書第24∼25頁中對於「特定住宅區(二)」的特別性規定,並無「特住二」不能有教育設施的規定或任何說明。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綜合以上各點強調,都發局今天的解釋等於說,同樣一棟樓租給大學生,為什麼文大租就不合法,民間租就合法?社會大眾根本無法理解。另外,一個局處可以有兩套彼此矛盾的解釋系統,不同時機任意變換使用,以及能否認定為教育設施又與中央不同調,這三個荒謬教人民如何遵從?台北市都發局難道不需要出來道歉嗎? ------------------------------------------- 以上反駁完你的五四三的/顛三倒四的東西了, 接著進入正題, "牴觸更上位階法律/命令/規定的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你回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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