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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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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單子也是會有開錯的, 可以去澄清, 問題是浪費時間精力, 有一次我是直接繳掉算了 (也發生過). 那次是西門路, 店家把盆栽卡在停車格, 我靠前但輪子壓在線上, 車頭突出. 店家用角度拍澀造成我沒停入格子的假象且我那台車的確大些(LS系列), 車頭出去不少. 基本上我真正違規十多年來就一次超速, 但之前也在這裡抱怨, 省道改速度, 沒告知, 前後路段告示牌也沒換(雖然有點距離). 其實這也是可以去申訴, 也會過, 我爸的就有過, 但我那時候真的忙, 一年出國30多趟. 停車的我就直接舉證解決, 我有行車紀錄器, 比對方照片更全面. 同上情況, 但我把影片開過去店家占用停車格的部分秀出來且證實我停進去格子(LS那台太舊沒行車紀錄器, 新車有) PS. 台南很多路邊格子都被店家用"雜物"占用, 來看看就知道了. 我覺得違規抓, 當然要罰; 但要看資料比對, 某人太多次檢舉錯誤, 這個人要打標籤做紀錄. PS2. 我現在有個習慣, 下車會拍照自己停車的結果.. 此文章於 2018-10-08 05:21 P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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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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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嚴重的話 局長該下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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