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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DWEOOT104
這就是我前面所說的

「很多人對司法不信任,卻又崇尚死刑了」

雖然就國際上來說,多數國家都選擇廢死與逐步廢除死刑

但在台灣國內,廢死派卻仍然是少數派

如果連少數派的廢死派,都還有這麼大本事,可以用體制外手段去干預司法

那台灣的司法到底是有多墮落呢?

是不是更加代表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呢?

如果台灣司法是這麼容易被體制外手段給影響

那我不禁感到好奇

那為什麼大家還這麼放心讓法院主宰生殺予奪的權力了



嗯,因為有恐龍法官,所以死刑應該廢除囉...

加油吧,還有沒有新的東西??
     
      
舊 2017-04-12, 12:14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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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廢死派的起手式就是先拿冤獄、人命不能重來做前提 ,
因為如此再英明的法官都可能錯判、所以廢死才有機會挽回 ,
但他們不只救有爭議案件的涉案人 ,
連已被錄影、毫無懸念的兇手也要救 , 這樣的行為讓他們的理念很難被人接受

而當這套邏輯也被法學院教授、學生接受之後 ,
產生的後果就是不思進取、改善誤判問題 ,
反而是為自己不想承擔人命判決找到一個解套。

當法官的居然沒有自覺幫被害討公道 ,
讓兇手接受自己行為該負的責任 , 只在意自己殺生了 = =
「死字難寫」 法官判死煎熬

接著廢死派的又很喜歡把事情兜在一起討論 ,
無差別隨機殺人、斷頭案 , 和被刑求、速審速決的爭議案件 ,
明眼人都知道不一樣、他們偏要歸為同類 ,
再扣上別人嗜血、選擇性相信司法的大帽子

至於死刑無法嚇阻犯罪這更是笑話 , 我拿前面有人提到的綁架犯舉例 ,
不就是為了增加肉票存活率才免除死刑嗎 ?
綁匪不就是因為這樣才沒隨意撕票嗎 ?
廢死派這樣自己打臉自己挺逗的 XD

鄭捷一開始不是很嗆、後來不也是想爭取免死刑 ,
槍決前還說怕過程會痛 ,
一些接觸過槍決的人都現身說法 , 扯死刑沒嚇阻力根本是謊言
為求死去殺人?法醫:死刑犯接受槍決全都腿軟!

[YOUTUBE]K3AlpLKTehI[/YOUTUBE]


引用:
作者DWEOOT104
這就是我前面所說的

「很多人對司法不信任,卻又崇尚死刑了」

雖然就國際上來說,多數國家都選擇廢死與逐步廢除死刑

但在台灣國內,廢死派卻仍然是少數派

如果連少數派的廢死派,都還有這麼大本事,可以用體制外手段去干預司法

那台灣的司法到底是有多墮落呢?

是不是更加代表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呢?

如果台灣司法是這麼容易被體制外手段給影響

那我不禁感到好奇

那為什麼大家還這麼放心讓法院主宰生殺予奪的權力了

有人會因為在美食街吃了一道不滿意的料理後 ,
批評全部店家都很糟的嗎 ?
一所學校因為一位老師或學生的醜聞 , 整間學校的人都被貼標、合理嗎 ?

一樣的道理法官素質良莠不齊、各案件情節不同 ,
判決後自然有些案件大眾覺得合理 , 有些案件判得離譜被罵 ,
這才是正常反應 ~

不要只想把不同案件混在一起討論來模糊焦點 ,
這不會增加廢死的認同感的 ...
 

此文章於 2017-04-12 12:17 PM 被 喵醬 編輯.
舊 2017-04-12, 12:16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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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離線中  
DWEOOT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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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引用:
作者CLK-240
國外廢死但是他們有一條法叫做"終身監禁",台灣好像只有無期徒刑關個7-8年就放出來了.

要廢死可以是不是也該修個法令?

不要再相信沒有事實根據的說法了

無期徒刑假釋年限
最舊版(民國23年制定):10年
舊版(民國86年11月制定):15年(累犯20年)
現行版(民國94年制定):25年
舊 2017-04-12, 12:17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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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EOOT104離線中  
bureia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04
引用:
作者CLK-240
國外廢死但是他們有一條法叫做"終身監禁",台灣好像只有無期徒刑關個7-8年就放出來了.

要廢死可以是不是也該修個法令?

現在無期徒刑要關25年才可申請假釋,而且假釋期間20年,
意思是說假釋出獄之後20年間,再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定讞就撤銷假釋,
要再回去關25年才能再申請假釋

這已經修很久了,記得是2005吧,最早適用這條被判刑的人要到2030年才能假釋

覺得沒關多久就被放出來的都是早期的案件
舊 2017-04-12, 12:23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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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ia離線中  
DWEOOT1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引用:
作者喵醬
接著廢死派的又很喜歡把事情兜在一起討論 ,
無差別隨機殺人、斷頭案 , 和被刑求、速審速決的爭議案件 ,
明眼人都知道不一樣、他們偏要歸為同類 ,
再扣上別人嗜血、選擇性相信司法的大帽子

至於死刑無法嚇阻犯罪這更是笑話...

貼標的可不是我哦

我一開始可是說廢死團體也是在法庭上,與檢方或控方用證據論述做攻防

來證明有些殺人犯,是不該判死刑的

所以最終結果沒有判決死刑

也是法院認可的結果

不服者應該去找法官,他為什麼這樣子判?

可是有人的想法卻是

那不算啦!

廢死團體可以用特殊手段影響司法判決

所以就算法官沒有判死刑,那些人還是該死的

所以貼標的人,到底是誰呢?

此文章於 2017-04-12 12:28 PM 被 DWEOOT104 編輯.
舊 2017-04-12, 12:25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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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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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環保愛地球,垃圾該回收,
請支持器官強制捐贈, 就跟欠債被法院強制執行同樣意思.


舊 2017-04-12, 12:30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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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離線中  
manticorejr.
Major Member
 
manticorej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Talking

引用:
作者DWEOOT104
不要再相信沒有事實根據的說法了

無期徒刑假釋年限
最舊版(民國23年制定):10年
舊版(民國86年11月制定):15年(累犯20年)
現行版(民國94年制定):25年


無期徒刑

顧名思義,不就是沒有期限,關犯人一輩子且不得假釋的刑罰嗎?

學法的人更應該實事求是,而不是鑽文字漏洞對吧?


您引言的網友固然是搞錯了,但也不可否認台灣目前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不是嗎?

台灣現行制度就是有死刑存在,那希望國家好好的依法行事,該罰就罰,該執行就執行,我想這應該是人民很合理的期待吧。

套一句您之前發文的概念,在這討論區與網友爭廢死沒什麼意義,爭贏了也只是自High而已,台灣仍然有死刑這個制度。

倒不如拿起電話,去對您在戶籍地所投票出來的立委去表達想法,去透過立委把法修一修,死刑就有機會廢除了。

我這樣說沒錯吧?
__________________
One team,one goal,one dream. One thing, one quest, one ring.

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此文章於 2017-04-12 12:41 PM 被 manticorejr. 編輯.
舊 2017-04-12, 12:36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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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引用:
作者DWEOOT104
貼標的可不是我哦

我一開始可是說廢死團體也是在法庭上,與檢方或控方用證據論述做攻防

來證明有些殺人犯,是不該判死刑的

所以最終結果沒有判決死刑

也是法院認可的結果

不服者應該去找法官,他為什麼這樣子判?

可是有人的想法卻是

那不算啦!

廢死團體可以用特殊手段影響司法判決

所以就算法官沒有判死刑,那些人還是該死的

所以貼標的人,到底是誰呢?

所以才說不同法官判的案件會有不同反應 ,
難不成恐龍法官的烏龍判決還要幫叫好 ?
而不是像你一概論之、再說別人選擇性相信司法

另外如果廢死派在法院上攻防的手段合理 , 會引起反彈嗎 ?
引起反彈卻只認為別人亂貼標、該怪誰呢 ?

然後不要選擇性回答啦 , 不只我、前面很多人提到的犯行明確的案件都要救 ,
這樣不合理的行為都避談 ...

此文章於 2017-04-12 12:42 PM 被 喵醬 編輯.
舊 2017-04-12, 12:40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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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EOOT1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無期徒刑
顧名思義,不就是沒有期限,關犯人一輩子且不得假釋的刑罰嗎?
學法的人更應該實事求是,而不是鑽文字漏洞對吧?
您引言的網友固然是搞錯了,但也不可否認台灣目前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不是嗎?
台灣現行制度就是有死刑存在,那希望國家好好的依法行事,該罰就罰,該執行就執行,我想這應該是人民很合理的期待吧。
套一句您之前發文的概念,在這討論區與網友爭廢死沒什麼意義,爭贏了也只是自High而已,台灣仍然有死刑這個制度。
倒不如拿起電話,去對您在戶籍地所投票出來的立委去表達想法,去透過立委把法修一修,死刑就有機會廢除了。
我這樣說沒錯吧?

這個嘛

其實廢死不廢死,我也沒有真的很在意啦

不管別的國家如何,反正在台灣,廢死議題只是假議題而已

我是把廢死團體的存在,當作是槓桿二邊的平衡物而已

由於廢死團體,會在法庭上用盡各種證據論述,來避免判決死刑的結果

所以檢方或控方那邊,也必須更努力搜證,用更多的事實證據證明,這個人是該死的

這種互相制衡的效果,能同時強化檢方或警方搜證的紮實度

或多或少,可以減少誤判的可能性囉

此文章於 2017-04-12 12:54 PM 被 DWEOOT104 編輯.
舊 2017-04-12, 12:48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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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EOOT104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DWEOOT104
當然不是我說了算

因為就算是人權團體,就算是廢除死刑的國家

他們所主張與所做的也只不過是廢死刑,而不是廢除自由刑與財產刑

站友solosbye說

「要廢除死刑不如全部廢除」

用這種偷偷置換概念

把這種大帽子去扣在別人頭上的話

那是不是他們反而要去證明

廢除死刑還不如全部廢除呢?


43...


不是也,我只是把死刑無法嚇阻犯罪這個說法的矛盾點寫出來而已

就如前面有網友以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來作為該說法的正面論詞
但其實反過來看,正因為死刑為最大風險,若無死刑,風險報酬率反而飆高了
以此來說死刑無用不是也很矛盾?

此文章於 2017-04-12 05:04 PM 被 solosbye 編輯.
舊 2017-04-12, 05:00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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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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