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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懂得認錯不錯了
自己看內容
就是隔著褲子摸摸大腿已經判84個月了
覺得怪才是正常的


能理解你的立場是小錯不重罰, 即使累積起來很驚人.

至於錯了就是認錯, 這點跟你的作風肯定不同, 別訝異.
     
      
舊 2016-05-31, 09:22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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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89
引用:
作者Earstorm-2
能理解你的立場是小錯不重罰, 即使累積起來很驚人.

至於錯了就是認錯, 這點跟你的作風肯定不同, 別訝異.

是不是學法的問題不大
有不同的看法也很正常
問題在於明明有資源可以求證 卻不願多瞭解
只喜歡想當然爾的空口白話 好發議論
然後覺得台灣越來越向下沉淪 這樣 很意外嗎?
 

此文章於 2016-05-31 11:46 AM 被 人生現在才開始 編輯.
舊 2016-05-31, 11:43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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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JX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引用:
作者mpk3
量刑是會拿其它罪刑互相比較的
比如說一個小偷,連偷10台車裡的零錢,一罪一罰下,偷一台判一年半,合併15年
但另一個殺人犯,殺死一個人,判了8年
那小偷偷10台車的零錢,有比殺人罪更重嗎

如果法官真的這樣判,才叫恐龍法官吧
而且很多情形下,初犯可以減刑,自首可以減刑,關一半又可以假釋
很多刑期在加加減減下,自然會讓人覺得怎麼會這麼輕
何況現在的刑法主張的是教化,而不是報復,報復刑罰就會像伊斯蘭那類的回教國家

假設, 我是小偷....
反正不幹都幹了, 多偷幾次還有打折
請問是降低犯罪? 還是鼓勵犯罪者多犯個幾次?
比如偷一次 關兩年, 偷五次 合併執行關三年, 當然多做幾次案比較賺啊

教化?
我也不認同刑法是為了報復
我主張 刑法是遏止犯罪; 可教化是學校的事, 不是司法的事
如果一個人可以受教, 教育部就搞定了

法官認為罪犯可教化而輕縱, 我會認為這法官是個渾球
舊 2016-05-31, 12:45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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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是不是學法的問題不大
有不同的看法也很正常
問題在於明明有資源可以求證 卻不願多瞭解
只喜歡想當然爾的空口白話 好發議論
然後覺得台灣越來越向下沉淪 這樣 很意外嗎?


不用把立場往那個方向帶, 發覺你真的很愛這種手段, 我的主題是累積犯罪.

要延伸頂多是: 讓電腦判.
舊 2016-05-31, 12:56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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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7788000
Major Member
 
77880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154
這串怎麼這麼多人這麼嗜血
量刑原則 mpk3大 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就算偷100次車也不可能比殺一個人還判的重
如果大家真的認為呆灣的刑期都判太輕
那就要整個刑法都要大修才有可行性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16-05-31 01:03 PM 被 7788000 編輯.
舊 2016-05-31, 12:59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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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8000離線中  
我愛E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mpk3
量刑是會拿其它罪刑互相比較的

比如說一個小偷,連偷10台車裡的零錢,一罪一罰下,偷一台判一年半,合併15年

但另一個殺人犯,殺死一個人,判了8年

那小偷偷10台車的零錢,有比殺人罪更重嗎

如果法官真的這樣判,才叫恐龍法官吧


而且很多情形下,初犯可以減刑,自首可以減刑,關一半又可以假釋

很多刑期在加加減減下,自然會讓人覺得怎麼會這麼輕

何況現在的刑法主張的是教化,而不是報復,報復刑罰就會像伊斯蘭那類的回教國家



那連續100天殺100人
跟1天殺1人

或是說酒駕撞死1人判5年,跟每天出去喝酒撞死100人,都是合併執行5年?

也不用一罪一罰判都只算殺一人的罪嗎?

此文章於 2016-05-31 01:12 PM 被 我愛E奶 編輯.
舊 2016-05-31, 01:08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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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JXL
教化?
我也不認同刑法是為了報復
我主張 刑法是遏止犯罪; 可教化是學校的事, 不是司法的事
如果一個人可以受教, 教育部就搞定了

法官認為罪犯可教化而輕縱, 我會認為這法官是個渾球

刑法跟刑罰是兩個不同觀念

犯了哪一項刑法的刑罰/罰責是什麼?很明顯"罰"字就不是教化的意思,不然判死刑怎麼教化?

判了有期徒刑之後,教化工作也不是法官管的,是法務部的責任
舊 2016-05-31, 01:18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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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那連續100天殺100人
跟1天殺1人

或是說酒駕撞死1人判5年,跟每天出去喝酒撞死100人,都是合併執行5年?

也不用一罪一罰判都只算殺一人的罪嗎?

你的引言第一句就說了「量刑是會拿其它罪刑互相比較的」,所以你的問題跟引文說的量刑原則相關性不大。

再者酒駕撞死人跟偷錢的法益差很多,每天撞死人(姑且不論實際上有沒有可能性)跟常常偷錢的惡性也明顯不同,這沒有可比性吧。
舊 2016-05-31, 03:25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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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s2588s
Senior Member
 
s2588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引用:
作者mpk3
量刑是會拿其它罪刑互相比較的
比如說一個小偷,連偷10台車裡的零錢,一罪一罰下,偷一台判一年半,合併15年
但另一個殺人犯,殺死一個人,判了8年
那小偷偷10台車的零錢,有比殺人罪更重嗎

有看過湯姆克魯斯的黑色豪門企業這部電影嗎
我們的一最一罰根本是笑話.
__________________
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舊 2016-05-31, 03:26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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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88s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89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那連續100天殺100人
跟1天殺1人

或是說酒駕撞死1人判5年,跟每天出去喝酒撞死100人,都是合併執行5年?

也不用一罪一罰判都只算殺一人的罪嗎?

鄭捷是4個死刑呀...
你能槍斃他幾次?
舊 2016-05-31, 03:45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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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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