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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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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supertai
4%的人毫無良知 我該怎麼辦?
作者為美國的心理醫生瑪莎•史圖特。

根據作者統計美國社會有 4%的人屬於反社會人格者,反社會人格者如同肢體殘障人士,人的某部分功能無法運作,差別在於反社會人格者屬於「心殘」。

腦殘無藥醫,心殘更沒藥醫。

他們感性的部分完全沒有保險迴路,要做壞事的時候完全不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只要根據理性判斷可以就會付諸於行動。報紙上有時會冒出新聞社會新聞兇手平日好好的沒有精神疾病的情況,突然某一天就可以把父母妻兒殺掉,事後警方調查也搞不清楚兇手殺人的理由,這類型的兇手很有可能就屬於反社會人格者。


喔, 不意外, 這串就一堆了.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6-05-25, 12:41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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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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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PENKJN
有人為了蹲苦窯而去殺人.........最終結果判殺人犯蹲苦窯,這....

鄭捷也說想被判死刑,結果......
 
舊 2016-05-25, 02:08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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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金聖怨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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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喔, 不意外, 這串就一堆了.

這樣講不妥吧,就是意見或意識形態不同,有必要打成4%的反社會人格嗎?

 
舊 2016-05-25, 02:12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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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離線中  
我部悍將刘刕
*停權中*
 
我部悍將刘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引用:
作者x1013 PRO
當社會大眾討論犯人死刑與否
我覺得對燈泡媽來說
已經不是很意義了
犯人被判死刑,小燈泡也回不來了
這只是對整個事件有一個交代,並不是結束
我對死不死刑沒太多意見
這是價值觀的問題
哪邊社會情況及論述強自然會帶與論方向
現在廢不廢死雙方對小燈泡事件都在消費
夠了吧
如何防範再次發生才是重點(雖然這是幾乎無法防治的問題)
不要每次發生事件後又再吵廢不廢死
事件依舊輪迴發生


ps.我個人還是覺得鞭刑鞭到壽命結束,並把哀嚎和血肉模糊的情況公開放映,比死刑更有震攝效果


她的女兒才是女兒? 別人的女兒怎麼辦?

如果王人魔回歸社會後,再殺別人的女兒~她怎麼負責?

依我之見~斃了那廝~他就再也傷不了任何人了
舊 2016-05-25, 02:13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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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悍將刘刕離線中  
金聖怨嘆
Basic Member
 
金聖怨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就我來看逞凶鬥狠型殺人不見得一定要死刑,但這種專門欺侮小孩的

人,無能性格懦弱卑鄙又壞,真的不知道有甚麼可以讓他繼續活下去

的理由,我支持無故殘殺12歲以下兒童唯一死刑...

 
舊 2016-05-25, 02:23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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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離線中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這句..(「不會貿然把兇手推向彼岸的妳」)
算不算燈泡母是在消費死者啊?...

「推向彼岸」就已經很奇怪的用詞了,還加上一個「的你」...
舊 2016-05-25, 02:23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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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現在在線上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SMiLEAhPaiN
前面有人說了,
某些反廢死在燈泡媽出現前,會說
等你死親友再來談廢死,沒想到真的出現。

遇到這種被打臉的情況,當然是趕快抹黑、攻擊阿..
讓燈泡媽變成不合理、不正確,才能繼續維持等你死親友再來談廢死這句話。

當然也有不少人對於死刑與否不在乎,只在乎能不能用這議題打擊政敵,
那燈泡媽的存在就更是可惡了,因為它讓自己計畫失敗。

我早在燈泡事件前就是死刑的支持者了,不信可以去翻過去一篇澳洲與印尼毒販文,
我著麼對一位住澳洲的廢死支持者說的。
但台灣某些反廢死的人行為令我感到噁心。

一堆人指責媒體只靠FB、PTT寫新聞,結果遇上自己不滿的人再FB發文被放上新聞,
卻又開始一窩蜂的攻擊,那你的指責媒體不過就只是假議題。


+1... 因為她的反應讓劇本接不下去了...
所以必須把她解釋為不正常,是她的思維不正確不是他們的立場不正確.
噢,我其實也是支持死刑的,也對她的反應感到驚訝但不是不能理解.

此文章於 2016-05-25 02:36 PM 被 Stone Crab 編輯.
舊 2016-05-25, 02:35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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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離線中  
syntech11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FreeStorm
這句..(「不會貿然把兇手推向彼岸的妳」)
算不算燈泡母是在消費死者啊?...

「推向彼岸」就已經很奇怪的用詞了,還加上一個「的你」...



可以分為幾個方向討論:
A.「貿然」 : 不貿然就可以. 贊成死刑
B.「不會把兇手推向妳」 : 反對死刑
C. 「彼岸」 : 宗教
D. 其他. 例如「兇手」,為什麼變成兇手.「推」,有強迫的意思,不推也可以.


中文真是博大精深.
舊 2016-05-25, 02:38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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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1130離線中  
五十隻馬
*停權中*
 
五十隻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9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一個刑事案件
被害人家屬還要被攻擊
這到底是什麼世界?



誰叫她不肯當反廢死的代言傀儡, 說反廢死想要聽的話, 這種有自由意志的人是太危險了, 容她不得的, 最好用大眾壓力將她迫死, 然後將她的死說成了對女兒憂傷思念而死, 再以這個作為反廢死的踏腳石, 那就是最美滿的結果了, 而且是她自己要找死, 又不是反廢死親手殺她的, 大家手上可是乾乾淨淨的
為了反廢死的偉大正義, 死幾個人算是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嗎?


此文章於 2016-05-25 02:46 PM 被 五十隻馬 編輯.
舊 2016-05-25, 02:43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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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隻馬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金聖怨嘆
這樣講不妥吧,就是意見或意識形態不同,有必要打成4%的反社會人格嗎?

 


就我看真的是不少.

搞倒追打被害者家屬只因為跟自己預期的不同,
啥形容都來了, 啥推側啥腦補自己講出嘴都不覺得噁心了.

這用病態來形容根本不為過.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6-05-25, 02:48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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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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