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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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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的語意是
要依據他的要求,主管機關要配合 他沒提出的要求, 就不用配合是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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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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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你認為女性警察沒能力抓嫌犯?
同樣的髮型對男女警的風險是一樣的 如果女警可以 為什麼男警不可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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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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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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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白紙黑字寫在哪,不爽就不要去當警察。
這麼簡單的事情為什麼還能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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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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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打著所謂轉型正義的大旗,有什麼不能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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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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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被記那麼多申誡之前
不先去試著溝通 搞到被免職之後才要鬧到這麼大? 如果當初覺得不妥 為什麼不為了自己權利去爭取? 難道真的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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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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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啊 只是覺得那種假設基本無聊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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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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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按現行規定,他服儀不合規定只能先給一支申誡, 他可以申訴,當然也一定不會過. 但只要他一年功過相抵,不計滿18支申誡, 他就不會被免職. 印象中, 今年會被免職就是正好他今年銷到最後還有18支申誡. 如果他一邊留長髮,一邊破案績效卓越, 那他就可以一直做一個長髮的警察. 不然就是弄一個魚死網破, 成為第一個犧牲者, 然後造福學弟妹, 讓警界為他做一個ooo條款, 不過在這之前,他還是免職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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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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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中華民國的制度就是虛偽 因人設事 對公眾無害的人名正言順免職 像郭冠英那樣滿口胡說八道傷害人民情感可是有靠山的人可以假免職真領退休金大家還無所謂 好個公平正義的臺灣 還有一堆假掰的守法魔人 ![]() 此文章於 2015-12-22 02:54 PM 被 老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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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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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你說的都對. 但確實 "滿口胡說八道傷害人民情感" 不能說他犯罪. 自然他可以爭取他應有的權益. 如果認為某人"滿口胡說八道傷害人民情感"就可以任意拉他下來, 我覺得這樣做後患無窮. 所以你的重點應該是"假免職真領退休金"吧. 任何人都可以"滿口胡說八道傷害人民情感"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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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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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愛留長頭髮改行去賣OO好了
當什麼警察? 吃哪行飯就要遵守哪行的規矩,不是擠進去了才在那邊興風作浪 這世界高拐的人越來越多了,還是以前好 此文章於 2015-12-22 03:00 PM 被 ckmi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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