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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MUS
既然知道60529, 就應該知道 IP68的定義.
所謂的防水IPX8 = 水下靜置, 不是水下動態測試.
但是使用者往往不知道這一點, 拿著手機在水下亂揮亂撞, 就超出了測試定義的環境.

所以SONY手機防不防水? 當然防水, 不過是在有限的環境下使用, 動作過大或方向問題, 就會造成機身進水的可能性.
小的防水相機等等沒有額外裝防水殼的都一樣, 有限度的使用都不成問題, 但是要想扎扎實實的防護的話, 還是來層殼吧

iec 60529是有修正版本拉.
我看到的.
The equipment is suitable for continuous immersion in water under conditions which shall be specified by the manufacturer. Normally, this will mean that the equipment is hermetically sealed. However, with certain types of equipment, it can mean that water can enter but only in such a manner that it produces no harmful effects.
這裡我沒看到和靜置相關的描述呀..
可以請問你是從那一個版本的 IEC 60529裡看到IPx8=水下靜置的??

其他電子電機設備在做IP68 都是為了能在水下使用才敢叫IP68,
別人真是傻瓜,早知道就只要做到靜置水裡1.1米 1hr再拿起來擦乾功能正常就好了.....

不過..
我又想到了,
既然有民眾也覺的,呀靜置水中不要操作也算是符合 IP68,
那各家手機廠商其實只要加贈密封袋作為水下使用配件,也能一起宣稱 IP68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5-09-14 12:32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5-09-14, 12:22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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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kazama
http://cdn.androidcommunity.com/wp-content/uploads/2015/02/Xperia-Z31-640x389.jpg


我看到38F貼的****了,只能說sony自尋死路...
 
舊 2015-09-14, 12:37 P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olosbye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以不刻意下水測試來說,一般生活防水或是擋下雨天,我個人還欣賞之前用過的那支LG GJ…

防水邊條做在背蓋上,只要有蓋好基本上不用擔心…(我還真的沒擔心過,而且買之前爬文也沒人因為進水送修更讓我增添信心)

邊條老化問題因為我沒用超過一年就賣了,無法測試…

不過顧及防水功能,只要別太貴,一年換一個背蓋好像也還好…

Micro USB跟耳機孔本身就是防水的,所以也不用擔心防水蓋沒蓋好…

以前有次騎機車用手機導航,中途突然下起大雨下大雨…

我還是繼續騎車並搭配藍牙耳機使用,手機依舊忠心導航著,真的很便利!

可惜沒再出後續機種,不然我應該會買單…
所以本來就該有基本的WATER RESISTANCE?!
現在卻搞這麼精美的防水認證, ****得像是DIVER'S
結果卻還只是WATER RESISTANCE

此文章於 2015-09-14 07:41 PM 被 supstring 編輯.
舊 2015-09-14, 07:40 P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string離線中  
koo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
保險裝置不保險
防護設備不防護

__________________
大俠漢堡包

門市版:大俠愛吃漢堡包,純正牛肉吃的好,香港市民添口福,吃了就是好寶寶
門市台語版:大俠愛吃漢堡包,吃完體力有夠好,學生吃完功課好,吃完就是好寶寶
天殘版:大俠愛吃黑貓貓,神經牛肉全是毛,香港市民添口福,吃過以後洗泡泡
天殘台語版:大俠愛吃漢堡包,吃完體力愛福好,姑娘吃完體格好,兩人整晚都很好

天殘:你不是大俠!吃香蕉!

劉德華:「做我們大俠的,通常都會消耗體力,所以每次練功之後,我一定吃大俠漢堡包,
各路大英雄,吃大俠漢堡包,讀書精神好,考試考不倒。」

舊 2015-09-14, 10:35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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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o離線中  
booklover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4
個人覺得$ony公司沒那個屁股卻吃那個潟藥,渲染過頭了!然後自己打自己的臉了!
舊 2015-09-14, 11:55 P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ooklover離線中  
wavewang200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41
沒辦法 ****就拍的很神
放水又拍照

自然造就大家對它的 防水效果的印象
那試問當這一點被拿掉之後


我為什麼要買 sony 的手機??
相信許多人是被它的 防水給吸引的
現在出來說這不保證
那等於就是打臉自已
一般對sony的印象你問看看

是不是就是強調『防水』
__________________
url=22kopendata.org/]良心事業不想上榜?
揭露22K低薪,用網路力量讓22K 公司全曝光[/url
舊 2015-09-15, 01:21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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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vewang2003離線中  
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引用:
作者wavewang2003
沒辦法 ****就拍的很神
放水又拍照

自然造就大家對它的 防水效果的印象
那試問當這一點被拿掉之後


我為什麼要買 sony 的手機??
相信許多人是被它的 防水給吸引的
現在出來說這不保證
那等於就是打臉自已
一般對sony的印象你問看看

是不是就是強調『防水』


跳水冠軍強調防水本來就十分合理
舊 2015-09-15, 01:34 P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2島民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EAC212
43
其他電子電機設備在做IP68 都是為了能在水下使用才敢叫IP68,
別人真是傻瓜,早知道就只要做到靜置水裡1.1米 1hr再拿起來擦乾功能正常就好了.....
不過..
我又想到了,
既然有民眾也覺的,呀靜置水中不要操作也算是符合 IP68,
那各家手機廠商其實只要加贈密封袋作為水下使用配件,也能一起宣稱 IP68了...


ipx8本來就是廠商自定義,沒有一定的標準
廠商要定義不能在水下活動只能靜置,也算是符合標準


Level 8:可在連續浸入水中的狀況下,發揮保護作用(依據產品製造商及使用者間約定的時間,但不得小於Level 7所指定之時間。若有水滲入,不得對產品之正常操作或安全性造成影響)

IPx7: 水下1公尺持續30分鐘

此文章於 2015-09-15 03:28 PM 被 gdrs 編輯.
舊 2015-09-15, 03:27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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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離線中  
lobben
Senior Member
 
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Sony 的防水手機是有目共睹的
當意外發生時,例如掉到馬桶、洗碗槽、水族箱裡真的管用
但Sony不建議在水下操作可以理解
不然我若要整Sony就拿去瀑布下滑手機,防水蓋被沖壞浸水了再要求保固,Sony不就吃不完兜著走嗎?
舊 2015-09-15, 03:58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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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gdrs
ipx8本來就是廠商自定義,沒有一定的標準
廠商要定義不能在水下活動只能靜置,也算是符合標準

Level 8:可在連續浸入水中的狀況下,發揮保護作用(依據產品製造商及使用者間約定的時間,但不得小於Level 7所指定之時間。若有水滲入,不得對產品之正常操作或安全性造成影響)

IPx7: 水下1公尺持續30分鐘

我對於 IP code的解讀是,
數字越大要求越嚴苛,即使是"廠商自行定義"不會也不可以比數字小的還鬆懈,
今天防水部份的規範只表列 0~8,7有明確的定義 1米水深以內/浸泡時間 30分鐘以內,
因此我的解讀是,超過一米水深以及30分鐘以上都能夠符合 8的要求,
至於要超過 1米多少?以及泡水時間超過 30分鐘多久才是"廠商自行定義"的部份,
甚至是允許可能進水但不會造成產品損壞也是在 8的規範裡。
因此無論各家廠商如何的"自己解釋"也絕對不應該會發生 A廠的8和 B廠的8 竟然不一樣!!!

如果拿"廠商自行定義"做為解讀 8核心重點,去做一些規範文字以外的解釋.............
那我也不說你講的不對或是只講對一半...
我只能說.....
好吧,我們的對規範的解讀方式不同,
或許也有其他人如你一樣認為我的判讀理解才是他媽的胡說八道...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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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5-09-15 04:40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5-09-15, 04:35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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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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