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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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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事情無可避免永遠都要出錯,再呼籲也沒用 因為你要一個著火的人或他身旁的人,要立即判斷情勢,且做出違反直覺的反射動作,除非本身是這行的專家或三天兩頭在演練 除非當天的狀況事先得知有高度的塵暴風險,事先訓練一批現場人員分區監控,甚至活動開始前對全體民眾宣導、演練一遍,不然這種事後講得再有道理都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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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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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說法不對。。。 知道有高度的塵暴風險的話,根本不應該辦,應該被事先禁止。 這不就像是淋汽油在一群人的身上,然後請一批消防專業人員分區監控(不要點火喔)。。。我怎麼看都不對。。。 ![]() 此文章於 2015-07-01 03:34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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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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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該用哪個法條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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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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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才說 以我那種荒謬假設下,才會有人去對那個專業人員所說的"臨場反應"有機會驗證, 不然大家是要怎麼預防渾然不知的事情,甚至發生瞬間還知道怎麼反應? 當天大家都不知道怎麼做怎麼救....都是必然要發生錯誤,注定悲劇 大家都希望不要有以後,但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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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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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請問現在毛治國是用哪條法律禁止粉塵相關的活動? 還有2013年以後,高雄是用哪條法律禁止? 答案不是早就有了你來問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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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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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高雄是因環境污染而禁的,根本不是彩粉會爆炸而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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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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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毛治國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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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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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事後補救,請問事發前有哪個官員關心過彩粉會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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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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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你再自問自答一次,現在是用哪條法律禁止? 那個環保署署長不是很懂嗎?為什麼2014就任後在中央政府內無任何作為? 官員不關心彩粉爆不爆,幾萬人沒有受到警告或提醒,在那邊玩的很快樂,現在出大事了,事後還出來嗆說很懂,但是事前卻無任何作為 你說像不像條牛,要拿鞭子抽才會動?我們要這種官員何用? 此文章於 2015-07-01 04:02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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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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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班的同學當然會覺的倒楣,如果是你或我因代班發生這種,心情會如何平復?(尤其又被網友不客氣的批判)法律問題就由法官來判定吧,像南亞這種工廠要進去都會檢查煙/打火機等等物品,我是覺的可作為今後辦活動的參考,至少先確實禁止火源,意外就可減少一項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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