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6
|
引用:
那下次有機會你遇到壞人跑給警察追. 不小心壞人撞了你的車後逃逸無蹤. 那你就有機會告警察了. 告警察原因: 一.警察不追她就不會跑.就不會撞到你的車.所以國賠. 二.警察追不開槍所以會人撞到你的車..所以國賠. 三.警察追不到壞人導致他到你家偷東西.害你損失慘重. 警察沒盡力抓壞人.所以國賠. 四.警察終於抓到犯人了.但因為法官憐憫壞人所以輕判. 導致他又到你家偷一次東西(一回生二回熟). 所以你告警察為何這麼冷的天氣不落實巡邏勤務. 應該要步行巡邏最好到你家附近.這樣才能落實. 或許犯罪之人都有其不可告人之處. 但做錯事理應受到處罰. 壞人不跑.警察也就不會追. 那不就啥事都沒有. 壞人跑了又到處犯罪. 又不小心偷.搶到你. 這時你要認為警察到底要不要追犯人. 人有憐憫的心. 人有自私的心. 但卻不應該用在公共事務上. 今天被害者不是你. 所以你的憐憫之心會可憐他人. 但是如果你是受害者你的自私的心也會有相同的想法? 不犯罪就不需要警察. 你需要警察的時候嫌他慢. 不需要他的時候(你做錯事的時候)嫌他太快出現. 此文章於 2015-12-29 08:43 AM 被 sam1567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村
文章: 1,136
|
那些法官到底怎麼考過的 我真的很想知道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