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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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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好好, 算你贏好不好, 你連文章都沒看清楚就砲別人拿新舊違建數來講 我哪裡講到新舊違建數量的問題? 我講的是違建種類的問題 引用:
不過今年應該最多只能算225件, 因為面積最大160坪那戶已經在去年9月自行改善, 列為緩拆. 其他225戶有沒有改進, 還算不算重大公安違建也是可以查查. 新比舊的效率遠遠超過是好事啊, 大家選他不就是為了效率? 但是3/20是改善期限, 不是拆除期限, 這串樓裡面還是有人沒把這日期是做什麼搞清楚喔! 要講拆除是指拆除完畢, 不是開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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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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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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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補上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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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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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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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三月會不會變成屋主自行改善,然後一件也沒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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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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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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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簡單,大家有眼睛,到時候成果跟效率好不好大家仍可以公評,不用怕到時候沒機會講 一開始先比總件數,再比嚴重程度、然後比期間、比速度、比性質、還要比自行改善的怎麼計算,其中一項比輸就說選他當市長幹什麼........不就是這棟樓一直在做的事情嗎? 一個做了八年一個以改革為目標才上任幾天,這種見縫插針的比法是在討論拆除大隊隊長還是在討論市長? 此文章於 2015-01-05 02:08 P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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