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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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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也要先成立一個黨...位居黨職,這樣立法院長才可邀請你 被踹的人有提告 ? 他可沒像某地方首長說不提告又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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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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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你要去問蘇安生跟老馬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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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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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強烈贊同法辦丟鞋的人
![]() ![]() ![]() 但要用啥法條和刑度如何可以先說明一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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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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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讓我想到這張得獎照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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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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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踹人 被拘留三天 以此類推 丟鞋大概兩天吧 可以拿到法院認證 上法院時還有新聞畫面 如果是多人被告 那就更熱鬧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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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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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著把
馬xx 丟雞蛋 學生 丟到google搜尋 發現有人在畢業後入伍前就帶學生去丟雞蛋了 那個人現在被人丟鞋子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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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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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討厭的是人 不是總統~~~ 如果下一任換了一個你喜歡的人當總統 你還會這樣認為嗎??? 對不起 我還是必須說 我愛台灣 我不喜歡有人污辱台灣人選出來的總統~~ 這是國格的問題~~~ 現任總統若有一天卸任了 你愛怎麼丟 只要不要被告 我都不會有意見~~~ 引用:
你有看到我鼓勵他們嗎??? 如果可以 把他們槍斃我也沒有意見呀~~~ 就算是卸任元首 也應該保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即便啷噹入獄 也應該尊其卸任總統給予特殊待遇 我對陳前總統跟一般犯人關在一起就相當不以為然 ~~~ 對了 要斃就順便把當年那幾個在國慶跑來跑去的立委也一起斃了好了 一堆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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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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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做得再差 他的職務叫做 總統
現在的總統是 民選 又不是指派 你拿鞋丟他就是不尊重領導人 對於這個社會就是不尊重 也是傷害 當然這是個人修養 家教的問題 至於前兩任 下野就是平民 被怎麼樣那是他可以提法律程序 相信在這大部份人都是父母教育很好的人 都了解 何事重 何事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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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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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要人不丟 除非己莫為" 跟教小孩一樣 用講的會聽 那誰還會用打的 個人的父母就是這樣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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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亞克西斯
文章: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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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等著丟18英了 只是好像沒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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