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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 HUB
文章: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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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周大領域不同 隔得很遠 這串前面也有不少醫療工作人員發言 但大部分不會跟嘴砲起舞 (嗯 某某拖稿大王可能例外 ) 你如果認真想請教V大個人意見或許可以用另外管道 中外醫療史上當然也有相似的醫療意外 程序疏失的關鍵也討論過了 懲處的重點應該是醫院和相關的移植小組 這方面衛生署前年就定案了 這幾天的腥聞只是圍繞在一個相關人物個人的處分 懲處單位是監察院委託的 "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 呼應原po 的文章 這裡也有一篇可以參考 http://www.tma.tw/ltk/101550205.pdf 比較欣賞文中提到 "對事不對人" 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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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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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爭議的問題, 如果您因為身體問題, 需要器捐才能活下去,
就只能在感染AIDS或死亡之中, 二選一 請問會選那個? 建立這制度成功救了5000條人命, 沒啥獎賞與升官 卻因為一次失敗就被記過 這是很荒謬的台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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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joyingmusic.blogspot.com 提供視聽參考與各種相關音響知識的好地方 http://enjoyinglive.blogspot.com 分享實用的生活經驗 此文章於 2013-08-25 07:26 AM 被 ayl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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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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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人,不是聖人!
我們人阿,遇到危險不會反抗,那就是智障! 如果有人可以把家庭前途財產都捨棄去當聖人,才有資格說甚麼五四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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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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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妳弄錯了一點 感染愛滋後 妳不管怎樣都被歧視 妳也無法捐血 動刀流血甚麼的 其他人也怕感染 此外感染愛滋後還是會死而非不死 今天也非因為制度出包而記過 而是因為他出包而記過 這麼簡單的一點 怎麼就是有人看不懂 引用:
所以啦 既然是人 何必裝聖人 542旅死一個人意見那麼多 自己害死了那麼多人 怎麼就沒同樣的正義了 此文章於 2013-08-25 11:10 AM 被 lomp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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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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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委屈, 自己發聲明, 自己出來講!
讓老婆出來開記者會, 這算什麼?! 光這一點, 就可以看出是多沒擔當的一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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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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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國外,AIDS 患者是可以器捐的。
因為,若今天無器官可移植,病人可能捱不到下個月。 若接受 AIDS 器官,或許可以多撐上幾年。 然後到時 AIDS 就有解了也說不定! 而至於柯文哲, 他是整套系統的設計者, 而出錯的原因是因為執行者『聽錯』。 柯文哲跳出來說,系統的問題不應怪到執行者身上去, 但若問到系統為什麼那樣設計,要打設計者屁股之前, 也要打得有憑有據吧? 器捐制度本來就完全沒有, 人家排除萬難終於弄出一套勉強可用的東西, 那麼多年了設計者也不是不想改革,但問題是:誰要聽你的? 您看,出了那麼大事,器捐制度有因此做任何改善嗎? 一套上位者無心改善的制度, 出了事卻拿最初的設計者祭旗, 您覺得這樣合理嗎? 然後還一堆人出來酸... 真的不知該說什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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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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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不是新制度,類似的還有捐血制度,就事論事的話,應以個案論處:
例如:衞爾康大火據說起因為小妹打翻酒精燈,論罪應該是論小妹的罪,至少以後不能再當小妹,結果卻檢討火共安全,要老板負責,甚至連台中市長都有事,這很離譜。 本案為五名無辜病患遭誤植而感染愛滋病,當事人應為三名肝臟移植醫師、兩名腎臟移植醫師、三名肺臟移植醫師及兩名主治醫師,至於護士及助理也應以共同正犯論處,處罰也可如下,但是卻檢討制度可能有關的柯醫生,這太神奇了。 註: 業務過失(如因而致死)可以論刑,侵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監督不週可以對醫院懲處,因此刑法、民法及行政處分皆有空間。以上不獨偉大的器官捐贈,包括輸錯血液也一樣。 但最後各位醫生都沒事,理由則以非人為故意,而係制度云云,這太厲害了,上次那起弄錯血液的人應該比照辦理的。 柯醫師當然覺得無辜,他不能保證作業品質,自然無法為良率負責,真正作業疏失為第一線人員才對,至於所謂一肩扛起,只是為了不要處罰第一線人員,任務已經達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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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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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就是說, 所謂一肩扛起, 就是不處罰第一線人員, 但也不應該要求柯負責, 因為真正作業疏失是第一線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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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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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對柯文哲的信任誠度超過對台大醫院院長很多 柯文哲是當醫師 院長是當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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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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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AIDS只要適當做醫療與服藥, 而且只要不染嚴重疾病與受重傷, 壽命跟一般人沒差多少 這就雷同於洗腎, 或是糖尿病, 只不過AIDS會透過血液感染 網路很多關於這方面的文章了 這次AIDS器捐, 主要是重要器官, 要是沒了, 那些患者大多在幾年內就會死去 恐怕大多數等不到器捐的患者, 會寧願接受AIDS器官 他不是一線執行人員, 請問出了啥包? 原文中有講了, 他有要改成更嚴格的檢查制度, 但就是成本問題, 各大醫院愛理不理, 根本無法執行, 能怎麼辦? 不過記得這次出問題後, 已經將溝通方式與疾病學名改成通俗中文, 應該會有一定的幫助吧 因這制度救活了5000人, 卻因為出錯幾人染上AIDS就要... 沒聽過那些法官錯判, 而遭到懲罰 立法委員搞一堆錯誤法案, 有聽過誰因此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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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joyingmusic.blogspot.com 提供視聽參考與各種相關音響知識的好地方 http://enjoyinglive.blogspot.com 分享實用的生活經驗 此文章於 2013-08-25 03:03 PM 被 ayl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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