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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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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Pablochu
其實可以用「軍官與魔鬼」這部老片來比擬一下:
電影中海陸下士和二兵私刑處置表現不良士兵,結果把人搞死了,當然兩人就鎯鐺入獄候審。原本只要認罪、庭外和解就可輕判過關。結果那個二楞子下士因為是依令行事,為了軍人榮譽,抵死不肯認罪,只剩開庭公審一途。一上法庭就引出海陸旅長示意連長,指揮部屬對表現不良士兵施暴的案外案,最後是下士和士兵被不名譽退伍,連長和旅長被收押,聽候法辦。
洪員事件更要複雜一些,因為不是私刑而是依行政規章進行悔過懲處而出人命。合理來說,士評會的每個人都屬於執行犯的共犯結構,協助文件上給予方便的各單位與承辦人員及出包的禁閉室所屬旅級單位相關人員,當然也全都牽連在內。
另外還有教唆部份,主謀是誰?層級高到什麼程度?都應屬於需詳調查範圍。旅長若說不知情,他就愚昧到應該退伍,旅長也不用幹了(兩個旅都一樣)。旅長如果知情,那就要像電影一樣,...

並沒有這個行政規章可以把下士送禁閉,且士官私帶違禁通信器材進入營區,
最重也就記申誡,罰不到"悔過"。
整個送禁閉流程使用錯誤的規定、懲處違反比例原則、
還涉嫌偽造文書,完全是違法行為。把懲戒士官兵的制度當成自己的工具為所欲為,
這就是私刑。
     
      
舊 2013-07-18, 06:48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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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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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http://tw.news.yahoo.com/%E5%BF%AB%...-090856780.html

最高軍檢署指出,范佐憲上士為貫徹連長徐信正少校對洪員懲處意志,利用擔任士評會主席之機會,主導士評會委員之投票結果,肇致洪員受悔過處分...

看來是要連長去擔 ...........副旅長準備出來吃豬腳麵線
 
舊 2013-07-18, 07:44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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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ar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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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
4戒護士冷血害命 憲兵官輕鬆:叫你們不要玩吧

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一片片真相浮出,根據「中天新聞」報導,
禁閉生爆料說,是因為戒護士消極救治,才讓洪仲丘小命不保。

根據「中天新聞」報導,戒護士陳毅勳、李念祖在禁閉室中對洪仲丘
施以身心折磨的罪魁禍首,而洪仲丘癱軟求救時他們完全視而不見,
陳毅勳不但在洪硬撐做完50個伏地挺身時,戲謔說「不是說做不下嗎」,
還在洪仲丘二度要求喝水時,不但不給水喝,竟說
「你剛剛不是才喝,現在又要喝,你是在耍我嗎?」

而在洪仲丘報告自己氣喘不舒服時,戒護士李念祖沒有做任何關心,
只是將洪仲丘移到餐桌上,洪仲丘倒地全身發抖、雙手雙腳抽搐摔倒在地,
另一名戒護士李侑政只是抱緊不放,另一名戒護士陳嘉祥還壓腳防止亂動。

禁閉生爆料,誇張的是,7月4日洪仲丘不治之後,
還有憲兵官在禁閉室外,輕鬆對著留在現場的戒護士黃冠鈞等人說,
「你看吧,叫你們不要玩,現在玩出人命了」。



看樣子應該操很大~玩到憲兵官都提醒不要這樣玩了
舊 2013-07-18, 07:56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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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047878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旅部高官 不就是歸旅部管嗎 旅部連只是為服務整個旅所設的吧

最基本的就是連級 早晚點 副連 PO 連督 他們3個自己一路

再來就各排一個區塊 如果是各排集合 他們3個根本不會入列

同樣方法 就提高層級來看 就像營級單位 分營部 營部連 兵器 步1.2.3連

除非整個營集合 不然 營部的人根本不會出現在其他連的早晚點名上

旅級單位應該也是一樣

至於旅部作業小兵 反正人不夠用 就去旅部連叫人過來就好了

所以才會有時連上弟兄 永遠都看不到人 點名時就寫一個支援就OK了
舊 2013-07-18, 08:00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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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ar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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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
陳以人虧仲丘法會「好久」 洪哥親耳聽到:他們在笑!

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引發全民關注,洪仲丘的受害過程,
一段段被批露,根據中天電視台報導,有洪仲丘死亡過程的「目擊者」,
用「通訊電話」向外爆料事情經過。

根據「中天新聞」報導,有禁閉生爆料,
禁閉室中原來沒有急救設備,是洪仲丘出事後,
才放進去的;此外禁閉生也說,洪仲丘倒地以後,救護車等了20分鐘。

「中天新聞」也報導,參加洪仲丘法會的上士陳以人,還嘻笑說「好久」,
洪家哥哥也親耳聽到:「他們在笑」。


如果真的屬實那表示~~~牠們那時候覺得自已不會有事情吧
陳以人目前還是證人身分
舊 2013-07-18, 08:04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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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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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剛才跟一位好多年沒聯繫當年是跟我同樣在營部當差的營行政問過,
他說電子餉冊上面營旅以上最高主官(旅長)、主管(旅政戰主任){副旅長的層級是排第三的},
當他們到任時,電子餉冊(假設他是七月十五日到任,但實際上他現在領的錢是七月五日掛在舊單位裡領錢)在八月餉冊就會出現他們的名字!
所以高階軍官實際上應該歸屬師部,人事令由上一機關直接寄發給新單位最高機關,
所以可以推定,他們的編制是在師部!

現在精實案已無師級單位,我猜旅級主官管他們的編制是在軍團裡!
但副旅長也不可能歸屬旅部連,因為編制上不會插一個比旅部連連長更高階的人,所以還是歸屬軍團可能性較高。


還是讓我來解答吧!至少我那時是這樣編制的.....

旅部連為旅直屬連,同等地位的旅直屬連,有通信連、迫砲連等,旅部連當然負責旅部所有庶務,但是直屬於旅部的軍官,像是人行科、情作科、後勤科、政戰科等等的軍官,旅部有一個軍官排的編制,旅部所有的軍官所編在這個排內,包括旅長、副旅長、參謀主任、政戰主任都是,而這軍官排的餉條,都由旅部連的行政負責,我之前是人行科的文書兵,會幫我們行政發餉條,所以我知道少將旅長年終可領多少錢.......
舊 2013-07-18, 08:14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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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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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感謝kouiou 的說明
舊 2013-07-18, 08:37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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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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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並沒有這個行政規章可以把下士送禁閉,且士官私帶違禁通信器材進入營區,
最重也就記申誡,罰不到"悔過"。
整個送禁閉流程使用錯誤的規定、懲處違反比例原則、
還涉嫌偽造文書,完全是違法行為。把懲戒士官兵的制度當成自己的工具為所欲為,
這就是私刑。

我說的「私刑」,是兩個海陸去修理表現不良兵。洪員事件,是利用「體制」整人,結果是都出人命!
私刑的下場,是一開始只關兩個海陸。利用體制的下場,會是體制內所有成員全都有事。包括兩個旅內,凡是士評會的、醫務所的、禁閉室的,加上有簽名畫押的主官、管,全都成為共犯結構。國防部就算想要切割,最多只能切到這兩個旅,讓旅以上的相關主官管沒事,如果連這兩個旅內的相關人員都想「罩」,最終在法理上會無法自圓其說。
照目前趨勢來看,雪球會越滾越大,想硬要摀住的話,會難看到讓民意支持度跌到破10%。且看台軍的真實案例,能否比好萊塢電影更加曲折精采。
舊 2013-07-18, 08:52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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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洪仲丘同期禁閉生向趙天麟爆料 遭軍檢約談

NOWnews – 2013年7月18日 下午8:00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18日上午在高雄召開記者會,公布與陸軍下士洪仲丘同期的禁閉生訪談內容,控訴軍方的行為簡直就是蓄意殺人。豈料,趙天麟爆料記者會一結束,禁閉生受到軍檢約談。

.........................

我的天阿~這是告訴我 軍檢這麼多天來 連最基本的現場目擊證人都還沒約談過嗎
.............
舊 2013-07-18, 10:12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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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引用:
作者GOLDHAN
NOWnews – 2013年7月18日 下午8:00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18日上午在高雄召開記者會,公布與陸軍下士洪仲丘同期的禁閉生訪談內容,控訴軍方的行為簡直就是蓄意殺人。豈料,趙天麟爆料記者會一結束,禁閉生受到軍檢約談。

.........................

我的天阿~這是告訴我 軍檢這麼多天來 連最基本的現場目擊證人都還沒約談過嗎
.............


應該有約談過了,再次約談可能是因為爆料吧,如果那些禁閉生沒受證人保護法的話,那真的會再有憾事發生,這就不是行政疏失可以帶過了....
舊 2013-07-18, 10:17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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