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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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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奇怪~ 法官判了014七年多的刑期,怎麼被大家說成好像014全身而退,還他清白似的?
     
      
舊 2013-05-02, 03:06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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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a1c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引用:
作者johnnyhu
奇怪~ 法官判了014七年多的刑期,怎麼被大家說成好像014全身而退,還他清白似的?

是啊, 看014怎麼爽成那樣, 真的好奇怪喔
 
舊 2013-05-02, 03:11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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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af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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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aflar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分不清楚是還他清白

還是幫他漂白

法官:[總不能因為國民民情來判他貪汙...]

喬事情當國家做事 當有COMISSION??

徹底覺得司法和政治的精隨實在深邃

證明 又能正名什麼...

該清醒了~~我啊我
舊 2013-05-02, 03:17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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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aflare離線中  
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teraflare
分不清楚是還他清白

還是幫他漂白

法官:[總不能因為國民民情來判他貪汙...]

喬事情當國家做事 當有COMISSION??

徹底覺得司法和政治的精隨實在深邃

證明 又能正名什麼...

該清醒了~~我啊我



我是覺得這個不是主要問題所在,而是在二個字「公平」

要論罪唯輕、就不管對誰都論罪唯輕
要論罪唯重、就不管對誰都論罪唯重

而不是碰到這個人「就論罪唯重」、遇到那個人「就論罪唯輕」
這種搞法很容易前言不對後語
講了一個謊話又要講十個謊話去圓

這樣司法怎麼還會有公信力
舊 2013-05-02, 03:21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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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udd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
引用:
作者teraflare
分不清楚是還他清白

還是幫他漂白

法官:[總不能因為國民民情來判他貪汙...]

喬事情當國家做事 當有COMISSION??

徹底覺得司法和政治的精隨實在深邃

證明 又能正名什麼...

該清醒了~~我啊我

因為這是黨國體制長期教育下來的人情之常,不然標哥一家子或吳健保那樣的黑道或吳仙保那類的地方派系都怎麼當選的,像基隆市長苗栗縣長彰化縣長南投縣長花蓮縣長...也都很精通此道

而且喬事情是有秘訣的,有黨證的喬法官才會覺得情有可原可以判比較輕,沒黨證的像土城王只夠資格跪求特赦 這種就沒有所謂什麼[總不能因為國民民情來判他貪汙...]的問題了


【 您好,請問您的黨證卡要升等嗎?】
https://www.facebook.com/arys.chien...200220052238032

此文章於 2013-05-02 03:29 PM 被 Scudder 編輯.
舊 2013-05-02, 03:22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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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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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引用:
作者idemon..
我是覺得這個不是主要問題所在,而是在二個字「公平」

要論罪唯輕、就不管對誰都論罪唯輕
要論罪唯重、就不管對誰都論罪唯重

而不是碰到這個人「就論罪唯重」、遇到那個人「就論罪唯輕」
這種搞法很容易前言不對後語
講了一個謊話又要講十個謊話去圓

這樣司法怎麼還會有公信力


蒙眼司法女神是不論尊卑貴賤,一律公正不偏不倚聽訟審判的。

台灣是把司法搞成私法或死法

一開始立法的基礎本來就有比例原則、國情民情、社會觀感這些都列入參酌

但現在懂法律的人都不顧這些,還在你面前"玩"給你看,比誰會玩文字遊戲...

此文章於 2013-05-02 03:33 PM 被 d61 編輯.
舊 2013-05-02, 03:32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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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司法存在的意義就是維護正義

維護不了正義的司法或司法人員

沒作用的東西講白點就是垃圾
舊 2013-05-02, 03:42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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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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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qneb
黃色部分,
1,扁收的錢是吳淑珍直接經手跟人拿,或是扁拿了再交給吳(吳直接拿,會被認定參與其中,不然怎會把錢交給你)?
(因你沒指那案,以龍潭案,扁是被判貪污。以下摘自維基---經蔡銘哲居中,辜成允交付4億元給吳淑珍,同時,也給與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三千餘萬的傭金。),

2,014拿的錢若是被判是貪污所得,那014妻、母也就同樣會被判刑(犯藏匿、洗錢罪),因不是貪污所得,故妻、母無罪。該怪的不是怪法官,要去怪法律為何要這樣定?(法律會這樣定,有它的理由,但一般人不懂)。



錯了、台灣法官擁有彈性非常巨大的裁量權力(也是弊病)
只要他選擇引用東西不一樣
自可以讓你上天堂、也可以讓你下地獄


我老爸面身是勞安體系退休、手上有一堆勞安判例、解釋文文件
重點是那些文件有很多是矛盾的,同類型的案件卻有完全不同的結果
他也常對我說
法官檢調要資料時、他手上要給什麼文件,就可以決定讓被告走向什麼命運

法官想輕判、引用輕罪條文判例
法官想重判、引用重罪條文判例

無論罪輕罪重、絕對都辦得到於法有據……(不然這法官也別幹了)


但這是我所追求的公平精神嗎?
舊 2013-05-02, 04:22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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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法官? 在這社會中名聲地位逐漸遭到唾棄....
舊 2013-05-02, 04:35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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