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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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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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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就軍事戰力來說, 只要能開槍, 就是戰力, 一個10歲小鬼的威脅, 跟18歲成年人根本無異 軍事也不只有戰鬥部分, 後勤補給也很重要, 那些工作女性不能勝任? 另外, 憲法也說人民有創制複決權, 那你覺得目前狀況算違憲嗎? ![]() 你期望法治社會我能理解, 但是目前政府並不是這樣運作, 對當權者有利就是依法行政, 不利就歷史共業, 同樣行為結果會因人而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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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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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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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說法只是個shit!! 要是這話成立的話 那以色列的人種都不是人類了! 台灣現在一堆問題 根本上就是給那這些法官太大的解釋權 又沒有人可以制栽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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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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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既然自願役都能有女生 這些什麼女生的生理有差異所以不用當兵的解釋會不會有點矛盾 ![]() 此文章於 2013-04-13 09:46 PM 被 Lillard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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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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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替代役有些真的另類的找工作. 以前徵兵制至少還算是多數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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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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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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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精實案跟精粹案都是狗大便. 部隊現在女官女兵多.反而加重多數男性的負擔.還不如不要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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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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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1.別炮我啊,我只是直接引述490號大法官解釋而已,有興趣就去看吧,大法官就是這樣寫,這 小弟我也沒法度啊,大法官既然認為兵役法第一條只限於男性與平等原則並沒有相違,那就沒違憲啦,而且之後也沒有任何大法官解釋針對這點下去做修正所以....嗯現階段就是沒違憲 但請注意大法官解釋只是針對男性要有義務要服兵役,但女性並沒有那義務,也就是說女性想自己去當兵也可以(要當不全看當事人),但男性就比較可悲了你就是要當兵 2.以色列人是人啊,不過以色列人不是台灣人啊,他們自己有他們自己的立法有憲法,怎麼會用到中華民國憲法呢? 3.人民當然有創制複決權,這一直都存在,立法者並沒剝奪,只是門檻寬或窄而已,至於門檻問題嘛....所以你問我現階段有沒有違憲?小弟個人認為並沒有,畢竟它們有完全剝奪而只是門檻比較高畢竟門檻高低還是透過憲法23條比例原則去做限制 此文章於 2013-04-13 11:18 PM 被 tgyhuj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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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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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替代役是體檢沒過的好嗎.... 不過現在體檢限制也很高,想當不願役身體要真的很好.... 不是找工作,而是找奴隸... 有些單位真的是不需要替代役也硬要申請一個... 有的是真的很需要但是排隊排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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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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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稅養兵,這島內同意的應該不多,但是以目前的薪資實在也沒什麼吸引力。
(我們目前到底能維持多大規模的軍力?) 不然,募不到兵的結果就是找稻草人來充數或是再把屆齡役男找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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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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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人不會這麼盲信這套, 因為台灣已有有太多轉彎的例子 大法官對你來說很崇高, 就像叫獸vs研究生, 但對我們來說, 那不過是路人而已 說的有理自然會得到尊敬, 自認有理自然得不到尊敬 你說的兵役與憲法這檔事..... 完全看不出哪裡有理... 很多事情要看清楚 "師出有名" 很重要 說不出個理, 拿憲法壓人, 是不會有任何幫助的. 另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徵兵制 美國雖原則上仍保留徵兵制(在二戰前由國會通過徵兵法案),但自1970年越南戰爭結束後,就不再實施過。 所以, 對國家營運來說, 不改反而是留下最後的防護傘(以法律觀點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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