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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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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
女業務 車廠 都已經事後表態了 現在還能爭什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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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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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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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說回來養業務幹嘛哩?反正保固維修是找車廠,幹嘛給業務抽一手?
直接上網賣把摳咪兇直接折給客人不好嗎?客人也不用怕萬一折扣談不攏被圍 而且車商只要雇用一些交車員就好啦,交起車搞不好還比某些業務專業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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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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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展 帶照相機 或 V8 應該不誇張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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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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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azda如果聰明的話現在應該叫底下的人都閉嘴,然後找高層親****問,並給予一點 實質上的補償,跟事主說公司的處置方式(三人革職,現場主管降職),並請他在網路 上美言幾句,將這場風波畫上句點。 這時候應該是公司要主動做點事情,而不是發公告了事,這樣話題短時間內不會結束, Mazda永遠帶著臭名。 此文章於 2012-01-01 05:37 PM 被 Quaker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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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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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當事人到現在的發言.
覺的蠻聰明的. 如果是已鬧到這樣的地步. 是不會讓原廠知道自己的住家等資料. 就算原廠賠個幾十萬又怎樣. 會不會被人惡意報復就不得而知 (前面有人提到,說對不起就能解決的話,就不需要警察了,沒錯,一樣的道理,如果沒有仇恨的話,也不會有殺人放火這種事了,而這件事,是不是會讓人有仇恨?) 大部份的人,都認為服務業的SOP要怎樣做,怎樣做才對,這是沒錯的. 但當事人的基本態度,是不是也要有,一開始就很不客氣的客人,至少在目前的"大部份服務業"上,是不會得到合理的回應的,這不是在爭論對錯,而是在講現實的情形. 自己服務業做了那麼久,從小開始是做輪胎門市,超市門市,麥當勞,電腦門市(光華,NOVA,電子街),到自己開店十年,至少做了20年以上有了... 服務業有錯,客人得到了合理的"賠",這是合理的. 但有些客人,真的會把事情搞的很糟,那別人也火起來,結果兩敗. 並不是每個服務業都是五星級的服務人員,如果是這樣,也就不需要有五星級的認證了. (而對比來看,五星級對比非五星期級的,應該連一成都不到,所以會有九成以上的,並不符合大部份人對"服務的定義",再加上以自己去過五星級的飯店,我都有不滿意的地方了) 而很多被奧客玩過的服務人員,在別的地方也成了另一個奧客來玩弄別的服務人員. (自己的行業,遇到有人很糟的客人,很多一查之下,竟然是同業,真的是...) 而當事人如不是要錢,而是要一個公道,我想,目前已經達到了,不合格的人員也已經被處理了,馬自達的形像也損了很多. PS:想到自己開店,遇到某些客人,只是為了幾百元的維修費. 就會意有所指的,口氣不好的說,住在這裡了,有老婆小孩對不對..就不怕發生什麼事嗎?... 現在的客戶,很多真的是很誇張,幸好這樣的客人不到1/100,再加上目前過濾客人過濾的很嚴重,已經好幾年沒被"威脅"過了,但也犧牲的很多生意來換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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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彰化六信總社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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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01上有看到懶人包,女業務自己在FB上的表態跟檯面上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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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34537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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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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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自達是大公司沒錯吧 即使沒有自己的律師.法律部門也應該有長期合作的律師事務所吧
如果對方要敲詐 一切按照流程 叫救護車 驗傷 打官司 統一窗口 對外發佈澄清稿 這樣嗆來嗆去被po上網 自組網軍來滅火(我說m01) 業務自己跳出來澄清? 這樣是大公司處理事情該有的方式嗎? 此文章於 2012-01-01 05:54 PM 被 藍色&憂鬱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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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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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覺得你還是沒搞懂... 而且老愛把自己會做的事~拿去假想成別人也會一樣 你不等於大家...大家也不等於你 一種米養百種人... 當然一件事也有很多種的處理方式 馬自達這次的處理方式就是最無腦的做法 事主都拿DV拍了...就算擺明要搞你 也不用無腦到跳進去一起搞...想出名也不是這樣 被公司請回家吃自己~也只是剛好而已~_~ 公司若是要告這二個業務...應該也會爽歪歪 此文章於 2012-01-01 05:57 PM 被 左非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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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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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大 我個人感覺是這樣,服務好壞是一回事,但業務過失致人受傷又是一回事,如果 我在職場上因為自己過失導致別人受傷,不管對方當下態度再差,我也會在合理 的範圍內盡量補償對方,而不是擺出一副我都道歉了不然你要怎麼樣的態度,這 樣不僅事情無法善了更可能激怒對方,這樣雙方都沒有任何好處,我們自己有過 失,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可以摸摸鼻子就算了。 此文章於 2012-01-01 05:58 PM 被 Quaker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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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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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6&t=2524651&p=1
哈...這個也太好笑了吧 這種私下講就好~沒必要KEY到單子上吧 整個體系無腦到極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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