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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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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勇氣的話,快去問問人本上面幾位頭頭,看看他們的小孩做了什麼好事..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要不是任教職好友告訴我這檔事,我還不知道這樣子的人在帶領人本∼ 真是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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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流放中
文章: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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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說那些立志當雙刀火雞姐還是洪興大飛哥的少年英俠,就算我自己 年輕時也沒把記過當一回事 我樂於為我違反校規付出代價,頭髮太長申誡,上課看小說沒收,午休溜到校外 吃飯警告,最後我還是沒湊到小過 現在的東星恐嚇打人還不給人記過實在是太不上道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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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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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好笑 國家連強盜犯都不打?那警匪槍戰被打傷甚至被打掛的是誰啊?良民嗎?還是人本會員?? ![]() 還有你被關過嗎?否則你怎麼知道被抓進去關不會被打?? 獄警的配備是裝飾品嗎? ![]() 你可以試試看去坐牢,然後喧嘩鬧事,甚至打其他受刑人;看會不會被打 ![]() 到時候你可以用這句向獄警求饒:"小孩子的行為而已嘛,有那麼嚴重嗎?" ![]() 再說,如果要這樣類比 那就訂一個教育法規:愛亂跑就上腳鐐,愛打人就上手銬,不寫作業就關禁閉關到寫...... 如何?很符合比例原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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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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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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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50&page=7&pp=40 #253 #280....... 真的是善意的提醒,我覺得本串這位仁兄,很有可能正在偷偷笑你......... ![]() PS:找這串時,意外發現那位TimmyK兄已壽終正寢.........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出來跑,總是要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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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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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笑,合理的體罰會變成新聞讓你查得到? ![]() 我想有人篩選資訊分析資訊的能力有必要再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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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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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楓葉與霜晶的華爾滋
文章: 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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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質疑人本的部分,總結的來說有幾點:
1.)處罰的具體描述:可以看見,人本不反對處罰,但許多說法近乎把處罰等同於體罰。舉例說明何謂人本贊成的處罰,不知所謂,模糊以對。如果硬要說人本贊成的處罰,即法律明文規定的為主。試論,在台灣目前對教師體罰權定義付之闕如的狀況下,何謂法律規定的為主呢?在缺乏法令下,是否人本需要提出自己認同的處罰方式呢?只會一昧的指摘老師體罰,卻提不出自身的處罰依據與執行方式?是大家認為人本只會打嘴炮的原因之一。 2.)對問題學生的處理方式:人本的說法有點玩弄文字遊戲。是的,要關心學生,不要要站在學生角度思考,可以減少問題學生。只是,這樣可以解決問題嗎?人們提出的問題是:如何解決問題學生。總覺得人本只會萬法歸宗,萬途歸一,一千零一套,只會說「持續的溝通」「持續的愛」。但溝通不是萬靈丹,一昧的強調、愛強調溝通?真的可以解決問題,那個世界肯定是一個烏托邦。對於極端的學生採取法律行動,是否過當,是否違反人本理念?其實又是一個詭辯。況且這法律行動裡面還有這若且唯若的不可能條件。 3.)森林小學的定位:不可否認,森小的確是執行著人本理念。但這執行內部確有著一堵金錢的高牆,等於變相著阻擋著某些階級的人進入,暗自地篩選著受教者。是否意味著某些人、某些階級才能擁有人本教育呢? 4.)某某基地的定位:當人本強調著不要幫孩子貼標籤的時候,可否想過,當孩子進入所謂的某某基地這樣的受教環境,日後求學工作是否有面臨著類似被看成擁有某某前科的人的異樣眼光呢? 5.)濫用媒體力量:我想這不用多說了。 或許人本真的沒錢!或許真的需要透過媒體才能發揮影響力,但只會打高空,只會說理論道。卻是許多基層教員對人本的不滿。 人本,想要扭轉人們對該基金會的印象,請往成立一所普通私校來努力。讓人們看見你們的執行力,你們將理想化為實際的作為。而不是只會上電視痛心疾首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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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06-05-22 11:27 PM 被 si3568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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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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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惡言嗎?現在我發現搞不好有些主張體罰的人比你們還有耐心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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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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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啊~ 到底是誰口出惡言?? 如果是大便的事,那真是冤枉啊~~ 事情的始末大家可以回頭看看..... 那位仁兄說他已經說明如何處罰........結果被我抓出根本沒回答到問題,只不過找些無關痛癢的報導敷衍過去,就大放厥詞,說他已經回答很多遍....... 所以我才舉例.......吃大便不該算吃.... 引用:
結果,這詞我只說一遍,他老兄回我的文,就用了三次......... 引用:
之後,我也沒再提過這詞,那............到底是誰開口閉口都是大便啊........ 也就是說,扣帽子,通常就是滿嘴仁義道德的人的專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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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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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篇文章看來~~…人本顧人怨
不對,還是該說人笨是沒藥醫的 ![]() 此文章於 2006-05-23 12:42 AM 被 jingf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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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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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相信的事情一不一樣不是重點,大濕果然是大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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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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