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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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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引用:
作者BARTENDER
每刷一筆消費.銀行要付給國際組織(VISA.MASTER等)還要付給聯合信用卡中心.還要付給裝設刷卡機的收單行.....這個知道的人應該不多吧..

知道.
不過全世界,只要用這兩家的卡,都是如此吧,


卡奴這麼多,要怪,
除了卡奴自己,銀行的擴張信用,也要討論一下.
     
      
舊 2005-12-17, 11:55 AM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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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ao.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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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又一個外行話

引用:
作者2Million
協商對誰有好處,白痴也知道是銀行
以前已經給牠賺那麼多了,我現在不過要求,延長時間,利息收少一點,,給我個機會,讓我把錢還你,不然你還要我怎樣?
大家一起來放倒嗎?等你找到我的時候大家再來談,到時候你還能把全部的錢要回去嗎?
慢慢等吧你!


協商對銀行有好處?哈哈,那為什麼卡奴要嫌成功率低?而銀行不肯放寬呢?我之前就說過了如果借款人的償還計劃是可行的,絕大部分的銀行是會接受的,還有我之前也說過過去的分期協議的案例,怎沒人要去了解一下或問問懂的人呢?

至於「我現在不過要求,延長時間,利息收少一點」這種話我想等你以後當債權人時,再看看你會不會這樣說吧。銀行也是有股東的啊,它在減收利息跟債務上也要對股東負責啊,哪能任意減少?那對股東如何交代?當然要有一定程序才行,否則行員豈不犯了圖利他人的「背信罪」,行員有必要冒這個風險嗎?

當然你也可以放倒啊,撇開現在爭議的討債公司不說,就正常方式來看,如果你不還錢,很簡單啊,除非你從此以後名下沒有房子、車子,也不要去公司行號上班,否則它就會去查封你的不動產、佔有你的動產,執行你的薪水,如此而已。
這樣看來,協商把信用恢復是對誰有好處?

再離題一下,過去的921,政府及銀行對那些受災戶的房貸都有減免及延長等措施,銀行都很樂意執行,社會上也沒啥反對聲浪,何也?因為這是天災,大家都能感受那份受災戶的痛,為何今日卡奴問題一出,罵的人居多而同情的人少呢?很簡單,一個是天災,非戰之罪,一個是自己理財不慎,要怪誰?所謂天作孽,猶可為,自作孽,不可活,當然絕大部分人會認為卡奴自己要負責。
 
舊 2005-12-18, 01:52 AM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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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ao.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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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所以說你自作孽啊

引用:
作者2Million
為了要信用良好,所以三不五時挖東牆補西牆,所以才有機會越欠越多



所以說你自作孽啊,怪誰?
舊 2005-12-18, 01:58 AM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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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ao.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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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那還需要跟銀行協商嗎?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就我所知,只要幾個月繳不出最低應繳金額,就會變成呆帳,銀行為了回收本金,通常會主動提出無息分期攤還.....唉~有些人就是自以為是的蠢.....


照你這樣說,那很好啊,銀行為了回收本金,通常會主動提出無息分期攤還,那還要跟銀行協商什麼?還哭什麼成功率太低?就享受這無期的分期攤還啊。

最後那句話送給你的意見是再適合不過了。
舊 2005-12-18, 02:01 AM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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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illio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0
不懂就不要裝懂

引用:
作者masao.tw
協商對銀行有好處?哈哈,那為什麼卡奴要嫌成功率低?而銀行不肯放寬呢?我之前就說過了如果借款人的償還計劃是可行的,絕大部分的銀行是會接受的,還有我之前也說過過去的分期協議的案例,怎沒人要去了解一下或問問懂的人呢?

至於「我現在不過要求,延長時間,利息收少一點」這種話我想等你以後當債權人時,再看看你會不會這樣說吧。銀行也是有股東的啊,它在減收利息跟債務上也要對股東負責啊,哪能任意減少?那對股東如何交代?當然要有一定程序才行,否則行員豈不犯了圖利他人的「背信罪」,行員有必要冒這個風險嗎?

當然你也可以放倒啊,撇開現在爭議的討債公司不說,就正常方式來看,如果你不還錢,很簡單啊,除非你從此以後名下沒有房子、車子,也不要去公司行號上班,否則它就會去查封你的不動產、佔有你的動產,執行你的薪水,如此而已。
這樣看來,協商把信用恢復是對誰有好處?

再離...

講的一副你好像你很懂的樣子
協商成功了,銀行的利息從20%降到可能無息,牠當然要讓協商失敗。
不然牠賺屁啊,怎麼跟股東交代。

協商能把信用恢復,你是到底有沒有看過條文啊?
一旦接受協商了,就會在聯合信用中心註記,註記之後同樣你也沒機會跟銀行打交道。更別貸房貸,車貸。
至於不能上班,笑話,執行薪水,最好來執行啊,一個月扣三分之一的薪水,我慢慢繳到死。比我去協商每個月要把4/5的錢都給銀行,還要划算。
舊 2005-12-18, 05:42 AM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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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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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H哥.masao.tw網友~

總是看到你提及"內行"."外行".......
請問你的實務.職業.職稱是?

能否告訴我們,民法制定利息20%上限的歷史背景?

能否告訴我們,銀行把債權轉給資產管理公司的discount是多少?

這幾年銀行溫水煮青蛙,.....製造的企金.消金呆帳,....最後是誰買單?銀行收的利息又是誰賺走?

卡奴爭取低息展期還款,減少製造呆帳,對銀行是沒有賺頭...呵呵
但是至少不用拿百姓.銀行股東的錢買單

不要老是好的,銀行整碗端走
沒賺頭的.掏錢補貼,.....交給百姓嘛

卡奴案,....沒有反應銀行本身問題
反倒是,一般民眾普遍認為卡奴是自做自受....
焦點沒在銀行身上,......讓銀行偷笑了
一般民眾還是沒深入想到呆帳問題

不要老是花錢做****.DM轟炸.銀行email不請自來

然後將你們"用力"製造呆帳的"成本",反映到高循環息啦

高循環息.......之後,又是一堆卡奴.一堆呆帳

然後又說雙卡無擔保.風險高,..所以利息高...邊說還邊擺地攤發卡

是亂擺地攤風險高吧

此文章於 2005-12-18 11:35 AM 被 sunnywalker 編輯.
舊 2005-12-18, 11:20 AM #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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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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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75
民法制定利息20%上限的歷史背景?
這點我也很好奇,為什麼會這樣制定的?有相關資訊可以查詢嗎?

銀行法41條修正案根本是惡搞法案,看了那幾位提案立委的理由真的是鬼扯。
然後銀行公會提出的幾項修正(應該是吧),實際上也只是為了盡量能夠滿足三五八分級管理標準,
這些作法對卡奴只是一種施捨,給政府一個交代,讓立委有個業績.....
並沒有增加銀行的發卡風險,也看不出想要限縮發卡的誠意。
其目的也只在於試圖解決銀行本身因為消金形成或者可能形成的呆帳問題。

其中的雙卡委外代辦跟債權管理公司的管理,這些都付之闕如....。
保護債務人最後的一道防線破產法(我這麼認為的啦),也是該修一修的時候
這些需要立法或者修法的部份,卻看不見立委的出面......
舊 2005-12-18, 12:17 PM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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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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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botton
民法制定利息20%上限的歷史背景?
這點我也很好奇,為什麼會這樣制定的?有相關資訊可以查詢嗎?

:


其實我想從"內行人"口中知道,當時的利率水準
舊 2005-12-18, 12:23 PM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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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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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對了.botton網友~

昨日我看新聞,...兆豐金要吃台企銀的股權.....

雖然我覺得台灣的銀行太多了.....

但我認為這樣併下去,........很恐怖耶....

金融市場,.....快要被財團壟斷了.....

台企銀算是體質不錯的銀行

至少"自由市場"雙卡利率採低標的銀行,將會一一被併光

這麼一來,
就沒有內行人可主張雙卡利率是依循"自由市場"了

特別是高循環息的銀行內行人,拿低循環息的銀行例子為"自由市場"的藉口

此文章於 2005-12-18 12:50 PM 被 sunnywalker 編輯.
舊 2005-12-18, 12:34 PM #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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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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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botton
民法制定利息20%上限的歷史背景?
這點我也很好奇,為什麼會這樣制定的?有相關資訊可以查詢嗎?

銀行法41條修正案根本是惡搞法案,看了那幾位提案立委的理由真的是鬼扯。
然後銀行公會提出的幾項修正(應該是吧),實際上也只是為了盡量能夠滿足三五八分級管理標準,
這些作法對卡奴只是一種施捨,給政府一個交代,讓立委有個業績.....
並沒有增加銀行的發卡風險,也看不出想要限縮發卡的誠意。
其目的也只在於試圖解決銀行本身因為消金形成或者可能形成的呆帳問題。

其中的雙卡委外代辦跟債權管理公司的管理,這些都付之闕如....。
保護債務人最後的一道防線破產法(我這麼認為的啦),也是該修一修的時候
這些需要立法或者修法的部份,卻看不見立委的出面......

根據本週今週刊的某報導(「卡奴條款」緊急煞車內幕/立院忽左忽右 卡息攻防雷大雨小)來看

銀行公會所提的方案 只是讓立委有台階下的方案而已....
舊 2005-12-18, 01:22 PM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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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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