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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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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看台灣檢調黑成這樣,說李家有共犯到了法院卻不敢講姓名 除非法官也收黑錢,不然那個法官會相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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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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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家李泰安的住所在台東,涉嫌犯罪行為地在屏東,均不屬高雄地方法院的管轄 檢調卻偏偏要到高雄法院申請羈押怎麼會這樣奇怪??是不是檢調覺得高雄法院 比較黑?? 只是檢方主張在逃的共犯戶籍住所在高雄縣,卻講不出這個共犯姓名, 高雄法院再黑有不敢賺這7600萬保險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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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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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自問自答,而不回答其他人的疑問?真好玩 ....路過,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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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台中
文章: 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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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問自答而自得其樂
沒病識感的蒙古大夫還好沒在呆丸害人 早點自己去精神病院報到吧 V頭 ![]() 此文章於 2006-05-28 12:24 PM 被 elvis627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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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
文章: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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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對台灣來講, 法治觀念還需加強, 目前辦案的手法小弟也不贊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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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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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那句是有力證據?憑沒有公信力的媒體報導嗎? 大哥別鬧了,全台都知道台灣新聞沒水準,就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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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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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恐怖, 一個搞軌案竟然把 V 大搞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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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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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怪客案/李泰安的部落格好旺 律師吳漢成跟著紅
【東森新聞報 記者楊琇晶、蔡錦倫/台北報導】 鐵道怪客案讓李泰安的部落格「泰安休息站」爆紅,昨晚李泰安獲釋後,部落格裡馬上就湧現將近1萬名網友點閱留言,一半以上都是為李泰安加油的,連李泰安的律師吳漢成,也成了網友崇拜的大紅人。 「謝謝大家,尤其感謝吳漢成大律師」,短短幾個字,李泰安在部落格上道盡感謝。 當庭獲釋後,網友留言馬上擠爆李泰安的部落格「泰安休息站」,其中有一半以上,都是來為李泰安加油的。 有人說,看到證據不足當庭釋放時,心裡真得好開心,希望以後會歸於平靜了。 除了恭喜李泰安,還有不少網友留言,要李泰安好好照顧家人:「你老婆看起來好憔悴,越來越瘦,現在你要多多照顧她。」 、「你的父親真的很偉大,祈求上蒼保佑,你的一家老小平平安安。」 有恭喜也有辱罵,許多網友不滿檢警辦案不力,還有人諷刺的說,辛普森殺妻罪證確鑿都能逍遙法外了,這事件其實也就不足驚怪了。 網友裡的留言,以往都圍繞著案情和李泰安,現在讓李泰安免於羈押的律師吳漢成,也成為部落格裡熱烈討論的對象,有網友說「欣賞吳律師的風格,與不畏懼外界的言論」,還有網友大力稱讚,說吳漢城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勝利者」。 李泰安獲釋案情大逆轉,看來不只李家周遭會繼續熱鬧下去,連網路上的「泰安休息站」暫時也還會持續發燒。 李泰安的部落格「泰安休息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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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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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聲請駁回顏面受挫,頭昏腦脹情緒低落加上不習慣媒體當面質詢難免有點怯場語無倫次,結果連質疑法官預設立場和公開認定罪嫌是泰安兄等粉不專業的言論都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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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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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高碧霞:「我認定他(李泰安)就是共犯,陳氏紅琛也確定是他殺。」 為什麼一定要陳氏紅琛是他殺的呢? 只有先確定陳氏紅琛是他殺,李雙全才可以解釋為畏罪自殺 只有先確定陳氏紅琛是他殺,李泰安才有可能是共犯 這點仿寮醫院與法醫研究所都證實過 (高碧霞)非醫學專家卻執著的推翻醫學專家的認定 不是辦誰該不該辦的問題 而是辦的方式程序問題 整個過程中 高檢最無法讓人心服的是 對人不對事因人而異的辦案方式 若高捷案也以此等陣仗辦早結案了 擺明了就是欺負小老百姓 檢警一面宣稱偵查不公開 又不斷利用媒體以假象創造事實 ..........認真想想(高碧霞)為什麼一定要陳氏紅琛是他殺的呢? 獲利的又是誰?- - - - - 保險公司嗎? 補充: 這 其中的蹊翹耐人尋味 除了來自破案的壓力外 是否有保險公司早已 私下串结 由於以上言詞 大家應往一個真相去追 這 真相可能在高碧霞的身上 第一是否有人關說 那是 誰??? 第二 是否辦案手法同樣伸入高捷弊案?? 以此推論不勝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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