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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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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損失 和這些用重金打造只會唱翻唱的偶像歌手相比 真正的創作歌手出不了頭 劣幣逐良幣的結果 真正有能力創作的人被逼到角落無人聞問 (就是因為這樣,前面很多大大提到的那些我一個也不識...) 這些黑心唱片公司大賺其錢 根本不在乎提昇台灣本土的創作能力 台灣的音樂文化永遠上不了國際水準 這損失還不大嗎 為何你要站在唱片公司那邊說話? 這些惡德公司就是該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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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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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唱片公司有不被你罵的權利 已經回答了,五份之內不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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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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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怎樣的答案?會變多嗎?還是變少? 以前只有老三台的時候, 收視率可以達 70% 紀錄, 現在百來台, 收視率破 5 就很吃力了, 你拿什麼保證沒有盜版的話, 以前可以賣 50 萬張, 現在也賣的到這麼多? 對我沒損失?我喜歡的唱片跟有理想的唱片公司被這種只知道抓盜版, 不知道提升品質的大公司逼到快倒、被併購, 以後買不到有品質有水準的好唱片, 是不是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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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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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 我是完全不想聽說 總覺得台灣歌手唱的調調都一樣 都沒有創新 歌詞愛來愛去...愛的死去活來的 總之好的東西自然會有人去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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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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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說用盜版違法,我說的是事實呀,但我沒有反對你做違法的事呀 但事實上現在多數人就是為了盜版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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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W2(484|278) K2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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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來了來了出現了 KOG大絕招 "不爽就自己做"回文法 ![]() 有沒有人算算他回了幾次這種幼稚園小朋友常使用的回文法 ![]() 此文章於 2005-07-02 09:36 PM 被 wayD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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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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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誰說的?那叫唱片公司來告我, 什麼不被批評的權利咧, 你乾脆禁止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好了. 還有, 五份以內不違法, 那團購咧?我團購就是要節省運費, 有數量還可以打折, 現在這樣, 我多付出的錢就不是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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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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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簡單,你認為不上進,但別人可不這麼認為,多是的喜愛他們的人,任意批評就是不尊重他們,你認為爛是你的自由,你可以不要買,你沒有任何損失。 唱片公司被罵,唱片公司有損失,天下事天下人管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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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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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所有唱片公司都以騙小孩錢為己任 你還能掰說我們沒有損失嗎 下一代聽不見台灣本土真正優秀的音樂 這還叫沒有損失嗎 我看你要掰到何時 爛公司就是該罵 誰說出唱片不用背負文化教育責任? 好壞就是差在這裡 那使用者又有什麼責任 唱片公司憑什麼說下載mp3會毀滅台灣文化 我要對他們說: You have done that yourself!!!!(借用歐比王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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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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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唱片公司沒有活該被你罵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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