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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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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假的?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萬一爆開了這微波爐誰敢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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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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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住宿有室友的狀況下,
不熟... 沒溝通的情況建議還是別養寵物.. 不然就乖乖去租套房吧~ 這次事件那隻貓真的很無辜.... 遇到冷血變態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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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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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台灣人都分不清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了?
苦主先養了貓,鄭嫌才搬來的不是?那是誰的問題? 就算鄭嫌先住進去的,這算是哪種解決問題的方法? 忘記後面有動保法會開罰? 法律已經是規範所有行為是非對錯的最低標準了 看到有人做了非常不該做的事情還喊好、應該 台灣人的水準現在是倒退回清朝就是了? 炸海苔、XX工程師很討厭、個人看了也覺得他很礙眼 但是把自己的標準變得跟新聞報導中的主角差不多, 稍微看下自己的嘴臉,不噁心嗎? 此文章於 2012-10-21 01:55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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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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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對於這樣的新聞.叫好就太過了.
就事論事 即使是有些網友的發言或許令人無法接受 但是對於被虐殺的貓 可否有點同理心.. 這的確是令人髮指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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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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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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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下來:「一分得內傷,殺寵不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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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細雨寒樓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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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那麼嚴重啦 我是覺得兩頭都有問題 每個人發言的角度不同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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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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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車的不爽騎車的,虐待兒童的、欺負弱勢的,其實都是一樣的心理,只能說這社會有病的還真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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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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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樓上很多人的觀念錯誤的極其嚴重
有人認為飼主不管他人感受造成寵物如此下場 講難聽點 誰沒有闖過紅燈? 意思是說闖紅燈都該死? 那這串討論區的人是否全都該RIP了? 我真的覺得人要有基本的道德觀念 樓上那幾位開砲的 有種你就在台北開車撞人 台北超多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汽機車以及行人 反正照你們的論點是他們活該~你只要用優先路權的觀念就沒有錯 人厚道點不是好嗎? 一定要自己出事才知道要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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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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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是一條生命這句話是無敵無誤 會認為這句話不無敵的人,真的觀念有問題 本來就應該尊重生命不是嗎? 不然以您對社會的貢獻,有多少人認為你的價值? 還不是因為您也是一條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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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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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看到有人把哭不停吵死人的死小鬼塞進微波爐或洗衣機我也會覺得很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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