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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看來會想出下三濫手法的
也只有有權無責閒到不行的單位傢伙
     
      
舊 2012-09-15, 07:56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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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離線中  
goodromhome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72
引用:
作者masao.tw
基本上懂內情的就知道實際原因是什麼

公家機關預設的收信軟體就是outlook,而他的預設值就是預覽郵件,也就是即便你不想開啟,滑鼠移到該信件上要按「刪除」時,outlook就自動去讀取,這樣系統就判定算有開啟了。

要自己去把「預覽」功能取消才不會有這情形,一般公務人員對這軟體不熟根本不知道有這功能,這其實要先檢討資訊室,有無通知或宣導將「預覽功能取消」。或是安裝完電腦軟體發放個人時就先把該功能取消(含其他安全設定設定完畢)。

另一個問題:太閒,去收信。說這種話的更是外行人,現在公務機關講求無紙化,很多訊息傳達都是用email代替,不管開會通知、差勤通知等等都是,你敢一天不收信就等著被罵。基本上都是上班時間要持續連線才會知道有啥通知。

再者搞這種資安很無聊,這次的標題還好辨認,有時候的標題根本就是很正常,比方開會通知,或是緊急信件等等的主旨,一般人根本無法辨識是機關發出的正常email還是資安演練?這樣搞的下場就是,到最後所有人都不去看信,直接刪除,然後發通知的單位又來哭邀說為何沒去看通知,這就是狼來了效應。

防火牆跟spam過濾器那邊資訊室要先用好,而不是搞這種狼來了的把戲。

護航成這樣太難看了
都說是點入網站
難道預覽還會自動開啟超連結?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9-15, 08:10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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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romhome離線中  
Million
*停權中*
 
Mill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2
引用:
作者Million
由此可證中華民國的法律在這方面的定罪上是多麼的沒人性

定法律的人要當聖人自己去當就好, 還拖二千三百萬人一起下水

你看看你看看, 有妹也跳出來背書了

這種違反人權違反人性的爛法律真的是應該好好地改一改

「想看李宗瑞影片?」 996公僕中招
上傳的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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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9-15, 09:52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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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on離線中  
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引用:
作者u8526425
寄件者是可以偽造的
並非每台郵件主機都可以防堵這種行為

社交工程詐騙之所以歷久彌新
就是他除了吸引人的主題之外
表面上也可以做的非常精美非常正式
讓使用者不疑有它


這個才是內行的。說預覽就一定算成打開的不內行
在上班的地方打開這種郵件本來就是笨蛋。多少偷資料的釣魚郵件都是這種的時事題目,這種教育訓練都從05年上到12年了還在防不了,只要換題目就有人中招,表示這個人的資安觀念依然不佳。
大家都知道,最簡單的突破方式不是攻打防火牆,而是發放這種釣魚郵件。越是高層越是會打開,越是權限大的越會打開。幹嘛入侵什麼網站呢~發信最快。

自己要中木馬,下班去中沒人理你。上班時間要中,人家就得管你。這是盡責任的資安專家,雖不至於值得讚賞,也沒什麼毛病好挑地。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12-09-15, 10:45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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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  
查理三世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8
檢調還不行動嗎?

放任這一千個人嗎
舊 2012-09-16, 04:27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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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三世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6
引用:
作者查理三世
檢調還不行動嗎?
放任這一千個人嗎

請教此例需以何種罪名起訴之 ?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12-09-16, 02:24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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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離線中  
orakim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10
原本就是無罪的東西 (即便是真的也無罪)
因為犯罪的是散布的人

除非主張的是著作權受侵犯 XD

此文章於 2012-09-16 02:48 PM 被 orakim 編輯.
舊 2012-09-16, 02:46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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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kim離線中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引用:
作者u8526425
請教此例需以何種罪名起訴之 ?

千古冥言:莫須有
舊 2012-09-16, 10:21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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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u8526425
請教此例需以何種罪名起訴之 ?


不違背刑法或民法
但是違背工作準則
就我所待過的公司都有這麼一條
禁止使用公司電腦設備處理私人事務
舊 2012-09-16, 10:36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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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6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不違背刑法或民法
但是違背工作準則
就我所待過的公司都有這麼一條
禁止使用公司電腦設備處理私人事務

故以內規辦理之
責以資安再教育
無需勞駕檢調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12-09-16, 11:21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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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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