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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_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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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引用:
作者strong
交部:重機上國道 待化解疑慮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docid=102006289



重機族應該多跟地方政府溝通溝通 ...


一開始我就說在這裡發文於事無補.....^_^
     
      
舊 2012-09-12, 05:31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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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_lin離線中  
307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semmy
高速公路的管理權在誰手上?在遠通公司高工所的手上?還是在地方政府的手上?

搞清楚高速公路是誰管的在來好嘛!



哈 遠通公司高公所 有梗~~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

管理權是在高公局手上 下了交流道就是地方單位的手上

然後就是典型的中央推地方 地方推中央~~

大家都不想去背這個責任~~~

其實喔 既然法修了 那就乾脆敢快照法律修訂說的來執行~~

先試辦上路後再來看成果不遲~~

反正不執行 說什麼都是空談~~

等他們上了 問題就會一一浮出來 到時候再來打嘴炮不遲~~

對了 別忘了我們大車的路權 油錢越來越貴了耶!!! 我們也要求恢復我們的路權!!!
 
舊 2012-09-12, 05:33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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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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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有問題.
你的邏輯是:稅金與罰則比照自小客,所以路權就要一樣?
那麼,黃牌呢?
稅金與罰則也比照自小客,路權為何不能一樣?
為何不能上國道?
再者,若250cc以下繳稅,你認為也要和自小客一樣的路權?
更甚者,聯結車,貨櫃車也有繳稅,為何有些路段或車道不能比照自小客車?
你可以解釋一下你的邏輯嗎?


不管繳稅多少,只要有足夠的性能,權力都應該要一樣
至於其他車種那些限制我也覺得莫名其妙

台灣的政策根本就鼓勵自用小客車
交通規則應該要極度的往營業用及大眾交通系統偏才對
自用小客車是奢侈的工具,應該要有所限制才對
當然重機也是奢侈的工具,也要跟著自用小客車一起縮限

至於一般重型機車遠比自用小客車環保且節省能源、道路空間
在大眾系統完善之前,應該要多加鼓勵才對
舊 2012-09-12, 05:34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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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離線中  
二手男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引用:
作者semmy
高速公路的管理權在誰手上?在遠通公司高工所的手上?還是在地方政府的手上?

搞清楚高速公路是誰管的在來好嘛!



就跟這篇新聞一樣.
大型重機開放路權 違規超速情況嚴重
-字
+字
作者: 段楚禎 | 卡優新聞網 – 2012年8月24日 上午4:54
  今(101)年7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部分條文修正,逾250c.c所有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
台北市交通局發現,大型重機才剛剛「放行」一個多月的時間,違規超速的情況相當嚴重。
  根據台北市區監理所統計,台北市97年黃牌重型機車登記數543輛,至101年7月底增為728輛;
97年紅牌重型機車登記數為3,796輛,至101年7月底增為5,433輛。整體而言,無論黃牌或紅牌重型機車皆逐年大幅增加。
  事故統計部分,黃牌重型機車101年(1-7月)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8人,較100年同期增加1人、增幅約14%;
而紅牌重型機車101年同期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計26人,較100年同期的35人,減少約26%。
  但統計違規情形發現,99年至101年7月共2年7個月期間,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違規超速位皆居第一,
黃牌車超速共舉發681件,平均每輛黃牌車就有0.94次超速;此段期間紅牌車超速共舉發4,858件,平均每輛紅牌車亦有0.89次超速;
另反觀同期間平均每輛機車僅有0.13次超速、每輛汽/機車輛僅有0.19次超速,顯見大型重型機車超速偏高。
  從肇事因素分析,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事故肇因前兩名分別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超速失控」,明顯是違規超速肇事。
台北市交通局表示,由於大型重機啟動加速快,一旦騎士任意於車陣中穿梭或併行,易和其他車輛碰撞而發生交通事故,
且速度越快,所須的煞停距離越長,面對突發狀況駕駛人易反應不及。
  交通局呼籲重型機車駕駛人須視自身為小型車輛,一般道路寬約3米、勿併行,應全天候開頭燈,
比照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利用自身速度來判斷與前車安全距離,如時速60公里須保持30公尺安全距離。交通警察大隊也將針對大型重機違規加強執法。

有問題.但偏偏有人就是會被奇怪新聞洗腦.
舊 2012-09-12, 05:55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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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二手男
就跟這篇新聞一樣.
大型重機開放路權 違規超速情況嚴重
-字
+字
作者: 段楚禎 | 卡優新聞網 – 2012年8月24日 上午4:54
  今(101)年7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部分條文修正,逾250c.c所有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
台北市交通局發現,大型重機才剛剛「放行」一個多月的時間,違規超速的情況相當嚴重。
  根據台北市區監理所統計,台北市97年黃牌重型機車登記數543輛,至101年7月底增為728輛;
97年紅牌重型機車登記數為3,796輛,至101年7月底增為5,433輛。整體而言,無論黃牌或紅牌重型機車皆逐年大幅增加。
  事故統計部分,黃牌重型機車101年(1-7月)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8人,較100年同期增加1人、增幅約14%;
而紅牌重型機車101年同期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計26人,較100年同期的35人,減少約26%。
  但統計違規情形發現,99年至101年7月共2年7個月期間,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違規超速位皆居第一,
黃牌車超速共舉發681件,平均每輛黃牌車就有0.94次超速;此段期間紅牌車超速共舉發4,858件,平均每輛紅牌車亦有0.89次超速;
另反觀同期間平均每輛機車僅有0.13次超速、每輛汽/機車輛僅有0.19次超速,顯見大型重型機車超速偏高。
  從肇事因素分析,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事故肇因前兩名分別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超速失控」,明顯是違規超速肇事。
台北市交通局表示,由於大型重機啟動加速快,一旦騎士任意於車陣中穿梭或併行,易和其他車輛碰撞而發生交通事故,
且速度越快,所須的煞停距離越長,面對突發狀況駕駛人易反應不及。
  交通局呼籲重型機車駕駛人須視自身為小型車輛,一般道路寬約3米、勿併行,應全天候開頭燈,
比照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利用自身速度來判斷與前車安全距離,如時速60公里須保持30公尺安全距離。交通警察大隊也將針對大型重機違規加強執法。

有問題.但偏偏有人就是會被奇怪新聞洗腦.

哪一台大型重機沒全天候開頭燈?或者該問哪一台大型重機的大燈是關得掉的?身為交通單位,居然連這麼可笑的話都說得出來
舊 2012-09-12, 07:29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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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gdrs
不管繳稅多少,只要有足夠的性能,權力都應該要一樣
至於其他車種那些限制我也覺得莫名其妙

台灣的政策根本就鼓勵自用小客車
交通規則應該要極度的往營業用及大眾交通系統偏才對
自用小客車是奢侈的工具,應該要有所限制才對
當然重機也是奢侈的工具,也要跟著自用小客車一起縮限

至於一般重型機車遠比自用小客車環保且節省能源、道路空間
在大眾系統完善之前,應該要多加鼓勵才對

幸好大多數人都不像你覺得莫名其妙,尤其是相關管理單位.
舊 2012-09-12, 08:54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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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semmy
哪一台大型重機沒全天候開頭燈?或者該問哪一台大型重機的大燈是關得掉的?身為交通單位,居然連這麼可笑的話都說得出來



我以為你會噹2012年8月的文章 怎麼會是放行一個月???

還是數據方面有誤之類的

大重在路上跑好幾年了不是嗎?

沒想到是噹這個
舊 2012-09-12, 09:22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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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307
我以為你會噹2012年8月的文章 怎麼會是放行一個月???

還是數據方面有誤之類的

大重在路上跑好幾年了不是嗎?

沒想到是噹這個

官方企圖噹黃牌,所以弄『一個月』來呼嚨你,指的就是黃牌恢復路權,不用待轉、可以上快速道路已開放『一個月』

問題是全台灣只有台北區有大型重機掛牌嗎?台北的數字就代表權台灣的數字嗎?外縣市的大型重機不會進入台北市嗎?
要重機勿併行,結果路上最常對機車併行的是誰?決不是大型重機,因為平時路上根本很少見到大型重機.....



你想說的是這些是吧?
政府機關刻意抹黑兩輪族群,早就不是第一次了,就像官方口口聲聲說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就是會被撞,還在路口政令宣導的霓虹燈上刻意宣傳這點,但真是如此嗎?
兩段式左轉的由來,已經解釋太多次了,日本Yamaha賣機車的圖也貼過了,不想再多說了...
舊 2012-09-12, 10:32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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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307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semmy
官方企圖噹黃牌,所以弄『一個月』來呼嚨你,指的就是黃牌恢復路權,不用待轉、可以上快速道路已開放『一個月』



沒有別的意思 我只以為這會不會是剪貼的文章 還是時間錯置

如果連時間都能錯置 那內容的重機超速偏高就不太可信~~



不過你說的併行 這種情況平常是不常見 但是假日就........

"交通局呼籲重型機車駕駛人須視自身為小型車輛,一般道路寬約3米、勿併行,應全天候開

頭燈" 這段談話應該比較像政令宣導 我記得"重機走快速道路駕駛人需知"好像就有寫到全天

開頭燈以及禁止載客跟禁止同車道超車之類的

我記得我對"禁止載客"蠻有意見的 因為很多大羊不都是載家人出遊的!!!!
舊 2012-09-13, 07:51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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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大重行駛快速公路 , 可以載客 .
試行高速公路則不行 .
這都是目前的規定 !
舊 2012-09-13, 08:43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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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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