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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合歡山下
文章: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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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我從事社服工作多年來看 一、對這個男的應該給予適當的處分,就是給他案底;對他、對她都有好處。對他-讓他學一點功課,怒氣要付代價的;對她-讓她知道現在跟他交往可不可靠。不過!看來女方心理應該有數了,除非她連這點分辨力都沒有。簡單講,女的最好離開暴怒男。 二、一個那麼容易動怒的男生,婚後必定照樣動怒;不會因為娶到美女而改變性情。 三、對你是一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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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願神終日看顧這地,保守臺灣......這使這地平靜安穩。 少一點政爭與黑心食品,多一些認真的官長 少一點社會對立與衝突,多一點祥和與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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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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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個報案那天的情況吧,也給大家參考
被扁那天,當然就先去分局報案提告 才得知要我先去驗傷, 驗完傷後,直接又跑進警局, 然後足足等了快半小時承辦員警才出現 而且一臉就是要辦不辦的樣子 ![]() ![]() ![]() 然後問問題情況就打電話叫對方來, 對方來到警局,感覺氣勢就小了很多 ![]() ![]() 然後知道我要告他傷害後,隨即反映說他也要告我 警察隨即很高興地提醒這樣算"互毆" (法律沒互毆這條喔!!!!) 我也很好心的告訴對方到澄清醫院驗傷,我等你來告我(因為整場我都沒還手) 但是他是因為打我撞到我牙齒導致手指流血就說咬他 ![]() ![]() 然後警察就開始充當和事佬,說男人心胸要寬大(告非~~是你被打還是我被打) 於是我堅持提告,警察就心不甘情不願地開始做筆錄 期間,對方也離開幾局去驗傷 當然由於心情極度紛亂,所以沒拿取三聯單,僅止於筆錄簽名而已就回家了 隔天才想到三聯單這件事情 於是隔天晚上,拿著監視畫面備份到警局順便問問三聯單的問題 警察的回答是說"這屬破案了,不用三聯單會直接函送" 我就信了 時間匆匆~一個多月過了~無消無息 沒電話,沒通知,沒道歉什麼都沒有 我隨即寫了警政署長信箱,提到我的情況 當天下午,市警局的警正就撥了電話給我詢問原因~並回覆會查明後跟我回報 他的回覆是這樣的"對方說也要告我,但是一直沒去做筆錄,所以拖了一個多月" 重點來了,我告他跟他要告我是兩碼子事 於是又等等等,又過了一個多月,才收到分局的公函 說已於7/11函送,並會針對沒開三聯單進行懲處並加強訓練 ![]() ![]() 而對方有沒有告我呢?第二次寫信,警正說沒有並再次對我致上歉意 結論,三聯單很重要 沒三聯單還有署長信箱好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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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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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能爭取到緩刑,案底還會有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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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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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樓主握有當天的錄影帶,不用急著亮出來,讓對方在法庭上掰,最好對方也告你傷害,然後等對方在庭上掰完之後,亮出證物--錄影帶,一招斃命... ![]() 最後再給對方加個誣告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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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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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小弟也勸你......告吧
這社會很亂...該做的事就要做 做完心裡才不會留下陰影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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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下 cpu 8450 主機板asus m3n78-em 記憶體 創見4g 顯卡 微星3870 512m 硬碟 wd sata 250g 光碟機 p牌110 power 康舒 r8 525w 2005-2008中 舊玩具 CPU: 巴頓 2500+ oc 2048(185*11)使用中,上不了3200+ ![]() 主機板:a-bit nf7-s 壞了 記憶體:建達牌 512 DDR 400 *2 壞了 顯示卡:承啟 6800GT 256MB 好像還可以用 可惜過保 硬碟:M牌 40G + Q牌 6G IDE 放著沒在用 光碟機:MSI DVD COMBO 新電腦沒ide 放著 電源:連鈺 b350 用在新裝小系統比較不會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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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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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先打電話報案,然後再去轄區分局作筆錄,這樣員警才不敢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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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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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和解的話緩刑的機會是比較大的 不然應該是拘役30天起跳 這種都不會有刑事紀錄,但是條北北資料中還是查得到 所以應該是算沒前科有紀錄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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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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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似乎傷勢很輕,如果是拿刑事判決去附帶求償
是沒有多少錢的, 如果金錢可以讓你得到安慰的話,和解無妨 沒有和解,很難得到緩刑 判2-5個月就等於是罰6-15萬 一般來說和解金就是以這數字加上慰問性質的金額 只要你沒撤告,不管最後是緩刑還是易科罰金, 傷害罪判決成立就是前科 這對於工作上有點影響,軍公教員自然是不用說了 越來越多民間公司也都要求員工必須提供良民証 有錄影帶是好事,對方如果也告你傷害 就算他撤告了,你也可以告他誣告,刻意羅織故事陷你入罪 判決成立的話你可以因妨礙名譽再向他求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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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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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罪是公訴罪,真的會去坐牢的....
證據不用那麼急著拿出來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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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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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
被打-->醫院驗傷-->警局報案-->提告傷害-->作筆錄-->拿三聯單-->等著和解或上法院 (大絕要上法院在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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