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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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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人少,勞方人多, 多的一方想盡藉口為自己卸責, 少的一方用盡心思求最大利益。 哪一方會是輸家顯而易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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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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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難道台灣只有勞動法律訴訟才有花費和時間 你打一般民刑法官司就不花時間精神 ? 勞基法是民法的延伸,安衛法是刑法的延伸 台灣刑法就算有檢查官主動偵查,又什麼時候輕鬆過了 十年、八年還不是一樣在打 你哪來的立基想說政府全部主動偵辦、勞工就會從此幸福美滿!? 你自己愛幻想天上會自動掉下燒餅給你吃是你的事 但現實和幻想界線要分清楚 世界上訴訟都是很麻煩的、哪來人會給你打免錢的 又想罵、又不敢爭、又不改變自己、也不瞭法令的運作規則 瞧不起老闆、又在瞧不起老闆下工作的你、又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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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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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有懶人的作法
就是組工會...法律及爭取福利就靠它 但...呆丸人是連工會都組不起來(內鬥都來不及了... ![]() 結果弄了個 福委會(這是真正的資委會... ![]() 然後...有的更扯...自己不敢去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 在那扯泛公營企業的薪資、福利太高...人家會高是人家有組工會...人家會團結爭取應得的權益... 不敢幹自己的老闆...只敢幹別人的員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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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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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覺得自怨自憐比較令人反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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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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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的勞動法,對勞工保障還比台灣進步
這是有歷史因素的 話說當年國共內戰,老共畢竟是代表農工階級革命成功建國 而代表右派的地主、老闆、軍公教,自然就逃到台灣 也難怪台灣的勞工,一直被資本家和軍公教壓著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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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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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字 - 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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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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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聽說趙國的降卒被坑,還組成工會,要求平等對待,打敗仗的其實是諸侯, 可見以前中國的人性還是很進步的! ![]() 是吳起還是白起,太沒人性,竟然全部坑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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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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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法條就更漏氣
勞基法.勞工衛生安全法.工會法 自己去看看"罰則"的部分 更不要提主管機關實際執行上認定跟開罰的比例有多少 ![]() 就是已經看過法條才知道根本不要對於台灣現行的主管機關跟法律有什麼期望 沒想到還有人自己幻想起其他人的立場在大作文章 ![]() -------------------------------------------------------------------------------------- 不過說到中華人民共和國 他們的勞工法條更是要靠後台跟政府的大方向來決定是不是真的吃得到就是 所以也不必太相信跳過去或是被銬上以後會更好 此文章於 2012-08-07 10:23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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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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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又再度完全搞錯方向 勞動法令只是勞動司法的一環、不是勞動司法的全部 為什麼那些罰則那麼輕、因為還會搭配其它法條開罰 你工廠未按安全衛生法規範發生氣爆、產生大量汙染物 勞動檢查單位罰完後,後面換環保署開始開單(空汙法)、還有處理費用、地方居民求償(民法)等 不是所有動作全在於勞動檢查法令上面完成 勞基法只是民法的延伸,勞基法沒有規定到的 就是回歸民法 老闆和員工有薪資爭議、違反勞基法的開罰 但勞基法並沒有任何一條說勞動檢查單位有權直接向老闆拿錢發給員工 這時就要回歸民法,勞資雙方進入民事庭訴訟、經由民事配合勞基法解決爭議 安全法則是刑法的延伸,雇主沒有按規定做好保護措施而發生人員傷害 安全法只有開罰3~15萬,而傷害部份則回歸刑法 檢查員開始做事故分析,交由法官仲裁 ================================= 如果你這方面覺得不熟悉,最簡單的就是和”車禍司法處理”的流程一樣 法官借由交通法規(安全衛生法)去做刑法上的處罰 我很少聽人抱怨交通發生故事時的罰則太輕 因為後面民刑事的罰金、坐牢刑期問題就夠讓事主欲哭無淚了 ================================= 像台中中港路曾發生一件嚴重的化學料車意外、帶有毒性的化學蒸氣外漏 那件事要是沒處理好、最少要有三個首長下台… 第一個是勞委會主委,因為司機有上事故處理課程、卻處置失當 第二個是交通部長,沒有嚴格臨檢,讓沒有做好安全防護和辨識的車輛上路 第三個是消防局長,讓沒有安全防護設備的消防人員去搶救 還有一堆附近居民送醫的費用 這些求償是都寫在安全衛生法、勞基法上嗎? 你以為寫法令的人比你還笨嗎…… ![]() 此文章於 2012-08-07 11:40 P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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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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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說來說去你只是挑大條的特例來說嘴 這些大條的特例只要不是被暗中搓掉,本來就會有賠償金(值不值得當然要看當事人及其家屬),跟其他相關的刑責 但是日常可見超時.加班甚至過勞死(這還是去年底才開始有提要修法到有刑責)的違反罰則有任何其他相關罰則開罰過嗎? 寫法條的人精的很,審法條的也不會差到哪裡去,拿老早就落伍的法條還唬弄觀眾的自然也不會是笨蛋 但是看猴戲的不見得就真的信猴戲 ![]() ------------------------------------------------------------------------------- 雖然說是離題 不過"我很少聽人抱怨交通發生故事時的罰則太輕"這句話就可以知道你完全跟社會脫節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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