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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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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旺中案的場外案演變成這樣,真的很難看,蘋果和旺中,一方打著言論自由的旗幟;另一方則說要追走路工真相,維護民主運動的精神...可是我只看到兩隻為了自身利益的狗互咬(當然還是旺旺這隻比較惡霸)...
不過這應該也是有心人想製造的氛圍吧....弄成一灘死水... 此文章於 2012-07-31 05:52 AM 被 paperboxlion8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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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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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用出來說明被打的感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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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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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被媒體誤導這件事情,NCC的作法是依照行政程序法93條來做,如果今天NCC沒這樣做
直接否定掉旺中對中嘉的合法併購案,等到旺中跟NCC打行政訴訟那只能說旺中100% 絕對勝訴,到時候法院裁定絕對是NCC要吐出這行政處分,各項條件連談都不用談 旺中更高興 現在各位也不用擔心,因為合法的行政處分付有附款,是要等到上述條件及附款都履行 才會發生效果,簡單的說旺中否定掉條件及附款(只要其中之一被否定掉或沒做到就無效) 那這行政處分就沒有效力(更別說現在只是口頭上說說允許,白紙黑字的行政處分書都沒下來) 如果現在旺中硬併購中嘉就是違法 現在情形如果我是旺中的律師團就跟NCC打行政程序法94條不當聯結禁止原則賭看看會不會贏(不過在我看來會勝的機率不大) ![]() 此文章於 2012-07-31 07:47 AM 被 tgyhuj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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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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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想在這邊告訴你 一定會併成功的,沒有任何不可能的機率存在。 (你看E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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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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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如果NCC事後更改條件跟附款的話又是另一回事,這方面就看看 NCC事後有沒有覺得必要性,但現在在我看來NCC的作法沒錯,沒做 直接否定才是錯誤的,在行政訴訟上面只會敗的更徹底 (我要是旺中還希望NCC直接否定讓我更好打官司) 畢竟台灣不是專制國家,而是法治國家,一切行為 依法而治,不是用很鄉愿,你認為我認為覺得就可以否定任何事物 ETC的問題只是在法律上面的操作問題,而且請注意高公局只是暫緩 作出而非決定不用作,這兩者的結果差很多,但後續是否有沒有作 這就不再討論範圍(你我皆無法預見未來可能性,可以早就中威力彩) 此文章於 2012-07-31 08:48 AM 被 tgyhuj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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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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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視也不惶多讓啊~~ 每天在追白衣人走路工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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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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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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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視屬於沆瀣一氣的望終集團 這樣子剛剛好而已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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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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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蘇蘅:切割中天 不一定要賣股 2012-07-31 01:04 中國時報【鐘惠玲/台北報導】 第三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舉行任內最後一次委員會,通過上周委員會會議記錄,其中包括旺中案三項附停止條件與廿五項附負擔行政處分。NCC主委蘇蘅表示,旺中案三項許可附停止條件,並沒有與旺中寬頻達成共識,也沒有侵害財產權的問題,只要買方彈性處理,不一定要處分股權;她否認外界質疑的闢室密談之說,呼籲反旺中人士與媒體不要汙名化這件事情。 外界質疑NCC上周邀請旺中寬頻決策者到會說明是闢室密談,蘇蘅嚴正否認,強調完全依法行政,是公開請業者到會說明。某些人可能誤解大老闆到會面談,案子就會通過,這並不盡然正確。而這次也是深思熟慮後的決議,不是為趕時間。 對於旺中案許可附停止條件,蘇蘅指出,就是NCC跟旺中寬頻大股東蔡衍明、董事長蔡紹中沒有共識的地方,但也不一定要完全達到共識。相關條件可以執行,如果旺中不接受或有其他想法,她都尊重,這是當事人的權益。 蘇蘅表示,旺中如果達到承諾,有利於提升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但如果變成台灣最大有線電視系統加上跨媒體所有權,形成媒體集中化,對意見市場的影響力與控制力也是需關注的課題。 關於未來是否規範擁有有線電視系統就不得經營全國性新聞頻道,蘇蘅強調並非如此,而是看市占率是否大到足以對意見言論有控制力。完全切割中天新聞台的要求,沒有侵害財產權的問題,只是要旺中彈性處理,不一定要處分,可自己選擇處理方式。至於如何切割,處分書裡會有清楚說明,業者收到時就會知道。 另外,蘇蘅特別提到,處理旺中案時,外界有很多討論,NCC不會被不相干論點迷亂,蔡衍明的言論,是言論自由的範疇,不認為應該進行思想審查,而是要回歸案件本質,依據市占率與跨媒體特性,考量是否對控制言論有實質影響。 對於旺中案,蘇蘅說,委員將會提出一部協同意見書。另外,針對新一屆NCC委員是否可能對旺中案另有新的看法,NCC官員表示,根據過去經驗,主管機關不會主動變更相關處分。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focus...2073100113.html ----------------------------------------------------------------------- 解套的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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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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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這次旺中集團[處理]反對合併案者的手段,
就看得出一種鋪天蓋地、砲火猛烈的[霸氣], 所以打這篇文時,我嚇得發抖,字字斟酌, 就怕跟黃國昌和某清大學生一樣, 被跟拍,被追蹤, 被同屬一個集團的電視、報紙、雜誌圍剿, 蘋果集團起碼還有防禦與攻擊的資本實力, 一個學者一個學生,有什麼? 我又有什麼? 這還是合併之前的事, 旺中掌握中嘉系統台資源後, 現在[保持安靜]的其他媒體,還可以繼續保持嗎? 系統台擁有有線電視台上架的權力, 各電視台敢不以旺中集團馬首是瞻嗎? 說是新聞中立嘛! 除了新聞台,大一點的媒體誰沒有個綜合台、娛樂台的,還想不想繼續呢? 我以為在先賢前輩的犧牲努力下, 我不必再戰戰兢兢的對公共事務發表言論, 現在,我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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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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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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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停完車回家路上,不小心喵到鄰居家電視,腦袋就被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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