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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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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就永遠不要爭取、永遠放任自己被吃就好了,是嗎? 政府機構去除一些趁機混水摸魚的敗類不說 絕大部份的公務人員、按規章常例辦事是本能 講難聽的一點,你懂到哪裡、他們就只會辦到那裡 你懂得越多、他們就會辦得越戰戰兢兢 你什麼都不要懂最好,資方隨便唬、他們隨便辦 明明得的是職業病、卻叫你自己回家吃自己 如果到這種程度都不肯自己去爭取 怪老闆、怪政府,自己什麼都不動卻認為自己永遠沒錯 只有一句話:系喝、死了也活該 此文章於 2012-07-21 07:12 A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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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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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說重點在文化、像我在某在南部大型的產傳廠看到的工作文化 規定12點吃飯、11點半一堆人在坐著等便當送來 規定下午1點開工,不是1點到達工作岡位、而是起床的時間 規定五點下班,一堆人三點半就在盥洗準備等下班,所有外包廠商四點半前一律趕出門 對這個廠來說準時下班天大地大、講到額外加班就像死老爸一樣 ![]() 待遇呢~~去年年終九個月 大型公司都有專責的勞安單位,至少還不會玩到太過份 (出事廠長是要被抓去關的) 小公司老闆很多根本沒概念(丙種證照搞不好是用買的) 台灣勞工對這方面不去瞭解也不想去瞭解 下場是什麼…就沒啥好奇怪的了 此文章於 2012-07-21 07:26 A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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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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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試問..政府隨意調高外勞的上限..以及放任派遣業亂搞 這要如何爭取自己權益 今年總統大選.公司也有不合理規定.我也有打電話給勞委會 回覆是 發生了嗎,還沒麻.還沒到投票日阿.請等發生在來反應 現階段只能電訪去關切(大意就是說.投票日勞工有投票權.雇主不能干預這樣) 如果已經是事實(已發生).你哪間公司.職稱.姓名等 會幫你處理(老闆也會知道誰去申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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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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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難得, 你說的那種文化其實是少見的, 絕大多數都是相反. 但對於最後一段就很中肯, 證照很都都不是真的去考來的, 意思點到就好. 就像是本來就會有人開天車, 有人開堆高機, 只是補一張紙罷了, 還大家一起用. 法規? 嗯, 有人來查再捏造說詞就好, 漏洞百出也是會過的啦. 更別提凹工作時間跟處理新資/工傷種種問題. 有間傳產的女性員工去舉報嚴重超時的工作, 也有人來查, 但什麼都查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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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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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問一個對勞工最簡單又很重要的東西 萬一你自己因職災失能甚至身故 你該向雇主爭取哪些東西、該去哪些單位申請哪些救助 如果你連這些東西都不懂、沒概念 你隨便問問、人家當然也是隨便回答 最簡單的:請去讀法條、理解法條 我看過什麼都不懂的勞工家屬、自己家人因職災掛點 還被業主用非常不合理、不合法的金額和解掉(不過後續應該還會有故事) 而且還是公家機關的發包工程(最基本都有500萬意外險) 一條命150萬~~真是看自己有夠賤 此文章於 2012-07-21 07:48 A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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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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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這種勞工文化,不出現你講的那種老闆、那種情況,才是真的活見鬼 我爸做了二十幾年的檢查員 對台灣勞工的評語:真的是有夠善良、有夠好欺負 但混蛋老闆再多,好人總是還有的 此文章於 2012-07-21 07:49 A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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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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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確實死了活該, 如責任制, 去舉報阿, 來查阿, 查的到甚麼? 就算有, 罰? 法條?? 之輕, 完全無喝止作用(甚至法條還是站在資方這一方), 然後舉報的下場是甚麼? 大家都知道, 只有政府不知道, 你拿它皮條. 台灣的勞工 確實 爆肝是活該的. 此文章於 2012-07-21 08:07 AM 被 T磨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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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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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完全無喝止作用」是你自己認為的 像我之前一直提的 為什麼一條人命只用150萬就能擺平:因為勞工家屬不懂 為什麼業主要私下和解也不肯上報職災:因為勞工家屬不懂 因為勞安單位對於死亡的職災、一定會辦停工 即使沒有停工必要,也會停工幾日給業主一個警惕 業主因為怕停工延誤工期、不去上報,所以才要和家屬私下和解 家屬不懂、就一直被牽著玩,標準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鈔票 如果毫無喝止作用、業主需要繞這麼一大圈嗎? 什麼都不懂、也不去懂 連人都死了,都不知道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 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都還是堅持這種看法 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台灣勞工只有一句評語:本來就該死、而且還是自己認為自己該死 此文章於 2012-07-21 08:29 A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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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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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舉的例子, 你有看清楚嗎? 和你現在說的是不同的情況, 責任制的問題 並非我認為, 事實就是如此 「完全無喝止作用」, 不只是這樣 政府還是默認的態度. 此文章於 2012-07-21 08:50 AM 被 T磨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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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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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好了
我也幹過派遣業阿 也被無預警回家吃自己 也沒資遣費可以拿阿.更沒辦法領到就業補助金阿 我問過派遣的也問過勞工局 回答都一樣 就是因為你是派遣的.當被派去的公司不需要你時.你並不算失業 派遣公司仍會繼續幫你找工作 可是這期間你是沒薪水的喔 還有 派遣的很多都是講月薪大約多少...其實也是以日薪來算喔 這問題又來了 不是說不管啥薪資結構...等.只要國定假日出勤也是要2倍薪資 也沒有阿.問勞工局....也說這合理阿...挖勒..(因為你以日薪計算阿) 還有一種 派遣轉正值...滿一年都要轉正職 但是很多都這樣玩 就是一直續約..雇主就 派遣A換派遣B.滿一年就換阿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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