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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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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司機:有踩煞車啊!你看地方,警察有量... 法官:嗯...那麼短的煞車痕,啊你是不會早點煞喔, 司機:.....(無言)....那法官你說要多早踩然車? 法官:開車的人是你,你還要問我喔?...好吧,告訴你,你要看你當時的車速,還有你離機車多遠,決定多早之前踩煞車,才會剛好沒撞到,懂吧,你沒有計算對不對? 司機:.....什麼?...在講什麼,我早知道他會衝來,有計算就好了,就不會撞到,今天還要來被你問......什麼跟什麼...影片,現場警察實測,都在這,你自己看吧... 法官:不管了,你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啪,退庭...結案. 此文章於 2012-07-01 12:27 PM 被 jshj03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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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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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萬一你或是你家人遇到這類酒空或惡霸騷擾時 要溫柔的跟對方鞠躬道歉要他放過你 ![]() 也希望你別要警察或別人替你處理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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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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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判決總有輸贏二造吧,刑事確定,民事賠,不是這樣嗎?輸方賠勝方,很正常. 二、你"覺得"是義務?還是法律有規定?憲法有規定?如果你很有空,麻煩請指教一下,讓大家長點知識,以免陷於無知.沒空就算了,就你覺得的就是. 2.沒有人覺得不用為自己舉證,相信貨車司機也知道,也會提對自己有利證據. 是你自己覺得有人覺得"都那麼明顯了,還有如何如何...." 三、謝謝,大家討論事情,純討論.況且有些事,有些想法,真的很難論定對錯. 四、公家律師,影片有看過,台灣有沒有?這方面我還真的不知道,無知了... 以前讀法律系的室友,也都這樣跟我們說:法律很黑暗,"有點"在保護壞人,好人要很懂法律才能保護自己. 問題是:我們要一個黑暗的法律幹嘛? 扯遠了.... 不扯了.... 此文章於 2012-07-01 12:45 PM 被 jshj03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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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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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覺得貨車司機才是受害者 在台灣被撞還要付三小道義責任真是太沒天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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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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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現在的狀況並不適用於你講的狀況 2. 我本來就是說我覺得啊 但你要有規定的話,那我告訴你,如果你不出庭,可能會被拘提,這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自訴人、證人 詳情請見,裡面都有引用法條,很多,所以我只給你這個網頁應該夠了 http://lawinfo.lmcc.fju.edu.tw/Laws...pprehension.htm 當然你可以覺得這不算義務,所以我底下才有第三點 引用:
還有我覺得,法律本身不黑暗,是人才黑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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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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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備選答案: 1.用以保障法匠們的飯碗? 2.讓媒體有東西可報? 3.讓網路上大家浪費精力吵成一團,然後法匠翩然飄來大喝一聲:鄉民無知媒體操弄? 以上純屬猜測如有雷同必為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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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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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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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鼓鼓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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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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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自己跑去自殺應該不會判刑
貨車司機頂多賠個幾萬精神賠償 有行車紀錄器不用怕的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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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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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講法就是典型的鍵盤車手阿 變數那麼多結果都會照你所想的? 阿不就都一樣是賭賭看 照你講的正確做法 就是[轉龍頭壓車讓車子躺平往前滑] 然後連人帶車一起滑到車下直接被輾過 > GG 有不一樣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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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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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都是有條件的阿 首先車子是橫著堵住 而不是面對面迎面而來 再者人比車子輕很多 所以 人車分離後 大半的動能都在車子上 如果人比車重 滾的比車快 那不就搞笑了 ![]() 而且真的變數很多 會沒事的真的很少 也有見過幾面的人 車速破百 撞上靜止的大車 變成一堆爛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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