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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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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http://tw.news.yahoo.com/%E7%8D%A8%...-104709095.html

〈獨家〉行人優先!闖紅燈也得禮讓 違者挨罰

紅燈停、綠燈行,絕大部分的人認為,依照這樣的規則開車就不會違規!但台北市一位王小姐和丈夫,10日晚上開車返家途中,看到路口燈號從紅燈轉為綠燈,車子剛起步,卻被警察攔了下來,開了張闖紅燈的罰單,王小姐覺得莫名其妙,認為闖紅燈的應該是斑馬線上的行人,但交通大隊解釋,行人路權優先,就算行人闖紅燈,車輛也得禮讓,不然就會受罰,當然闖紅燈的行人也會吃上300元的罰單。

看到綠燈,踩油門起步,再也平常不過的動作,沒想到竟被警察攔下來,還被開2700元的闖紅燈罰單。投訴人王小姐:「他很堅持我們闖紅燈,說因為行人還在走,他說你看路上行人都還在走。」

TVBS記者賴建志:「當時斑馬線上還有很多行人在走,不過王小姐他們認為,他們是綠燈,所以執意要從我旁邊行人之間穿過去,所以就被員警認定是闖紅燈。」

明明是行人違規闖紅燈,王小姐說當時她和丈夫開車,擔心撞到人,小心穿越過去,但根據交通法規,這樣子也是違規。北市交大執法組組長黨一凡:「如果行人是紅燈,他如果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汽車駕駛還是要予以禮讓。」

一旦未禮讓行人,會吃上1200元到3600元罰單,在這樣的情況下,行人也有錯,闖紅燈要罰300元,遇上這種情形,想申訴還必須先送件到轄區分局,如遭駁回還要二度送件,向交通大隊申訴。

萬一又被駁回,才能轉到交通裁決所,一旦連續駁回2次,就由交通法庭,開庭裁定,5次送件,1次開庭,還不一定撤銷得了罰單,程序曠日費時,衡量之下,大多駕駛人都選擇繳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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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吵了

先看看這篇新聞啦
     
      
舊 2012-03-25, 02:00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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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行人闖紅燈和不禮讓當然是兩回事,不是開車或騎車的人就無敵,有人犯規就輾過去

不是說行人最大,而是行人行動速度沒車輛快,而且被碰一下就會受傷,嚴重一點的就要參加告別式,賠償金夠你一生都在賠,他有錯最多賠你車子,但你要賠他醫療費和後續的生活費,台灣法律情>理>法,除非有靠山不然都是比誰慘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舊 2012-03-25, 02:20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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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是啊 , 禮讓行人對我來說 , 不是故意在這邊沽名釣譽裝清高 ,
而是一旦發生事故 , 到時候得付出更多的時間跟金錢才能解決 ,
真的划不來 . 寧願花個幾秒鐘就解決 , 也不要變成大條的 .
舊 2012-03-25, 04:21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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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六+星級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貴寶地
文章: 18
不要把斑馬線設在靠近路口的地方

譬如離路口50公尺,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舊 2012-03-25, 07:03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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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星級離線中  
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六+星級
不要把斑馬線設在靠近路口的地方

譬如離路口50公尺,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故意不方便只是讓行人闖越路口,而且老是在兩段路中間,會多很多號誌讓行人通過,拖慢車輛通行速度,根本問題沒有解決,反而行人和車輛雙雙受害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舊 2012-03-25, 07:17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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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離線中  
ccyew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引用:
作者六+星級
不要把斑馬線設在靠近路口的地方

譬如離路口50公尺,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所以我要沿著某條馬路一直走,半路遇到路口還要往左或右走個50公尺再過馬路會比較好^^?
舊 2012-03-25, 07:44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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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yew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dmwc
故意不方便只是讓行人闖越路口,而且老是在兩段路中間,會多很多號誌讓行人通過,拖慢車輛通行速度,根本問題沒有解決,反而行人和車輛雙雙受害


是的 這也是當初修法的原因
為了鼓勵行人不要直接闖越馬路
等是OK的
只是希望大家也盡快過馬路不要太悠哉了
有時真的很無言

不過後車有時會看不到會不知道你在等什麼
舊 2012-03-25, 08:27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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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museshuner
明明是行人違規闖紅燈,王小姐說當時她和丈夫開車,擔心撞到人,小心穿越過去,但根據交通法規,這樣子也是違規。北市交大執法組組長黨一凡:「如果行人是紅燈,他如果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汽車駕駛還是要予以禮讓。」

一旦未禮讓行人,會吃上1200元到3600元罰單,在這樣的情況下,行人也有錯,闖紅燈要罰300元,遇上這種情形,想申訴還必須先送件到轄區分局,如遭駁回還要二度送件,向交通大隊申訴。

紅綠燈所代表的號誌,與斑馬線所代表的標線,倒底誰的法律位階比較高?
如果行人可以無視號誌還不違法,甚至處罰還比綠燈那方還低,那麼還需要紅燈停、綠燈行的紅綠燈了嗎?以後大家紅燈直直走就是了嘛!
舊 2012-03-25, 09:43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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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semmy
紅綠燈所代表的號誌,與斑馬線所代表的標線,倒底誰的法律位階比較高?
如果行人可以無視號誌還不違法,甚至處罰還比綠燈那方還低,那麼還需要紅燈停、綠燈行的紅綠燈了嗎?以後大家紅燈直直走就是了嘛!


行人穿越道比較高
因為是屬人主義
這是真的
所以燈號主要是管制車輛用的
世界上都是如此
只是能否落實以及大家會不會互相尊重
例如在車輛紅燈時趕快通過
車輛也多注意行人
舊 2012-03-25, 11:37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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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paperboxlion856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28
引用:
作者ccyew
樓主明明就開車,又變成機車黨了....

你要引戰就明說,不要以為別人沒看過你其他的發言...


你真好心...要不是你,就沒人理他了,哭哭
舊 2012-03-26, 01:29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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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erboxlion856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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