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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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魄力差, 要勇就勇全套, 要嘛都是整櫃推倒, 像在丟糖果一樣...爽不起來!
該姐, 正面看虎背熊腰, 豹頭燕頷, 看來時機不好, 的確會讓人胃口變佳! ![]() 此文章於 2012-03-22 08:54 AM 被 mou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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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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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看到有人去便利商店掃貨
![]() ----------------------------- 是不是在拍"我們結婚吧"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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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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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嗎? 你沒看到鄉民想給她點顏色瞧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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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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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始幫忙脫罪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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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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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白色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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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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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顏色...還是顏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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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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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輕忽這種病 我有朋友真的有類似傾向 嚴重到上了好幾次警局 才被架到醫院去 結果真的是很嚴重的躁鬱症 不教而誅謂之虐 台灣人看到某些案件就會說那個人該死該死 但我發現不少美國人在遇到類似案件時 卻會說 「這個人可能有病 我們要一起陪他渡過或想辦法醫好他的病」 這應該是事前或發現當下該做的事 如果事後確認 他犯下的罪行可能是無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那我也都贊成執行 因為一碼歸一碼 該償罪揪要償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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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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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多台灣法官在遇到類似案件時 也會說 「這個人可能有病 我們要一起陪他渡過或想辦法醫好他的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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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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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灣這種病被"濫用"的程度, 你也不是不知道, 讓真有這種病的被污名化, 怪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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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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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是為了治病啊~治了發現未滿18才, 說不知道就沒事了~ ![]() 喪偶法官追女人 濫窺個資 「已婚未婚都不放過」遭彈劾卻已退休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20307 前高院庭長陳貽男 濫權查個資把妹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2030700121.html 此文章於 2012-03-22 09:16 AM 被 mou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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