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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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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strong
除了機車黨員和支持者之外 ...

其他人都認知那是黨主席自己弄出來的設計對白吧!!

對於設計出來的假設題目,

多說無益!!

其實這不是主席設計的 這笑話網路上流傳已久 之前就有看過了
應該是覺得很有趣 想轉來這邊蓋大樓而已
會有這種認知的人 心態是啥就應該很明顯了

其實這篇笑話在意義上 跟這邊另一串[三個忠告]的故事原理類似
只有認真魔人才會去在意故事真偽
     
      
舊 2011-10-30, 10:09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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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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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super01
其實這不是主席設計的 這笑話網路上流傳已久 之前就有看過了
應該是覺得很有趣 想轉來這邊蓋大樓而已
會有這種認知的人 心態是啥就應該很明顯了

其實這篇笑話在意義上 跟這邊另一串[三個忠告]的故事原理類似
只有認真魔人才會去在意故事真偽

我真的以為... 大家應該或多或少老早就看過這則笑話...
(連我都不知道真偽)

我今天不過抓一個比較明顯實例的圖, 轉貼上來, 略微諷刺現在禁行機車的問題... 更沒有人說外國人的話就得100%照抄, 不然我也不會提出先保障3車道路權的合理折衷方案.

對於有網友拿此故事的真偽一直質疑, 或延伸到氣度問題...
那就隨他們吧~
 
舊 2011-10-30, 10:29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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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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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
一個有認真主張的團體

怎麼一篇文章都說不清楚是諷刺、正式主張、還是設計對白?

然後還說別人是太認真了?

此文章於 2011-10-30 10:37 PM 被 朋友 編輯.
舊 2011-10-30, 10:36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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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limaike
其實我覺得,我講的和你一直主張的沒啥關係,你主張機車有較高自由度,我主張的是不要老外說啥就是啥,所以引我的話,對你要主張的沒有太大幫助

如果覺得引我的話可以讓妳們那些甚麼開放左轉啦,取消禁行機車道之類主張,會有甚麼幫助的話,我是覺得不必了,因為我的主題跟你們主張的無關

不是老外說什麼就是什麼,而是台灣的禁行機車、兩段式轉彎就是抄襲自老外,只是這個老外跟你我一樣是黃皮膚、黑眼睛、黑頭髮而已

台灣道路速限50km/h,日本道路速限60km/h,台灣路上很多的yamaha勁戰在日本是不用待轉的,這點日本yamaha說得很清楚

http://www.yamaha-motor.jp/mc/world/125cc/dandy/
http://www.yamaha-motor.jp/mc/world...dvice/0003.html
http://www.yamaha-motor.jp/mc/world...dvice/0004.html

被台灣抄襲的日本,125cc都不用待轉了,為何到了台灣變成550cc以下通通都要待轉?
舊 2011-10-30, 10:38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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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super01
其實這不是主席設計的 這笑話網路上流傳已久 之前就有看過了
應該是覺得很有趣 想轉來這邊蓋大樓而已
會有這種認知的人 心態是啥就應該很明顯了

其實這篇笑話在意義上 跟這邊另一串[三個忠告]的故事原理類似
只有認真魔人才會去在意故事真偽

搞了老半天,是我們太認真故事真偽是吧?


我一直認為機車黨的主張都是很認真的...


沒關係,該道歉的是我,你們只是說一個笑話來諷刺而已,我卻看得太認真,亂沒幽默感又很無趣,不好意思,我真的不該那樣回文
舊 2011-10-30, 10:40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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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朋友
一個有認真主張的團體

怎麼一篇文章都說不清楚是諷刺、正式主張、還是設計對白?

然後還說別人是太認真了?


終於真相大白 ...

黨主席大概希望所有人將他的主張、檔綱、引用文章 ... 都當成笑話看待!?

我太佩服他了!!

這以經不是初犯了,連弄巧成拙都說不上 ....

此文章於 2011-10-30 10:54 P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1-10-30, 10:51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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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a9607
Master Member
 
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71
如果路上漆的是「禁行****」肯定全國暴動…






舊 2011-10-30, 10:59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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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離線中  
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45
引用:
作者a9607
如果路上漆的是「禁行****」肯定全國暴動…










我跨個線道就不違規啦....
舊 2011-10-30, 11:06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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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機車黨成員間會互相扶持做討論困境的開脫 ... 不計自我誠信的損失
討論向度的責任 . 全丟給認真的討論者 (我願意對機車黨認真討論 . 表示我尊重你們 ... 懂還是不懂 ?? )
你們真有一套 ..... 不是機車黨主席丟機車議題嘛 ??
後頭一搭一唱來卸責
試問 ~ 做為一位群眾運動帶領者 . 必要的威信與誠信在那裡 . 與群眾對話的能力又在那裡
發生這種荒謬硬凹事件 .... 誰還要聽機車黨的一言一語 . 你們以後要怎麼說服人

加上機車黨這麼喜歡樹敵 . 弄對立 . 不是黨員就是敵人
搞得78區同台灣霹靂火金色摩天輪一樣
你們有沒有覺得對不起PCDVD .... 一絲一毫就好 . 我不要求多

你們絲毫不能親近群體 . 只以自我理念為先 ... 或說以自我尊嚴為先
說啥為機車族爭福利 ?? 真的是如此嘛 ??

認真一下好了 . 丟在這 ........

引用:
作者小建
小弟還是要再次重申:路權=人權。 交通事故的防治,不得做為侵害/壓迫機車路權的理由… 


1. 路權怎麼會等於人權 ....
應該說是 : 路權為保護人權的手段方式 . 人權才是最終與唯一的目的
路權與人權若做相較 . 必然有位階等級的存在
路權 <= 不可視做絕對目的被追求 . 它沒有那麼神聖尊貴

2. 延續1的敘述 . 交通事故的防治關乎人命
人命之尊貴 . 絕對在路權之上
路權之存在是以人的需求為基礎 . 不是以路權自體為基礎 .... 不是以路權意識形態(非知識理性)為基礎
您是不是忘了什麼 ?? 對人的關懷 ??

3. 既然是重申 . 那就有宣告意味
群眾運動中的任何宣告 . 必要求宣告內容的嚴謹
而您 . 沒有做到 .... 重申內容 <= 怎麼看就怎麼怪
依稀記得某位網兄對您的建議 ~~~ 您的邏輯理則得重修 <= 我再次贊同
因邏輯理則是處理群眾運動最基本的人身素質
事要怎麼幹 . 話該怎麼說 <= 都是從嚴謹的邏輯理則應用開始

4. 我對機車黨的建議與批判 . 幾乎是對人不對事 (與一些關心機車議題的網兄相反)
我對群眾活動的大頭人身非常要求
就因4個字而已 ...... 選賢與能
無賢有能者 與 有賢無能者 . 對於好事成就過程中的破壞力是不分軒至
差別在於監督前者還能成事
給予後者再多的教導與監督 . 他也幹不出什麼東西來 ... 甚至把事情弄更糟 . 後頭收拾的可會哇哇叫
還得群眾付出高額代價 <= 通常該代價不容易被看出來 . 所以傷害是代價的全量

5. 給所有網兄 ..... 一個人是不是將才 . 其實很容易看得出來 ... 只要您願意去看

選賢與能 ... 天生我才必有用 . 什麼才就該什麼位置 ...
若 . 不是領導才去坐領導位 ...... 人要有自知之明 . 不夠能力就別坐 . 免耽誤了事與後頭的有心人
若 . 我們能決定領導位給誰坐 . 領導位就一定得留給領導才
若 . 我們不能決定領導才坐領導位 . 我們支持他 . 拱他上位
若 . 我們發現坐領導位的人是莽夫庸才二愣子一個 . 有理拉他下來 . 拉不下來就反對他 . 等下一個也好 . 寧缺勿濫

監督政策與監督群眾運動是一樣的 . 那是你們的權力與義務 . 關乎你們的生活環境
不要輕易放棄 . 不要濫情於道德 . 別把好事託付給不適合的人去幹
請根據您的理性 . 而不是根據支持與不支持的純粹立場意識
天公疼憨人 <= 那是天的事 . 人不必去插手疼惜憨人

另 ~
一個組織領導人的人身現象 . 每個社團都看得到
若一個領導人太熱衷社團的活動 . 不時見到他的身影 . 言論 . 作為 . 部屬
我們可以猜測他的社團工作量過大 . 可能忽略了工作與家庭 (有些連工作都丟了)
卻不見該活動的過程推進 . 一直懸在那裡沒有突破
...
..
.
就表示 . 該領導人已經竭盡個人能力 . 再榨也榨不了更多的領導能力來成就事情
肇因不是事情太難處理 . 就是個人能力缺乏 ..... 反正就是幹不了
自此 . 那這種人即是礙事 . 絆腳石一顆 .... 不論他多想把事情處理好

而該活動過程中的必要之惡
(指非刻意+刻意操弄而產生的 . 會議中常見的既是意識立場對立)
便隨該活動因時間的累積而大量深沉
其中的傷害遍及所有參與人 .... 不論是贊成或反對 . 通通別想逃
還得要加上該活動的再次重啟困難 . 甚至師出無名或不被信任 .... 不僅傷害於現在 . 也傷害於未來

再另 ~ 附上群眾運動的老話兩句 <= 雖然粗鄙好似發罵 . 但有一定的選賢與能之道

1. 笨蛋只能夠帶領比他還笨的人 (指對人身能力的要求 . 與上對下的智力階級關係)
2. 若非公益 . 勿輕易幫別人的名片印上亮晶晶的頭銜 (指對人身道德~賢的要求 . 遇人不淑 . 就換一個)


看得懂的 + 經手與帶領過群眾運動的網兄們 . 請參考

此文章於 2011-10-31 12:03 AM 被 xx123 編輯.
舊 2011-10-30, 11:54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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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離線中  
嗶雞
Power Member
 
嗶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引用:
作者朋友
一個有認真主張的團體

怎麼一篇文章都說不清楚是諷刺、正式主張、還是設計對白?

然後還說別人是太認真了?



我第一次認同你的文...




雖然這是則笑話,但是認真的回...
沒住過台灣的外國人,應該也嚇Q毛的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10-31, 12:22 A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嗶雞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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