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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 引用: 
 問題是不是每個人都是訓練過遇到狀況都可以很冷靜處理的 大多數人都是會慌 驚嚇 尤其是女性同胞 很多看到前面有狀況 就會不自覺手開開 嘴開開 哀哀叫 然後就......蹦! | ||||||||
|  2011-10-27, 09:49 AM
			
			
	#51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143
					
				 | 引用: 
 01 動研78 那邊有一些影片 板橋、樹林交接處 啥交通工具也都紅燈來紅燈去的 碰過最扯的是一位年輕小夥子騎機車橫停在逆向車道上等紅燈 | |||
|  2011-10-27, 09:51 AM
			
			
	#52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 引用: 
 抄收 感謝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
|  2011-10-27, 09:54 AM
			
			
	#53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720
					
				 | 現在到紅綠燈路口,即使是我直行閃綠燈了 我仍然要左望望 右看看,絕對不敢衝第一 誰知道 有哪位勇士會橫衝直撞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我笑了 當每個人都是車神就對了 ------------- 印象中有看過國外節目 針對車禍 有重設現場 模擬當時狀況,以當時之車速去模擬衝向某台汽機車 是否仍來得及煞車 台灣 法官、律師 用嘴巴講都很強 應該叫他們實地坐上一台車模擬衝向某台汽機車 看看是否來得及煞車的 
				__________________ 台灣限定版:A12FX的殘酷事實真相! 台灣限定A12FX與對岸112XL之差異=噪音實際測試篇 Creative ZxR + sub 250 MC + MC15 | 
|  2011-10-27, 10:19 AM
			
			
	#54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
					
				 | 整篇報導都沒有提到法官對這個案例的實際判決 然後就中槍了~   法官:我還躺著呢!  
				__________________ 7 of 9:「過去三年我一直在追求人性,但在這裡我卻又失去了。」 Tuvok:「妳覺得很難過?」 7 of 9:「罪惡、羞恥、自責...」 Tuvok:「那麼妳就沒有失去人性,妳重新確認了它的存在。」 | 
|  2011-10-27, 10:25 AM
			
			
	#55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所以就是台灣駕駛訓練的問題了。 但這不能作為卸責的理由。 | |
|  2011-10-27, 10:39 AM
			
			
	#56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 雖然該汽車進路口前就有減速聲音了 進入口後也有明顯的煞車聲 但是這樣的路況為啥會來不及停住呢???? 我只感覺兩個可能: 1,原本車速就過快 2,車子太爛(最好煞車聲有這麼大聲的啦XD) 建議所有車輛駕駛 就算綠燈的情況下行進路口還是要適度減速先 這種情況下的反應要求 可不是汽車開在快車道突然有人從安全島跳出來這樣來不及反應啊!! | 
|  2011-10-27, 11:04 AM
			
			
	#57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 引用: 
 大安森林公園,建國南路那段路燈很少(信義往和平東方向),常有穿黑衣的阿伯慢慢的穿越馬路,騎車跟開車的朋友要小心 | |
|  2011-10-27, 11:12 AM
			
			
	#5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 引用: 
 爛法律搞出來的... 闖紅燈被撞應該要負全責... 這樣才會喝止闖紅燈的人... 正常人是不會想故意撞死或撞傷闖紅燈的人... | |
|  2011-10-27, 12:27 PM
			
			
	#5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 引用: 
 那是不可能的 不可能兩邊都有違規行為的事故,卻只有一方要負責 主因只是須負擔的責任比例較高 和完全無責是兩回事 | |
|  2011-10-27, 12:29 PM
			
			
	#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