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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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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說貪污治罪條例的第4/5/6條和第10條就是這麼寫的啊(用白話文說就是除了自由刑之外並追繳犯罪所得與併科罰金,應該不難理解吧 ![]() ![]() 引用:
此文章於 2011-07-09 11:11 AM 被 cmw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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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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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少數黨當少數黨幾十年,提過上萬件以上的法案,多數黨一件都沒有給它過 ? 那麼重要又正義的法案,如果少數黨有提,多數黨不過,少數黨不是正好可以上街遊行抗議,累積全台灣人民對少數黨的認同,化為選票;對多數黨、執政黨也會形成極大的政治壓力 ! 可見少數黨也沒提這些重要又正義的法案,只是拿多數黨當遮羞布、推卸責任而已。 噓....說破就不值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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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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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貪污還會讓正確的政策產生錯誤,像N兆元價值的二次金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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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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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請問一下,多數黨自己提過相關法案嗎,如果多數黨提了,就算少數黨想擋也擋不了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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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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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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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好處想
又增加了不少的高普考名額出來 這比起考績要打多少比例的丙等 空出員額的效率高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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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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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照政府採購法來看,並非只有最低價得標,還有所謂的最有利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A0030080 另外如果案子是採用最低價得標,公務員就算收錢也無法讓較高價者得標, 畢竟不合法規,所以通常放水的方法是洩漏底價跟競爭廠商的報價, 最後還是最低價廠商得標。 而且一旦收了錢,也很難不在驗收過程中放水,畢竟已經有把柄在人家手上, 如果收了錢又不讓人家過,廠商一定會報復。 所以在下才說又貪污又把事情做好是很難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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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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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句話是政客愚弄人民最經典的範例 錯誤的政策....是無能 貪汙....是犯法 兩件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要怎麼放在一起比較?? 這句話延伸出來真正要傳達的意思是.... 你要政府貪汙, 還是無能.... ![]() 有沒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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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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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後面這句話我非常質疑…… ![]() 政策錯不錯誤只取決於當權者政治能力的高低 和貪不貪汙沒有必然的關係 錢照拿、卻不誤大事的絕頂高手在歷代政治家並不是少數派 但另一點…在華人官場文化中 不貪汙的官員常常會伴隨嚴重的政治個性問題 當小官不同流合汙、孤芳自賞 爬上大官就容易剛愎自用 只圖自己爽快,做事不管他人死活 對人民國家遺害更大 此文章於 2011-07-09 07:48 P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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