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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 引用: 
 所以說貪污治罪條例的第4/5/6條和第10條就是這麼寫的啊(用白話文說就是除了自由刑之外並追繳犯罪所得與併科罰金,應該不難理解吧   ).... 引用: 
 此文章於 2011-07-09 11:11 AM 被 cmwang 編輯. | |||||||||
|  2011-07-09, 11:08 AM
			
			
	#5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 引用: 
 少數黨當少數黨幾十年,提過上萬件以上的法案,多數黨一件都沒有給它過 ? 那麼重要又正義的法案,如果少數黨有提,多數黨不過,少數黨不是正好可以上街遊行抗議,累積全台灣人民對少數黨的認同,化為選票;對多數黨、執政黨也會形成極大的政治壓力 ! 可見少數黨也沒提這些重要又正義的法案,只是拿多數黨當遮羞布、推卸責任而已。 噓....說破就不值錢了。 | |||
|  2011-07-09, 11:11 AM
			
			
	#5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 引用: 
 而且貪污還會讓正確的政策產生錯誤,像N兆元價值的二次金改。 | |
|  2011-07-09, 11:14 AM
			
			
	#53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 引用: 
 那請問一下,多數黨自己提過相關法案嗎,如果多數黨提了,就算少數黨想擋也擋不了吧  ....噓....說破就不值錢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
|  2011-07-09, 11:17 AM
			
			
	#5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17
					
				 | 往好處想 又增加了不少的高普考名額出來 這比起考績要打多少比例的丙等 空出員額的效率高多了  | 
|  2011-07-09, 03:47 PM
			
			
	#5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 引用: 
 依照政府採購法來看,並非只有最低價得標,還有所謂的最有利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A0030080 另外如果案子是採用最低價得標,公務員就算收錢也無法讓較高價者得標, 畢竟不合法規,所以通常放水的方法是洩漏底價跟競爭廠商的報價, 最後還是最低價廠商得標。 而且一旦收了錢,也很難不在驗收過程中放水,畢竟已經有把柄在人家手上, 如果收了錢又不讓人家過,廠商一定會報復。 所以在下才說又貪污又把事情做好是很難的.......  | |
|  2011-07-09, 04:19 PM
			
			
	#5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57
					
				 | 引用: 
 這句話是政客愚弄人民最經典的範例 錯誤的政策....是無能 貪汙....是犯法 兩件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要怎麼放在一起比較?? 這句話延伸出來真正要傳達的意思是.... 你要政府貪汙, 還是無能....   有沒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  | |
|  2011-07-09, 04:22 PM
			
			
	#5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 引用: 
 後面這句話我非常質疑……   政策錯不錯誤只取決於當權者政治能力的高低 和貪不貪汙沒有必然的關係 錢照拿、卻不誤大事的絕頂高手在歷代政治家並不是少數派 但另一點…在華人官場文化中 不貪汙的官員常常會伴隨嚴重的政治個性問題 當小官不同流合汙、孤芳自賞 爬上大官就容易剛愎自用 只圖自己爽快,做事不管他人死活 對人民國家遺害更大 此文章於 2011-07-09 07:48 PM 被 iDemon 編輯. | |
|  2011-07-09, 07:46 PM
			
			
	#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