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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bs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57
引用:
作者魚骨頭
讀到博士品德還這麼不會管理

看來博士的品德操守也不一定有多好


不然怎麼會有中指蕭
話說他還不算是,只是候選人而已
     
      
舊 2011-04-24, 05:05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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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bsd離線中  
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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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type100
你法律白念了
民法1030之1以下給我去背起來

好兇好兇喔...叫我去背書哩....
我講話還沒像你這樣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第 1056 條

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婚宴都辦了要跟人家說沒有****行為?
這比去汽車旅館拉肚子還沒道理吧?
不要有了法理沒了常識...

引用:
作者type100
姊與姊夫所生小孩
美國屬地為主,屬人為輔
台灣屬人為主,屬地為輔
是否擁有該國國籍,應視該國國籍法規之規定
是以小孩由具有台灣國籍之父所生--有台灣國籍
不在美國出生,但如父為美國公民
要進一步討論相關規定,但應有可能取得美國國籍

我是不曉得你要討論什麼東西啦
碰到實際的狀況可不是法緒課
你這不是跟沒講一樣?
國籍相關規定直接拿著相關證明文件去問AIT跟外交部不就好了
是要討論什麼東西啊?囧
 
舊 2011-04-24, 05:05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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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Kent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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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景美水煎包歸仁店
文章: 114
引用:
作者魚骨頭
讀到博士品德還這麼不會管理
看來博士的品德操守也不一定有多好

也可以反過來看

念到博士都會這樣

何況念不到博士的

個案歸個案

扯到種族/宗教/學歷 就真的扯遠了
舊 2011-04-24, 05:06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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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11058離線中  
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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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type100
現在樓主的意思是男方要從美國回來台灣辦婚宴
所以才想討回公道
如果說要去美國進行訴訟早就去了
又即使外遇在先又如何
沒有錢就是沒有錢
能否就工作薪資強制執行
那還要看各州規定

有關強制執行規定漏洞能比台灣大的還望賜教見聞一下
舊 2011-04-24, 05:07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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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l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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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魚骨頭
讀到博士品德還這麼不會管理

看來博士的品德操守也不一定有多好


學歷越高才越糟,因為通常不信神、不信天,覺得自己玩手段很強沒人治得了(這例子很好舉,不過大家就別要我明說了,怕綵線)

因為對於社會規則的瞭解,法律知識也比一般人多,道德感也低。

尤其是科技類的博士…因為科學本來就對於神鬼覺得無稽。

例外的是某些藝術的博士,聽過以前公司上課的律師說過國內某藝術教授的離婚案件

女方真的很猛,被抓到把柄就跟教授重修舊好,和解。

然後利用法律條文,把教授的家產一點一點搬空…

最猛的是跟教授說財產分離中的兩個房子名義上都給女方,女方給承諾『無限期』讓男方使用,教授以為這樣就有保障,復合。
結果女方把房子賣了,拿走錢,就跟教授掰掰,因為法律上無限期就是隨時無效…
舊 2011-04-24, 05:45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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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z離線中  
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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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type100
現在樓主的意思是男方要從美國回來台灣辦婚宴
所以才想討回公道
如果說要去美國進行訴訟早就去了
又即使外遇在先又如何
沒有錢就是沒有錢
能否就工作薪資強制執行
那還要看各州規定


美國重婚罪告下去會被關吧,湊也會湊錢出來的...
舊 2011-04-24, 05:48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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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時間一久還是會偏向自己兒子
真的明理的父母親算是世上少有...
拿下一筆錢.. 趁年輕還有機會
除非跟老王一樣有錢,那就隱忍吧

引用:
作者調情呻手
我覺得搞不好夫家的家人留住你姐是怕!

贍養費問題喔!

總之我也贊成長痛不如短痛!

贍養費一定要狠狠的敲他一筆!

沒感情的婚姻最可憐了!

希望你姐別再繼續傻下去了!

有時候要對自己好一點!

再去找個真正愛自己的人最重要!
舊 2011-04-24, 05:56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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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ri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夫家早就切斷對姊夫的經濟支援 (除了代繳房貸 是怕 兒子信用破產&法拍)"

這點已經很明顯的告訴你姊姊, 胳膊往內彎, 對方家人暫時這樣, 等小孩生了還不是金孫!

故,

放棄, 不要浪費青春跟感情.


完全同意


小弟淺見,

您姐夫畢竟怎樣都是自己的小孩

你姐姐只是個"外人"

只要小三那裡孫子都出來了.........
舊 2011-04-24, 06:47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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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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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至理名言普世真理,
現在既然已經嫁錯郎,腦子裡就不要有其他軟弱想法,
今天你不弄死他,明天他就會弄死你。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1-04-24, 07:06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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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BEE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引用:
作者vircgd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至理名言普世真理,
現在既然已經嫁錯郎,腦子裡就不要有其他軟弱想法,
今天你不弄死他,明天他就會弄死你。


殺氣好重
舊 2011-04-24, 07:10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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