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
文章: 512
|
不把性命當一回事就可以了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76
|
車陣中鑽來鑽去是無所謂,只要別鑽到快車道上來,
尤其是那種已經標示「禁行機車」的車道.... 自己鑽、自己出車禍、自己送醫、自己辦後事, 不要自己鑽、害別人出車禍、害別人送醫、又害別的家屬得替家人辦後事。 總之「個人造業個人擔」,不要危及旁人的性命財產就好。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
文章: 512
|
這個倒是真的。
我曾經聽說,台灣很多路段的燈號這樣設計,是刻意讓行車走走停停,降低車速,用最簡單(stupid?)的方法降低該路段肇事率,果真如此,那還真是有夠北爛的。 引用: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您的住址: 馬勒戈壁
文章: 324
|
學會後
記得每天上來78區打卡 超過7天沒打卡,會幫你上靈堂的 ![]()
__________________
留言風格很直白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
引用:
的確。不要命就可以這樣衝,但是很可能會波及無辜... 所以還是盡量不要比較好。 當年要騎大概30公里來回60公里到市區上下班。 來回一趟平均闖20個紅燈(車多路口不敢) 然後為了速度與刺激都騎快車與鑽車陣, 當時的觀念是,速度快,別人撞不到我,那時候自己認為可以 控制住整個場面。平安了三年,沒出事。 只能說運氣好而已,沒有害到別人。 所以鑽車真的沒啥好處,像我這樣追速度而鑽車,闖紅燈,更不可取了。 所以危險駕駛不是你技術好,只是你運氣好而已... 不過如果真的 真的有一兩次真的要這樣危險駕駛的話 記住,眼觀四面、耳聽八方,機車的後照鏡要兩隻都裝好,調整好 煞車要靈敏、車輪胎痕要深.... 如果只是要耍帥,那就真的沒必要了...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SEAWATER
文章: 7
|
應該是去年的事了,某天早上一樣騎著機車上班,正在等平交道時,這時旁邊就傳來一陣改過小鋼
炮的歐多麥的聲音,說時遲那時快,他已經從我的車旁呼嘯而過,說多帥有多帥 ,我依然在等我的平交道,等火車過去後,我慢慢的騎過平交道後就看到剛那位帥氣的車手,帥氣的趴在平交道旁不遠的地方,應該是雷禪的樣子一動也不動 以上是真實事件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
要順暢行車的話我覺得公權力還是很重要
每回那些民代出來靠杯說警察愛開罰單,下場就是現在路上為非作歹的駕駛越來越多。 假定警察執行公權力的效果很好,光那些違規停車一消失路上車流順暢度相信就改善許多。 不然定那些法條,條杯杯不能執行有個鳥用。 與其先給公務員加薪,不如先投資取締這些違規地的裝備,屆時加薪不只五趴吧。 至於路上車多~~~那就是要大家放寬心順順開,遲到總比晚七天好。 引用: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366
|
引用:
這個人真是高手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0
|
引用:
你的行為稱不上鑽車 頂多稱作繞行 個人的認知鑽車是指等紅燈的時候強行往前騎 從車縫、水溝蓋、人行道甚至騎樓等通路繼續往前行進 更甚者則是指飆車族從車陣中蛇行...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
先問你有幾條命??
有九條的話可以慢慢練多練幾次 一條的話建議多賺點錢買車慢慢開比較安全+_+
__________________
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