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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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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認同~~~女生要的就是你當下簽下合約 她才不管你是拿著五萬簽約 還是五千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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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火星基地
文章: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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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是幸福的保證, 為什麼還是有人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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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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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你不瞭解她,她不明白你,分手是正確的選擇,她比你還理性,還懂得時間的問題... 曾經有過已經是福氣,下一個好好把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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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我在這有百合香
文章: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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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戀最最可怕的就是
不甘心 這真的會腐化一個人的腦神經 像是在腦子中不斷的倒帶、不斷的倒帶一樣 鑽(有的、沒的) 臆測(有的、沒的、從來沒發生但有可能發生的) 加上…悔恨 但是,看完您很簡短的故事後,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您 : 再過幾年,您的年智增長之後,若有一天突然再想起這件事 你只會覺得當年沒跟這女人生活是百分百正確的 道理很簡單 她這不是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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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文---◤花花公子的裁員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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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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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講一句,不管真正分手原因如何,請不要真的相信繼續當朋友這種鬼話,當然不是要你變成仇人,只不過變心了就快刀斬亂麻好準備以後的戀情,再說他老公要是知道前男友繼續跟她聯絡只會破壞他們的感情(不過我認為通常這種話只是想找個好人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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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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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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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說她那不是愛 那請問是什麼?(援助交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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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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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常精實! 從樓主的敘述中 已看得出是典型的好人(會幫別人養老婆那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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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我在這有百合香
文章: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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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明刀明槍的談,彼此可以稱為「好聚好散」 既不光明又不正大,那稱為「欺瞞」 幾歲要結婚,那是這女性的觀念。 但是光光檯面上的說辭(她跟我說喜歡上別人了.她跟我說她等不下去了.對方追她一段時間ㄌ對她也很好!雖然條件比我差)就能這樣了,那在說此話的「先前運作」(檯面下)一定更多更多。她早就背著樓主與那男性,了解、溝通、約會多時 既不光明又不正大,那稱為「欺瞞」 此並不是十來歲男女只是交交往,是「以結婚為前提」 所以,要這種女人當老婆做啥? 搞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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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文---◤花花公子的裁員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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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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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然看不太懂 但仍再請示一下 這位大大 您的意思是那女生欺騙樓主的感情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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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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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必太在意啦, 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沒有條文規定, 把話挑明的早晚感覺是不同的. 反正事情過去, 而且看來對樓主也不是什麼壞事, 雖然傷心難過是一定的. 但, 這種另一伴也敢要嗎? 早點分開說不定是一種幸福, 長痛不如短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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