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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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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保全!!
其實我是覺得台灣的制度是有問題的,不知道台灣幹保全需不需要背景調查,或是前科調查 之類的?我是在加拿大,除了背景、前科紀錄調查以外,還要有警察局備案,最低條件要 取得當地執照,我是在學校,所以還要有急救證照,薪水在這裡只能算中下,台灣當然 不能比!因為這裡加入警察的條件很高,很多年輕人都先做保全2、3年,然後考警察, 銀行送錢的,還可以佩槍!保全不是沒有出入,只是要看你怎麼做,有的人做到 site supervisor,就有可能把整個 team 帶走,自己另起爐灶,找個長期合約,就能開業了, 但是要保證你的人不會亂跑。另外保全不是只有站人,還能開創監控器材的安裝、保全 顧問、設計、跟當地警察機關良好互動,是一種很專業的工作! 台灣的保全要怎麼專業起來?!除了公司的營業方向、目標以外,還要有制度,甚至在 地方政府方面也應該要有配套的法令措施,這樣保全就不會亂七八糟,至少員工素質會 有所提昇。說來說去,也是看您進入保全業的目的是什麼?!一個跳板也是有方法的, 進修有時間,要是是有點名聲的保全公司,出來後在別家非保全公司上班,也算是一種 信任的標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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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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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我十幾年前還是學生時打工就做過保全(在台中),也是一天十二小時,薪資記得就有兩萬五還是兩萬八的樣子,至少有兩萬五以上,沒這麼少吧。
而且什麼要全神貫注根本是虎爛,那時我是打工的所以工作的地點都是四處調動,那邊的保全人員休假我就去替班,也待過那種很高級的住宅大樓的,記得那棟大樓是一層只有兩戶的,每戶都80幾坪,連堆放垃圾的地方都有很強的空調(怕會有臭味吧我猜),也不會十二小時全部都要什麼全神貫注,基本上無聊得很,覺得當保全最先得克服的事就是無聊,因為真的很無聊,如果有事做的話可能還覺得時間過得快一些,但常常都是坐在那裡發呆而已。值大夜班的就更無聊了,自行準備好書呀什麼的是一定要的,不然絕對會覺得時間過得慢得要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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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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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長待遇低全都要感謝勞基法某條之一
![]() ![]() 此文章於 2011-01-29 02:07 PM 被 lfs38961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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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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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勞基法84條之一 ![]() ![]() 其實不止是保全 只要是在勞基法84條之一所列的工作 公司又懂的玩法 慘字不用手寫 直接浮在臉上 在google 搜" 勞基法84條之1下的保全悲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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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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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冷凍空調現在也不是這麼好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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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羌塘。可可西里。阿爾金
文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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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業派遣工 爆肝到令人傻眼
科技業派遣工 爆肝到令人傻眼
更新日期:2011/01/29 10:05 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天公布科技業派遣勞工勞動檢查結果,高達九成違反勞基法、勞保、勞退條例等相關法規。調查結果登上勞委會有史以來最「令人傻眼」的冠軍寶座,顯示科技業派遣勞工「爆肝」情形嚴重。 勞委會去年七到九月,針對七十家竹科、中科、南科及加工出口區等科技業,調查派遣人力勞動條件。調查發現,共有六十三家違法,最嚴重的是勞保、勞退高薪低報的業者多達四成。科技業派遣工「爆肝」情況嚴重,十八家業者讓派遣勞工超時工作,平均每天工作時數超過十二小時,或每月加班超過四十六小時。 調查指出,十五家業者的派遣勞工加班拿不到加班費,十二家業者不給勞工休假日。勞委會拒絕公布違法業者名單,僅表示此次檢查結果共出現一百七十九件違法情事,違法者應立即改善,並即移送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處。 勞委會在民國九十八年曾進行派遣人力勞動檢查,當時違法比率高達八成七,顯見派遣勞動權益不僅沒有與時俱進,甚至在科技業還「倒退嚕」。勞委會勞資處表示,國內派遣業者水準參差不齊,調查發現規模越大的公司,違法情事相對越少。 勞資處表示,受限於行政罰法限制無法公布違法、合法派遣業者名單,在企業選擇派遣公司或勞工投入派遣業時,缺乏選擇參考資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勞基法修法通過後,才能依法公布。 勞資處透露,雖然違法派遣業者名單無法公布,但往後將從政府優先採購名單中剔除,公部門採用派遣人力時,不會將曾經違法的派遣業者納入考量。只是,對私人企業而言,恐怕在修法未通過前,仍然沒有參考依據。 --------- 我的感想是,eo4。你們把勞基法修正當法官法搞。等你真的修正,大概要搞出12個跳寶寶才會動嗎? 凡事丟給法令沒給權,凡事口惠實不會,凡事以資方立場思考。留這嘴砲政府單位坐什麼呢?直接委外採承攬制,直接要求達成績效,效果都比這單位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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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潛水
文章: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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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賣客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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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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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果然 外國月亮 比較圓 保全也分工的這麼仔細 嘖台灣真的除了只會壓搾 勞工 連勞委會都不會站在我們的立場上 抓到不合格的公司還 拒絕公布?? 應該重罰加公布才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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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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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電影購物中心超級警探Observe And Report 演的是真的...... 保全可以跳當警察(還以為是搞笑片亂演主角去應徵當警察) 台灣只有從別的行業跳去當保全差真多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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