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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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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針對標錯價問題,網路交易契約規範將可以直接規範或處罰業者,如針對消費者網路下單,企業經營者必須提供「確認機制」,而在消費者完成訂購後,除非企業經營者具備「正當理由」,可以在不含假日的兩天內拒絕消費者的下單外,視為企業經營者接受該筆訂單。若是消費者已經完成付款,則直接視為契約已經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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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花蓮市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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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整體市場而言,"一家APPLE"重要?還是"市場互信機制"重要?
哪一個是我們市場上可以接受的損失? 說真的!去香港買APPLE比在台灣買好像有尊嚴的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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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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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記得當初dell引用的就是這項,所以才會附上其他論壇上,明確指明標錯價的討論,來作為購買民眾明知道這是標錯價的證明。 那這次蘋果事件中,標價上並沒有錯誤,撇開擅自修改訂單不說,消費者在閱讀訂購網頁中,就能明確發現是計算上的錯誤,那這樣鄉民主張訂單有效的勝算有多少。 說真的,蠻期待這次的判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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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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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訂單就算了...
更改訂單這實在是太屌了... 這樣以後誰敢在網路跟他們家下訂 隨便更改客戶的訂單~ 這是 偽照文書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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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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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包含靈異),很多人都有被害妄想症?
若已完成交易,再來改,當然違法 但請問..已經完成交易了嗎? 沒記錯..網購只是告知商家要購買此物 但商家不一定要賣你,他沒跟你確認前,都是不成立的 在這期間商家可以做些處理,並請你同意 相對的,你沒同意前,商家也不能做後續動作... 商家敢作,你就去告到暴 問題是現在商家根本就還沒進入確認程序 一堆人就開始製造恐怖.. 說啥以後商家有樣學樣.. 現代人購物都不看條約條款 直接按下一步,下一步?? 硬要講起來,這次頂多說處理有瑕疵 要說違法,看來很難 (到底有多少人看完整個購物條款?) 此文章於 2010-07-26 11:45 AM 被 palmdev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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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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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沒買啦...
不過樓上你也太激動了... 重點是apple沒經過消費者同意直接改交易金額~ 這真的太扯~ 附註是「沒經過」喔... po一下我朋友的內容 NT$45,438 1 NT$45,438 已自訂設定| 顯示 隱藏 2.66GHz Intel Core 2 Duo 8GB 1066MHz DDR3 SDRAM - 2x4GB Dual 500GB Serial ATA Drives ULTIMATE,USERS GUIDE-TWN Country Kit-TWN 送禮祝賀詞| 編輯 | 刪除 加入送禮祝賀詞 確定要移除此送禮祝賀詞嗎? 已上市: 4 個工作天 運送日期: 2010/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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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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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已經刷卡完成也扣款完成,如果這不算交易成功,怎樣算是交易成功?這次與Dell可以說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更加誇張而已∼∼ Dell為何有的案例敗訴,就是因為他自己定的約定條款對消費者不公平,等於違反了公平交易法,此時就回到了公平交易法的精神,也就是只能靠法官來作自由心證,即使是勝訴也在判決書裡面Dell也被法官酸了又酸∼∼ 當Dell網站設計可以刷卡付款,Dell取得完整請款資訊,等於消費者已經單方面完成義務,Dell只有履行的義務,沒有拒絕的權利,更別說Dell前前後後兩次出包,第二次反應速度比第一次還慢,也沒有試圖修改網站讓消費者不要先刷卡或是轉帳,足見這是公司內部管理的問題,與消費者無關∼∼ 要說消費者貪小便宜,我覺得這有錯嗎?東西哪裡便宜我就買哪邊,這種反應完全正常,如果這樣算是貪婪,那定下這種不平等條約,反應速度又那樣的慢,致使公司遭受虧損與商譽損失,還連客戶都敢酸不曉得要怎樣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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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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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南港
文章: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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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標錯價都不用負責就是了是嗎? 那你網路開店開假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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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南港
文章: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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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標事件 消保會開會 蘋果不理會
針對蘋果電腦疑似標錯價的事件,由於業者至今都沒有回應,所以行政院消保會上午臨時召開會議,找來相關的主管機關還有業者,但官員都到了,唯獨蘋果電腦就是沒來,台灣蘋果官網上週五將原價4萬多的MACMINI8GB標錯成不到兩萬塊,事隔四天,蘋果至今完全沒有正式回應,台灣代理的公關公司也只說,已經寫信給美國公司,目前為止沒有下文。蘋果電腦疑似錯標價事件遲遲不對外回應,甚至有不少網友發現訂單被蘋果私自竄改,原本以19900元的價錢訂到的電腦,被竄改為還是必須以4萬7100元購買,行政院消保官表示,蘋果不能有竄改的行為,如果查證屬實,就違反了消保法的規定。上周五事發當時,行政院消保官就已要求蘋果電腦回應,但蘋果一直沒有統一的說詞,而台北市消保官今天也會發文給蘋果要求說明,而行政院消保會上午也緊急找來台北市消保官和經濟部商業司以及業者來開會,但其他主管單位都到了,獨缺蘋果電腦沒來,業者的冷處理,政府公權力沒能即時伸張,消費者就只能繼續等。記者陳曉卿陳昌維台北報導。 蘋果你屌個屁啊! 叫你來開會 你不到 你把消費者當屁是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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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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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連契約要約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不知道是在噴什麼東西 口頭做意思表示都算數了更何況是這白紙寫黑字的狀況 他可以不認帳,然後大家進法院揮 但是不能改訂單的價錢....消費者沒有confirm過這個價位 卻跑出消費者當時的意思表示是要用比較高的價錢購買 覺得蘋果這樣做是對的,以後買賣契約可以依樣畫葫蘆 看看會發生什麼事.... 法律行為就是法律行為,不要泛道德倫 連法律這關都過不了的東西,還要硬扯道德,有段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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