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LittleJohn
*停權中*
 
LittleJoh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84
這些人明知廢除死刑在立法方面過不了關,又不願推動取代死刑(永久監禁不得經任何特赦)的法律,

於是利用國家賦予她的權力,身為執法者又玩弄法律,讓法令不得行,這種人在位一天法律永不得被人民遵守。
     
      
舊 2010-03-10, 04:12 P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ttleJohn離線中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BLUESKYVF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王婆要去搞烏托邦. 去天國看看吧.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10-03-10, 04:17 P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UESKYVFX-離線中  
叫我錢先生
Silent Member
 
叫我錢先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引用:
作者_Babo_
會不會太好笑了.....................

那些強姦殺人的累再犯有這麼偉大???

王清峰還願為他們下地獄勒........


其實王婆的意思是指,他希望能跟被害人交換
舊 2010-03-10, 04:24 P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叫我錢先生離線中  
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看新聞寫她學佛的...
讓我想到梁武帝.....
舊 2010-03-10, 04:27 P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nan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樣的法律其實有問題,法務部長從頭到尾都沒參與死刑犯開庭審判等細項,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為何要給她這麼大的權力?

我是覺得你可以去看看法務部下轄的單位是甚麼?

你就可以知道為什麼死刑最後還是要給法務部長簽字

我很客氣喔,我不做解釋,請你自己去看法務部在管甚麼,職權是甚麼?至於你同不同意法務部職權那就是你的想法了

拜託以後不要藉此又說我怎樣怎樣了
舊 2010-03-10, 04:29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李麥科離線中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BLUESKYVF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樣的法律其實有問題,法務部長從頭到尾都沒參與死刑犯開庭審判等細項,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為何要給她這麼大的權力?

感覺這只是
1.給高官不必要的特權,他可免除友好者死刑.
2.部長簽了,下面執行者責任也少了.如果出問題,可說高層授意.

一般公司流程而言,讓搞不清楚狀況,也無從判斷的高層簽字,能免則免.不然公司反而容易亂,因為該負責的人不用負責.


她站那個位置.就有義務去了解每個案子的前因後果.

一般公司行號正常流程.以出差好了. 通常簽到董事長或代理人. 頂多看一下文件夾或是附檔.當然想了解內容的,.一定會把下面處長經理先叫去問.其中詳細.

王婆擺明就是白爛失職.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10-03-10, 04:31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UESKYVFX-離線中  
e44444
Amateur Member
 
e4444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
文章: 31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樣的法律其實有問題,法務部長從頭到尾都沒參與死刑犯開庭審判等細項,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為何要給她這麼大的權力?

感覺這只是
1.給高官不必要的特權,他可免除友好者死刑.
2.部長簽了,下面執行者責任也少了.如果出問題,可說高層授意.

一般公司流程而言,讓搞不清楚狀況,也無從判斷的高層簽字,能免則免.不然公司反而容易亂,因為該負責的人不用負責.


我不覺得法務部長會搞不清楚狀況,會被判死刑的,都不知道更幾審了,法界很小,什麼小事,隔天可能大家都知道了,更何況判死刑這種大事

不過認同為什麼要給法務部長簽署執死刑令,又不是明朝,在明朝只有皇帝才能簽署死刑令,我們不該給法務部長那麼大權力

改給總統簽好了(想也知道不可能


王婆,你還是下台去賣便當好了
舊 2010-03-10, 04:33 PM #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44444離線中  
josetsun
*停權中*
 
josetsu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michelle_lai529
那還等什麼,他甘心,大家愉快,有什麼好不行的。
還可以下地獄擔任部長,也順利推動地獄無死刑。


上面已經有人說過了,她當然會繼續留下來實現理想...
舊 2010-03-10, 04:34 P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setsun離線中  
dahone
Master Member
 
dahon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樣的法律其實有問題,法務部長從頭到尾都沒參與死刑犯開庭審判等細項,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為何要給她這麼大的權力?

感覺這只是
1.給高官不必要的特權,他可免除友好者死刑.
2.部長簽了,下面執行者責任也少了.如果出問題,可說高層授意.

一般公司流程而言,讓搞不清楚狀況,也無從判斷的高層簽字,能免則免.不然公司反而容易亂,因為該負責的人不用負責.

照妳這邏輯,全世界大部份公司、政府組織都可以收起來了啦!
第一次看到有人護短可以護成這樣的,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舊 2010-03-10, 04:43 PM #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hone離線中  
約翰康納
*停權中*
 
約翰康納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9
您的住址: 人類反抗軍總部
文章: 4
引用:
作者dahone
照妳這邏輯,全世界大部份公司、政府組織都可以收起來了啦!
第一次看到有人護短可以護成這樣的,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沒辦法

LISA她自己ㄉ簽名檔都說了

引用:
如果希望女人不要物化男人,請先教她學會不要物化自己



可見應該是狂熱ㄉ女權分子,女人被欺負ㄌ,不管對錯,一定要先反對到底在說
舊 2010-03-10, 04:50 P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約翰康納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53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