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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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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如果造成分手的無可挽回的傷害理由,是我讓他被他被他公司記兩大過的原因
那我建議這件事情還是低調落幕好 我有錯,我一定有錯 我發很多簡訊,打很多電話想問為什麼,他要在我當兵的時候跟我分手 以電話騷擾他人應視其具體個案,認定騷擾程度有無達到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要件,也就是有無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若不是上述情形,則得再探討有無用脅迫方式以加害之意思通知他人,使生畏懼之心,尚非使人行無義務之事,亦沒有達妨害人行使權利。 這個部分,簡訊既然有記錄,到時後交給法官看就好 至於為什麼我要一直打電話給他,傳簡訊給他? 因為我不知道為什麼 如果他3月分手時就清楚明白的告訴我 我根本不想在花任何時間去找他 我只想知道為什麼 還是如果你覺得事情鬧不夠大,我就整部搬上來,請蘋果記者來詮釋這件事情 此文章於 2010-01-10 11:37 PM 被 novash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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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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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還想保護男女雙方事主
現在男方事主自己跳出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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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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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把你的所有行為都合理化..
別人總有說NO的權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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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VAP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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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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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 當然有 重點是他沒有告訴我 告訴我三個月後見,結果呢? 人間蒸發,消失,這樣你懂嗎? 引用:
男子漢一人作事一人擔 我的確傳簡訊跟打電話給他 熱戀的時候是熱線,分手的時候是騷擾 所以這些簡訊是否為騷擾簡訊,我講過了,最好她把我告到偵查庭 我可以當面問他 我再強調一次,如果他早跟我講為什麼,我絕對不會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他 部分文章我刪了 我還是希望事情私下解決 有些事情講出來對女生未必是好事 此文章於 2010-01-10 11:49 PM 被 novash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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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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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討厭歹戲拖棚了,真難看
我人就在這,我電話也留了 要的話,今天打電話過來解決 不然你們明天去報警,說我騷擾 今天等不到電話的話,換我去報警+按鈴申告 兩條 第一條是公然侮辱,是給開版的 第二條是給那位小姐的,他自己知道我會告哪一條 也許他的不聞不問是有把握他可以脫身,也許跟新公司私下橋好了 但我講過了,不是只有他新公司有法務,他前公司也有 The finail countdow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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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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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抱歉..或許你有不好的回憶 但....上法院你沒什麼贏面(關於騷擾) 好聚好散不行嗎? (你編輯前的段落我有看見.....為了這種事情賠上自己,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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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VAPOR !!!
此文章於 2010-01-10 11:58 PM 被 summer714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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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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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贏面的不是這件事 至於好聚好散... 什麼是好聚好散 如果他能清楚明白告訴我,我某個點他不喜歡,她想離開我 或是他愛上別人或是怎樣,我覺得OK 但他沒有告訴我為什麼 我在簡訊中也好多次問過他,如果你不喜歡我,不想跟我有任何關係 不想收到我的簡訊,不想再有我的消息,請告訴我 但過了四月,我沒有收到任何的消息,他就這樣人間蒸發了 沒錯,到了今天我還是持續傳簡訊給他 因為自4/30日他沒有給我任何的反映 直到今天我朋友MSN我,告訴我PCDVD的文章 還有我最後一次去她家找他是去年4月24日的事情,之後我沒有再踏入她的生活領域 請各位不要被誤導了 此文章於 2010-01-11 12:06 AM 被 novash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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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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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漢 只是有些事不要太過執著 這不見得是件好事 或許女方需要一個時機點才能說出原因 而你不斷的用簡訊問候可能將這個時機點往後延或消滅 也或許女方希望這件事永遠是個秘密 當然旁觀者清,自己懂得拿上戰場也不一定用得出來...... 祝你們可以圓滿的處理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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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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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的輸面呢? 再者...都已經打算要上法院輸贏了,你還期待想從對方嘴裡聽見些什麼? 請三思....真的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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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VAP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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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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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空空道人 如果跟你講,我到現在才知道我前女朋友對我這麼不滿?對我這麼怨懟? 你相信嗎? 入伍前有多好,我硬碟裡面好幾GB的照片說明了一切 他給我的情書說明一切(雖然我寄回給他了) 新訓是2月~3月的事情,我不知道為什麼 分發下部隊到退伍是4月~今年1月的事情,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 為了這件事我得罪我很多同事跟朋友 我開口閉口就是問 "你可以幫我問一下XX為什麼要跟我分手嗎?" "你可以幫我打探一下消息嗎?" "你有看她上線嗎" "你知道她最近過的好嗎?" 如果我知道為什麼,如果我知道她不想收我簡訊,如果我知道她對我這麼的反感 我不會這麼不要臉的自取其辱,各位可以了解嗎? 我到現在,2010年1月10日的晚上,我朋友傳PCDVD的網址給我 我才知道我是個騷擾人的變態 你相信我說的話嗎? 如果這件事情,可以在一開始就告訴我,他想跟我分手,他不愛我了,他不想再跟我聯絡 我絕對不會去騷擾她 我不敢說我很懂法律,但我絕對不會去作一些讓我生命有汙點的事情 但我不知道為什麼,所以我從四月開始找答案,我還是認為他等我退伍,他就會回頭 that`s all 引用:
球是樓主拋出來的 說真的,既然我現在知道我在我前女朋友的心中是如此的~~不堪 如你所說,真的沒什麼好講了,我也不可能浪費時間,簡訊電話前在一個厭惡我的人的身上 我也找到工作了,跑法院是一件很浪費時間的事情 但事情總是要作個落幕,不要搞得我真的到處騷擾人一樣... 這種罪名我覺得我沒必要去承受 希望開版的可以把事情講清楚 此文章於 2010-01-11 12:20 AM 被 novash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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